如果少年只会土著语,故事就无法展开;如果他会法语,那就太巧合了。
英语——既合理,又能让美国读者感到亲切。
一路上,皮埃尔都在和搭档抱怨。搭档老杜邦是个老油条,只想退休回法国,对皮埃尔的抱怨宛若未闻。
两人在医院见到了少年,也知道了少年的名字叫做“Pi”。
这是父母给他的昵称,由于他还没有成年,也没有在部落中做出什么突出的贡献,所以还没有正式的名字。
【我坐在病床边,打开笔记本。Pi躺在床上,眼睛看着我和已经开始打瞌睡的老杜邦。
“你会说英语。跟谁学的?”
“跟一个白人牧师学的。”
“牧师?”
“他叫约瑟夫·麦克尼尔。从俄勒冈来的。”
我等着他继续说。
Pi停了一会儿,然后开始讲。
“那是我八九岁的时候。有一天,父亲带人去打猎。他们遇到一头熊。熊很大,站起来比人还高。父亲射了一箭,没射中要害。熊扑过来,把父亲压在地上。”
他讲得很慢,用的单词也很简单,但是语法与口音都没有什么问题。
“这时候麦克尼尔先生出现了。他带着枪。他开枪打死了那头熊,把父亲背回部落。父亲伤得很重,养了半年才好。”
“麦克尼尔先生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
“他当时在部落附近传教。想说服我们信他的上帝。但他从不强迫我们。他只是在部落外面搭了个小木屋,住在那里,偶尔进部落来,给孩子们讲故事,给生病的人发药。”
“你父亲伤好之后呢?”
“父亲感谢他救了自己的命。问他想要什么。麦克尼尔先生说,他什么都不要,只想留在部落里,继续传教。父亲同意了。”
我点点头。这故事听起来还算合理。传教士们是喜欢这么干,哪怕是吃人的部落,也要去试试能不能让他们信奉上帝。
“他在部落里待了多久?”
“四年。”
“四年?他一个人,在印第安部落里待了四年?”
“是的。他学会了我们的话。我们的小孩都喜欢他,因为他总是有故事讲。圣经里的故事,挪亚方舟,摩西分开红海,耶稣在水上走。”
Pi说到这里,嘴角动了动,像是在笑。
“我那时候问他,耶稣在水上走,是真的吗?他说,是真的。我说,那我为什么不能在河上走?他说,因为你的信心不够大。”
我忍不住笑了。
“后来他开始教我们英语。他有一本圣经,英文的。他说,学会了英语,你们就能自己读圣经,不用我讲给你们听。”
“你学得怎么样?”
“学得很快。麦克尼尔先生说我很有天赋。他让我多读圣经,多跟他说话。四年下来,我的英语说得和他一样好。”
“他后来呢?”
“他死了。病死的。那一年我十三岁。”
“他死之前,把那本圣经留给了我。扉页上写着,‘给Pi,愿你永远记得,上帝与你在同一个故事里。’”
我看着Pi。他的脸上一直没有太多表情,但是说这句话的时候,他把头低了下去。
“那本圣经呢?”
“在船里。跟着船一起沉了。”
“麦克尼尔先生离开之后,你们部落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会在那条救生艇上?”
Pi沉默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他不会回答了。
然后他说:“白人来了一趟又一趟。有的带着货物换皮毛,有的带着工具量土地,有的带着枪赶我们走。父亲一直尽量和他们好好相处,能忍就忍。”
“忍到什么时候?”
“忍到去年。”
“去年怎么了?”
“他们抓了我们。我和父母,还有其他十几个人。关在笼子里,运到一个叫尤里卡的小镇,然后卖给了马戏团。”
“马戏团?”
“巴纳姆与贝利联合马戏团。”
我记下这个名字。
“巴纳姆兄弟马戏团很有名。老板叫菲尼亚斯·T·巴纳姆。他在纽约有个大博物馆,里面全是稀奇古怪的东西。巨人,矮子,长胡子的女人,会算数的马。现在多了我们——‘原始部落的印第安勇士’。”
Pi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但听得我有点不舒服。
“到了马戏团之后呢?”
“关进笼子。和动物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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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到这里,美国的读者们也第一次感到“有点不舒服”了。
波士顿,一个神学院宿舍里。
几个年轻学生围坐在桌前,传阅同一本杂志。
“你们读这一段了吗?那个牧师把圣经留给Pi,说‘上帝与你在同一个故事里’。”
“这会不会是索雷尔在暗示什么?”
“暗示什么?”
“上帝和印第安人也在同一个故事里。”
有人轻轻笑了:“那些老家伙可不会同意这个说法。”
纽约,一家酒馆里。
一个粗壮的男人把杯子往桌上一放:“这他妈写的什么玩意儿?印第安人学英语?跟牧师学的?”
旁边的人说:“怎么了?”
“我弟弟就在西部。他说那些印第安人都是畜生,根本教不会。”
“那这个牧师是怎么回事?”
“编的呗。作家就喜欢编这种东西骗人。”
酒馆角落,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抬起头:“你们觉得是编的?我在《纽约论坛报》上看过报道,真的有白人牧师去印第安部落传教。有的待了好几年。”
酒馆里安静了下来。
然后那个粗壮的男人说:“那又怎样?最后还不是被卖到马戏团了。”
而小说接下来的描述,更让这帮美国佬觉得有些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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