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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章 延根最后的骑士(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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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乎,一名年纪轻轻便回乡养老的骑士带着他的骑士团出发了。所谓西大陆最强国,养一支全铁甲、并掺杂少数超凡者的骑兵团也极其困难,可谓国家撑门面的军队,国王对骑士千叮咛万嘱咐,别打起来,对峙一下让报纸内容过得去就行,会有官员谈判令其退兵。

  那名骑士团长之所以留在延根,是因为母亲已经习惯了延根风土人情,对待工作的态度也相当无所谓,他也知道帝国人厉害,杀起来自己下属要死掉大半。

  但当抵达前线,登高望远,见到那支所谓“帝国骑兵”时,骑士团长沉默片刻,便勃然暴怒,下令全军冲杀。

  一支不过十四人的小队,便敢肆无忌惮的踏入延根国境,还把满朝勋贵吓得屁滚尿流。若面对这点人都不敢冲锋,那只会令他的骑士道蒙尘。

  骑士团长全程都未动手,在后督军,千余人与十四名超凡者厮杀至日落而不溃不退,最终杀得帝国人丢下武器丧家野犬般逃窜。

  骑士团长说这群人不够资格让他拔剑,他当年在帝国混江湖时如何牛逼云云,大抵是看得兴致上来了,带军压至国境线,一人独守前方,等待帝国真正的军队杀回。

  骑士团的众人都知道自己要死了,但所谓强者的意志自古皆诞生于恐惧之中。当他们能面对十四个帝国铁骑而死战不退时,再面对四十个四百个乃至四千个,都会生出拔剑的豪情。

  帝国人果然来了,驻守在西大陆真正的帝国军队来了。漆金的钢铁铠甲,如城门般浑厚的世界树纹大盾,长戟如电光,奔跑起来黄沙飞散延绵十里可见。

  那一战过程的记载缺失。

  在场的都是武夫,只知道大胜,大胜,彻头彻尾的大胜。归国时这支骑士团仍保留着完整建制,团长身佩利剑,骑高头大马,在鲜花与掌声中进了王城。

  据他自己所说,是站在黄沙高处大喝一声,便吓得帝国人不敢动武,仅凭气势便吓退了帝国军队。

  事实如何不得而知,屠遍巫师的传奇冒险家经此一役,以骑士身份彻底扬名天下。延根大宴三天三夜,民众振奋,举国狂欢。

  “我当时却没什么感觉。”

  “帝国的黄金守卫并不算一般意义上的精锐。他们是腓烈用大量物资堆出来的战争机器,用于平定极北的灾祸,对于帝国而言,他们更像资产。”

  “只不过是做了衡量。他们若想过我,可能都要折在那里,当然,我也可能死....那时的我并不在意,当时的我因为晋升过快,失控变得严重,我在追寻着骑士道,那是我看来能稳定超凡特性的东西,我那时认为只能在战斗中获得。”

  “但帝国人并不这么想。他们官员都比较务实,当看出了我打算死战后,认为抓一个叛逃的大公不值得付出那么重代价,就退兵了。”

  “我并没有管国王他们在想什么,而是在考虑要不要跳槽。毕竟腓烈都犯境了,他们从不干无意义的事,不远的将来可能会爆发战争。比起南北或东国,延根不算什么好国家,有不少人来挖我,能给的东西也比西大陆小地主多很多....”

  “我当时就准备来爱士威尔了,毕竟这里安生,也不用担心打仗,还能带我老妈见见繁荣世界。准备辞职,我妈忽然喊人来通知我,说有个她的朋友中午要来找,还带了什么礼物....”

  “我本来以为是个攀关系的远方亲戚之类的,看我妈的面子上在办公室等他,从约好的中午等到了下班,等到龙主的钟响了八声,月上枝头了都没来。”

  “我的手下说等他来了,吊起来抽一顿再放走,喏....就刚刚在火里葬掉的那个。没想到临走时,倒是见到他了。”

  “一个个子还没马高的小老头,跟甘蔗似的瘦,黑不溜秋的蹲在军部大楼门口。见我立刻跑来拦马车,要不是我眼力好把他认了出来,差点要给随从打一顿。”

  “那小老头是我妈以前同事,我问他你怎么蹲这,他说中午就就来了。”

  “但进不去,一说认识我,差点没被守门的骑士当臭要饭的关起来,只能蹲一边等到现在。我问他现在在做什么,他说还在当扫地工。”

  “小时候我妈在舞厅陪酒,为了多赚点钱还兼了一份后厨洗碗,下班就能给我带点客人吃剩的肉回来。那是不行的,但她同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还自己添一点,多亏了他,我小时候没饿着,个子蹭蹭长....也算对我有恩了。”

  “我当时想着临走前给他安排个在王都的养老差事,也比在那个边陲小城吃沙子强。结果他说马上就回去了,就是来给我带个话。”

  “那老头还紧张了,磕磕巴巴的说‘骑士大人,你是赛斯城的骄傲’,没了。啧,他口音还重,一开始都没听清爽,念完给我塞了一袋子腌肉,说是老乡凑的,本来有两袋,路上遭贼被抢了一袋,让我别介意。”

  “我随从说那老头是不是疯了,也不要个官啥的。我当时看着他走,一开始没觉得什么,只是打算把那肉拿回去给我妈尝尝。但不知道为什么,那晚突发奇想,不坐马车了,骑马回去。”

  “打退帝国人之后,来骚扰我的人太多,又吵,就没怎么上过街。结果那晚我出门后没走一公里,延根人把街头街尾堵得动都动不了,他们都在喊我名字,我头回见到那场面,直到那时我才知道击退帝国对一个西大陆国家的人意味着什么...”

  “你能想象吗,小子。一个腿脚都不利索的老头,他风尘仆仆徒步个把月走了几百公里来王都,就是因为他年轻时来过一次认得路,被委以重任,就为了带一句话和一块吃起来塞牙的蛇肉。但那却是我小时候的邻居、房东、玩伴、牧师、给舞厅送菜的农夫、我妈的老客.....是他们的一份感激。”

  “我其实在那座城市住得并不久,也没什么好印象。我也没什么对于故乡的概念,游荡久了,人杀多了,对应该去哪里了如指掌,对应该回哪里却觉得迷茫。有时在路上会突然纳闷,在想要不要就住在当地算了,反正哪哪都一样....”

  “......对,这就是失控。我才一直追寻着所谓骑士道,想要坚信一些东西来破除迷茫,可哪怕在面对一整支帝国铁骑时,这种信念都未曾出现过。直到那时,提着那块腌肉,听着满大街喊我名字往前挤只为看我一眼的人,我忽然感到一股....高兴吧。”

  “也算不上喜悦,不是很夸张的那种自豪——跟第一次拿到杀人赚的钱时的高兴很相似,忽然发现自己能在这个世界上自立了,忽然发现做的事情好像有点意义。”

  “困扰我数年的失控在那晚变得安宁,然后我就决定留下来了,准备给帝国人一点狠活瞧瞧。结果....啧,后来的事不提也罢,命运这种东西,狗娘养的。”

  “不过这些年,有的时候喝多了,想起延根,那个我不怀念也不算讨厌的故国,想到的总是那一幕,或小时候那些人,会想到他们过了一些年后给我送的肉和夸奖....心情就会稍微好点。对老子来说,这就是怀念故乡了。”

  “......小子。在这世间有一种使我们感到幸福的可能性,在最遥远、最陌生的地方发现一个故乡,并对那些极隐秘和最难接近的东西产生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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