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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 顶级连环角,老王家损阴招(300、400月票,81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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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拙看了一会儿,慢慢往泥泡子里走。

  脚底下的残雪“嘎吱嘎吱”地响着,每一步都踩出一个浅坑。

  走到跟前,他蹲下身子,仔细打量那两副角盘。

  绞得确实紧。

  罕达罕的掌状角面宽大,马鹿王的枝状角尖锋利。

  两者交叉穿插,角叉嵌进了角面的沟壑里,就像是铆钉铆进了铁板。

  死扣。

  陈拙试着用手晃了晃。

  纹丝不动。

  他又使了把劲儿,还是不动。

  这两头畜生生前得有多大的力气,才能把角绞成这样。

  可就在他凑近了看的时候,他的目光忽然定住了。

  在两副巨大的角盘上头,竟然还有一具干尸。

  一只猫大小的动物,胸腔被一根角尖刺穿,挂在罕达罕的角叉上头,悬在半空中。

  皮毛已经风干了,紧紧裹着骨架,像是一张被撑开的皮子。

  但形状还在。

  脑袋圆圆的,两只耳朵上头有一撮一撮的黑色簇毛,竖得直直的。

  四条腿粗短有力,脚掌宽大,脚垫子上还残留着灰白色的绒毛。

  尾巴短得几乎看不见。

  “猞猁。”

  陈拙的眉头皱了起来。

  这是一只成年猞猁的干尸。

  它的胸腔正好卡在罕达罕那副掌状大角的一根角尖上头,像是被穿糖葫芦一样串了上去。

  陈拙蹲在那儿,端详了半晌。

  慢慢地,他把事情的来龙去脉理出了头绪。

  去年冬天,发情期。

  这头罕达罕和这头马鹿王,八成是为了争夺同一群母鹿,在这片石海边上撞到了一块儿。

  两头雄兽脾气都大,谁也不服谁。

  低着头,撅着角,“哐哐”地对撞了起来。

  可这一撞,出了岔子。

  罕达罕的掌状角面太宽,马鹿王的枝状角叉太密。

  两副角盘交叉在一块儿之后,就再也分不开了。

  两头畜生挣扎了许久,挣不脱。

  体力耗尽,又冻又饿,慢慢就不行了。

  就在这当口儿,那只猞猁出现了。

  猞猁是机会主义者,最擅长趁火打劫。

  它瞅见两头大鹿困在一块儿动弹不得,心想这是白送的肉。

  于是蹿上来,冲着马鹿的脖子就咬。

  可它没算到,困兽犹斗。

  濒死的罕达罕拼着最后一口气,猛地一甩脑袋。

  那副巨大的掌状角像一把铲子,把扑在马鹿身上的猞猁挑了起来。

  角尖锋利,直接刺穿了猞猁的胸腔。

  猞猁被挑在了角上,挣扎了几下,也死了。

  三方同归于尽。

  然后暴风雪来了。

  大雪把这三具尸体埋在了泥泡子里,冻了一整个冬天。

  开春之后,乌鸦和狐狸闻着味儿来了,把皮肉啃了个干净。

  只剩下这三具骨架。

  两具白骨,一具干尸。

  连着那副解不开的连环角,保持着生前搏斗的姿势,留在了这片石海里头。

  每次山风吹过,角碰着角,就发出那空灵的“咔哒”声。

  像是三条亡魂在诉说着什么。

  陈拙站起身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

  这副连环角,要想完整地弄下来,角是万万不能锯断的。

  锯断了就不值钱了。

  连环角之所以稀罕,就稀罕在那个“连”字上头。

  两副角盘绞在一块儿,得保持原样。

  那就只能把两颗脑袋完整地割下来,连着角,一块儿扛回去。

  可这两颗脑袋加上那两副巨角,分量不轻。

  光罕达罕那副掌状角盘,少说也有四五十斤。

  再加上马鹿王的枝状角和两颗头骨,拢共得有上百斤。

  而且形状不规则。

  角叉朝天戳着,杈杈丫丫的,搁在肩膀上不稳当,背在后背上硌得慌。

  寻常人还真弄不动。

  陈拙从褡裢里摸出猎刀和一把折叠锯。

  他先把那只猞猁干尸从角尖上取了下来,放在旁边。

  然后蹲到罕达罕的骨架跟前,拿猎刀开始割颈椎骨。

  猎刀锋利,可骨头硬。

  他使着猎刀和折叠锯交替着来,割了小半个时辰,才把罕达罕的头骨从脊椎上卸了下来。

  然后是马鹿王的。

  又是半个时辰。

  两颗头骨连着绞在一块儿的角盘,终于从骨架上分离了出来。

  陈拙把两颗头骨提起来掂了掂。

  沉。

  百十来斤是有的。

  他用麻绳把两颗头骨捆在一块儿,又在角叉的空隙处垫了几块树皮,免得硌坏了角面。

  正准备往肩上扛,他的耳朵忽然动了一下。

  一个细微的声音,从不远处的乱石缝里传出来。

  “咪——”

  声音又细又弱,像是小猫叫。

  可不是猫。

  陈拙放下手里的连环角,循着声音往乱石缝那边走。

  拨开几块松动的石头,他看见了一个小小的洞穴。

  洞穴不深,也就一尺来长。

  里头铺着一层干枯的草叶和兽毛,乱七八糟的,但保暖。

  草窝中间,蜷缩着一个毛茸茸的小东西。

  一只猞猁幼崽。

  跟成年猞猁比起来,这小家伙只有巴掌大。

  浑身裹着一层灰褐色的绒毛,上头有些模模糊糊的深色斑点。

  两只耳朵上的簇毛还没长出来,小小的,像两片树叶。

  眼睛刚刚睁开,灰蓝色的,水汪汪的,瞪着陈拙,满是惊恐。

  “咪……”

  它又叫了一声,声音沙哑,有气无力。

  陈拙蹲下身子,打量了一下。

  这小家伙瘦得皮包骨头,肚子瘪瘪的,一看就是好几天没吃东西了。

  它的爪子抓着干枯的草叶,身子缩成一团,浑身都在发抖。

  陈拙回头看了一眼泥泡子里那具猞猁干尸。

  他明白了。

  那只死掉的猞猁,八成就是这只幼崽的娘。

  母猞猁出去觅食,想趁火打劫弄点肉回来喂崽子。

  结果被罕达罕的角尖挑死了。

  这幼崽就这么孤零零地窝在洞里头,等着一个永远不会回来的娘。

  也不知道靠着洞里那点残存的体温和草叶子,挨了几天。

  能活到现在,已经算是命大了。

  陈拙伸出手,轻轻碰了碰幼崽的脑袋。

  小家伙哆嗦了一下,缩得更紧了。

  可它没咬人。

  大概是饿得连咬人的力气都没有了。

  陈拙叹了口气,从怀里掏出那块风干兔肉。

  他用猎刀切了一小片,放在幼崽的嘴边。

  幼崽的鼻子抽动了几下。

  然后,它凑过来,叼住了那片兔肉。

  嚼了两下,吞了。

  它抬起头,灰蓝色的眼睛看着陈拙,又“咪”了一声。

  这回的声音,比刚才大了些。

  陈拙又喂了两片。

  小家伙吃完之后,身子不抖了。

  它歪着脑袋,盯着陈拙的手,像是在等着下一片。

  “小东西。”

  陈拙伸手把它抄了起来,揣进了怀里。

  幼崽的身子热乎乎的,紧贴着他的胸口,不挣扎了。

  它在陈拙怀里拱了拱,找了个舒服的位置,缩成一团,闭上了眼睛。

  ……

  连环角。

  猞猁崽子。

  再加上那只猞猁干尸。

  这些东西加在一块儿,分量着实不轻。

  连环角百十来斤,猞猁干尸虽然轻,可形状不规则,背起来硌人。

  要是搁在寻常人身上,这趟活儿怕是得跑两回。

  可陈拙不是寻常人。

  好在之前拥有了【解重力士】职业面板,能够通过卸力、调整角度的方式,进而达到近似于大力士的效果。

  眼下。

  陈拙把连环角往肩膀上一扛。

  百十来斤的重量压在肩头,他的膝盖微微弯了弯。

  不是因为吃不住劲儿。

  是在找那个受力的死角。

  连环角形状不规则,重心偏了,搁在肩上直晃荡。

  寻常人扛这东西,不是左歪就是右倒,走不了几步就得放下来歇。

  可陈拙眯着眼睛打量了两息。

  他的目光落在两副角盘交叉的那个结点上。

  那是整副连环角的重心所在。

  他把麻绳调了调,让结点正好搁在右肩的肩窝处。

  角叉的重量往前倾,头骨的重量往后坠,两头一平衡。

  稳了。

  就跟用扁担挑水一个道理。

  两头重量均匀了,中间那个支点就不费劲儿。

  他扛着连环角,怀里揣着猞猁崽子,腰间还挂着那具猞猁干尸。

  一步一步,往山下走。

  脚底下的石头“哗啦哗啦”地响着,碎石往山坡下滚。

  等走过石海,回到偃松带子边上的时候,那只紫貂还蹲在那儿。

  它看见陈拙回来了,“吱吱”叫了两声,然后“嗖”的一下蹿进了灌木丛里,没了影儿。

  ……

  与此同时。

  马坡屯西头。

  老王家。

  曹元坐在炕沿上。

  他今儿个是请了半天假,坐了大半天的马车才从矿区赶回来的。

  本以为回来打一回秋风,好歹能弄点蔬菜和粮食带回去。

  毕竟马坡屯如今有了自留地,老王家多少也该有点收成了。

  可眼下这场面。

  他的脸色,跟桌子上那碗凉透的高粱米饭差不多。

  冯萍花坐在他对面,叉着腰,嗓门扯得老高。

  “你说啥?”

  她的眉毛拧成了疙瘩:

  “你要拿咱家的菜?”

  “不是拿。”

  曹元咬了咬牙:

  “是借。”

  “矿上的伙食差,我想弄点蔬菜带回去。”

  “等发了工资,我折成钱还你们。”

  “借?”

  冯萍花冷笑了一声:

  “曹元,你好大的脸。”

  她一巴掌拍在桌上:

  “自留地总共那么大点儿地方,种出来的菜还不够咱们自个儿吃的呢。”

  “你张嘴就要带走?”

  “你当这菜是大风刮来的?”

  曹元的脸涨得通红。

  “娘。”

  王春草坐在炕里头,红着眼眶,小声开口:

  “元哥在矿上也不容易……”

  “不容易?”

  冯萍花一扭头,瞪了王春草一眼:

  “他不容易,你老娘就容易了?”

  “你弟弟就容易了?”

  “一家子老老小小的,全指着这块自留地。”

  “他倒好,空着手回来,张嘴就要东西。”

  “我呸!”

  这时候,里屋的门帘子一掀。

  王金宝从里头钻了出来。

  这半大小子这段日子瘦了许多。

  他蹲在门槛上,抱着胳膊,一双眼睛在曹元脸上扫来扫去。

  “姐夫,我听说矿上的正式工人,一个月能挣三十多块呢。”

  王金宝抠着门框上的木刺:

  “三十多块,还吃不饱?”

  “那你那钱都花哪儿去了?”

  曹元气的牙痒痒。

  他的工资,说是三十多块,可扣掉食堂的伙食费、宿舍费,再加上每个月寄回来给王春草的那份,到手的,拢共也就剩十来块钱。

  十来块钱,在矿区啥也买不着。

  一斤肉六毛钱,他都舍不得吃。

  一双胶鞋两块八,他穿了大半年了,鞋底都快磨透了。

  曹元猛地一拍桌子:

  “王金宝!自打我去了矿上,每个月寄回来的钱,少过没有?”

  “没有!”

  “每个月十块钱,一分没少。”

  他扫了冯萍花一眼,冷笑一声: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我给王春草的钱,她私底下没少添补你们这帮吸血虫吧?”

  冯萍花眼神闪了一下,往旁边躲了躲。

  曹元看她这反应,心里头更来气。

  他嗤笑了一下:

  “拿钱的时候,没人说我是外人。”

  “眼下我不过是要点蔬菜,就成外人了?”

  屋里安静了一下。

  王春草低着头,眼眶红红的,也不知道是委屈还是别的啥。

  冯萍花叉着腰,嘴巴撇着,可一个字都没蹦出来。

  倒是王金宝,这半大小子蹲在门槛上,撇了撇嘴。

  要是虎子哥是他姐夫就好了。

  虎子哥在马坡屯,哪回出门不是扛着猎物回来的?

  上山打猎、下河摸鱼、采药、赶山……

  啥本事都有。

  哪像曹元,去了矿上大半年,回来的时候灰头土脸的,连双新鞋都没穿上。

  还好意思跟自个儿家要菜。

  可这话他也就在肚子里头转了转,没说出口。

  就在这个时候。

  曹元忽然皱了皱眉头。

  他往屋里头扫了一圈。

  “爹呢?”

  “咋没瞅见他?”

  冯萍花的嘴巴动了动,刚想说话,王金宝已经先开口了。

  “还能干啥?”

  他头也没抬,继续抠着门框上的木刺:

  “爹去拔老黄家自留地上的苗去了呗。”

  “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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