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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暗箭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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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鄯州城南二百余里,祁连山支脉深处,有一处名为“狼行涧”的隐秘山谷。

  此地四面绝壁环抱,仅有一条蜿蜒于悬崖腰间的羊肠小道可通外界。

  谷中有溪流潺潺,草甸丰美,可容数千人马隐匿。

  这里,就是吐蕃反抗军首领溪赊罗撒的临时巢穴。

  山涧里面,居中那座最为高大的帐篷,就是溪赊罗撒的王帐。

  帐内,牛粪火塘燃着,驱散了些许寒意,但烟雾也让空气有些呛人。

  溪赊罗撒盘腿坐在上首。

  他年约四旬,身材高大魁梧,一张标准的吐蕃面孔,颧骨高耸,眼窝深陷,脸侧有一道快到脖子的疤痕。

  这就是唃厮啰王族的后裔,也是青唐城昔日的竞争者之一。

  下面坐着七八个人。

  有溪赊罗撒的族弟、心腹将领,也有附近几个仍听他号令的小部落头人。

  “嘉察嘎布……”

  溪赊罗撒用生硬的汉语说出这个名字。

  “好手段!李半城、胡扒皮那几个废物,平日里吹嘘得如何了得,如何与宋人经略司勾连,结果呢?

  人家连审都懒得细审,直接砍了脑袋,挂起来晒腊肉!家产抄了个干净!我们花出去的钱,塞过去的那些珠宝皮货,全打了水漂,还白白折了几个暗桩!”

  溪赊罗撒越说越气。

  他抓起手边一个木碗,将里面浑浊的马奶酒一饮而尽,然后狠狠将碗摔了。

  一个脸上带着刀疤的将领闷声道。

  “大首领,那宋官下手可真黑。咱们散出去的那些话,刚开始还有点用,现在……集市上那些人,看到高杆上挂的脑袋,吓得跟鹌鹑似的,买卖照做,连议论都不敢大声了。

  屯田那边,虽然还有些人犹豫,可去应募的流民和蕃子,好像也没见少。再这么下去,青唐城真要被他坐稳了!”

  “坐稳?”溪赊罗撒冷笑,“他坐稳了,咱们就得永远像老鼠一样,躲在这山沟里喝风!夏国那边送来的粮食、盐巴,兵器也越来越抠搜了,看咱们打不出名堂,脸色也难看起来。没有夏国的支持,咱们这两千多人,吃什么?喝什么?怎么熬过这个冬天?”

  提到夏国(西夏),帐中几人脸色更加难看。

  溪赊罗撒如今仰人鼻息,依靠夏国暗中赊助的粮秣军械苟延残喘。

  但夏人也不是傻子。

  夏国的资助是有条件的。

  要求他们必须持续给宋国制造麻烦,才能换取后续兵器,粮秣补给。

  如今赵明诚的策略初见成效。

  他们在夏国使者面前的腰杆,都快挺不直了。

  “硬打肯定是不行的。”一个年纪稍长、头人打扮的老者摇头,

  “王赡那屠夫虽然可恶,但守城是把好手。咱们人数不占优,攻坚更是送死。之前偷袭粮队,也是趁其不备,如今宋人警惕了,路上游骑多了,不好下手。”

  “那你说怎么办?难道就眼睁睁看着那姓赵的,用盐巴茶叶,把各部的人心都收买过去?等屯田成了,粮食多了,宋人在河湟的脚跟就彻底站住了!到时候,还有咱们的活路吗?”刀疤脸将领烦躁地说。

  溪赊罗撒眯起眼睛,盯着跳跃的火苗,半晌,缓缓道。

  “硬的不行,就来阴的,明的散谣不行,就来暗的破坏。赵明诚靠什么站稳脚跟?不就是那集市买卖,和那还没影子的屯田吗?咱们就专打这两处!”

  “怎么打?集市有兵守着,屯田点也在军堡眼皮底下。”有人问。

  “谁让你去打集市和屯田点了?”溪赊罗撒眼中闪过狡诈与狠厉,“打蛇打七寸,集市和屯田,靠的是人,是货流通,没有人敢去买卖,没有商队敢运货,他那套把戏,自己就玩不转!”

  他身体前倾,压低声音。

  “咱们的人,不能直接动手,太显眼,容易招来宋军大队围剿。但……这河湟地上,又不是只有咱们和宋人,还有那么多墙头草,风吹两边倒的部落。比如……西边那个野狼部的朗嘎头人。”

  “野狼部的朗嘎?”刀疤脸将领皱眉。

  “那老狐狸滑不溜手。咱们胜的时候,他凑上来想分杯羹;咱们败了,他跑得比谁都快。王赡当初进城,他也没抵抗,还送了牛羊示好。如今看宋人开了市集,他也偷偷派人去换过东西。两头讨好,谁也不得罪。让他去对付宋人?恐怕他不肯。”

  “他不肯?”溪赊罗撒嘿嘿低笑。

  “那就由不得他了!以前咱们势大,可以让他骑墙。现在咱们落了难,他若还想安安稳稳骑在墙上,哪有那么容易的好事?

  夏国使者上次不是说,可以再拨给咱们一批铁甲和弓箭吗?就用这个当胡萝卜。

  你去一趟野狼部,告诉朗嘎,只要他肯帮忙,铁甲弓箭可以分给他们一小部分!他部落那些破烂皮甲骨箭,该换换了。”

  “那大棒呢?”年长头人问。

  “大棒就是咱们!”溪赊罗撒眼神一寒,“告诉他,若是不肯,或者阳奉阴违,那就别怪咱们不念旧情。

  咱们是落了难,但收拾他一个几百人的野狼部,还是绰绰有余!宋人能保他一时,难道能保他一世?能时时刻刻护着他散在各处的牧场和牛羊?让他自己掂量掂量!”

  溪赊罗撒顿了顿,补充道。

  “不用他明着攻打宋军,那样是逼他去死。让他的人,扮作流窜的马贼,不,就说是山里活不下去的零星逃奴、溃兵结成的匪伙,专挑落单的、小股的宋人商队,或者那些离军堡稍远的屯田点下手!

  抢了货物粮食就跑,杀人也不要紧,做得干净点,别留活口,别暴露身份。

  隔三差五来这么一下,我要让那些想去市集买卖的商人、蕃民,走在路上就心惊胆战!

  让那些想去屯田的流民、蕃子,觉得离开军堡就是送死!看他宋人的公平买卖、安稳屯田,还怎么搞得下去!”

  帐中几人听罢,眼睛渐渐亮了起来。

  这计策毒辣,且可操作。

  野狼部熟悉地形,来去如风,扮作流匪难以追查。

  就算宋人怀疑,没有确凿证据,也难以对野狼部如何,毕竟河湟地界上,小股马贼本就不少。

  但造成的恐慌,却是实实在在的。

  “大哥妙计!”刀疤脸将领抚掌,“就这么办!我明天就带几个人,去找朗嘎那老小子!软硬兼施,不怕他不就范!”

  ……

  数日后,野狼部牧场。

  野狼部头人朗嘎。

  这是个五十多岁的干瘦老头,皮肤松弛,眼袋下垂,一双小眼睛却滴溜溜转得飞快。

  他穿着半旧不新的皮袍,坐在自家略显寒酸的帐篷里。

  对面正是溪赊罗撒派来的刀疤脸将领,名叫达瓦,还有两名精悍的随从。

  朗嘎听完达瓦的来意,老脸皱成了一团,半晌没说话,只是拿着个牛角杯,有一口没一口喝着马奶酒。

  “达瓦兄弟,”朗嘎终于开口,声音干涩,“不是我不念旧情,实在是……难啊。你也知道,我们野狼部小门小户,经不起折腾。

  宋人那边势大,那个赵抚谕手段也厉害,李半城他们的脑袋还在杆子上挂着呢。让我们去劫他的商队,毁他的屯田?这……这不是自寻死路吗?”

  达瓦早料到他这般推脱,冷哼一声,将手中的短刀“哐”一声插在面前的矮几上,刀身震颤。

  “朗嘎头人,咱们吐蕃人讲旧情,也讲实力,更讲眼下的活路!

  你以为你两头讨好,送点牛羊给王赡,偷偷去宋人市集换点东西,就能高枕无忧了?宋人是什么性子,你难道不清楚?

  宋人有句话叫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他们用得着你,给你点甜头,等他们在河湟彻底站稳了脚跟,你这种墙头草,第一个被收拾!”

  他身体前倾,盯着朗嘎闪烁的眼睛。

  “我们大首领是落了难,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收拾不了宋军,难道还收拾不了你一个野狼部?

  要不然你试想一下,你们的牛羊晚上散了,会不会走丢几群?你们的族人外出放牧打猎,会不会遇到狼群?”

  这是明摆的威胁。

  朗嘎脸色一白,握着杯子的手有些发抖。

  溪赊罗撒的凶名,他是知道的,那是真敢下死手的主。

  如今虽然败退,但要灭他野狼部,也确实能做到。

  “达瓦兄弟,话……话不能这么说……”朗嘎声音发虚。

  “那咱们说点实在的。”达瓦语气稍缓,但依旧强硬,

  “我们大首领说了,只要你们野狼部肯帮这个忙,会以十五副铁甲,三十张硬弓,九百支利箭作为酬谢!

  这些兵器,在宋人的集市可是买不到的。朗嘎头人,你们部落的勇士,要是换上铁甲,拿上硬弓,在这河湟,谁还敢小瞧?还用得着看宋人脸色,用牛羊去换那点盐茶?”

  铁甲!硬弓!利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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