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头,又见老两口盯上了被周景明放在窗台上站着的猎隼身上,见周德同试图伸手去摸,他赶忙叫住:“别乱摸,小心被抓到或是啄到,很厉害的,随便一下都得见血。”
“好好的养一只鹰干什么?”
周德同哪里见人这么玩过,看着都觉得稀奇。
“别看只是只鹰,打猎厉害着呢,能抓兔子,能捕狐狸,等有机会,让你们见识见识,在外面,这样一只猎隼,那可是能卖很多钱的!”
“多少?”
“十多二十万不在话下。”
“这么多!”
不止是周德同,就连沈凤琴听到这价格,也瞪大了眼睛,她冲着周德同瞪眼:“你可别乱摸,那么值钱,掉根毛都当我半条命。”
这话让周景明又无奈,又好笑。
不过,能让他们懂得珍惜,总是好的。
今天的晚饭,周景明第一次放开了喝,是重生回来,喝酒喝得最多的一次,也是最放松的一次,喝得酩酊大醉。
直到第二天,苏秀兰还不时瞪他两眼,嗔怪几句。
因为昨天晚上,她伺候醉吐的周景明直到半夜,累够呛。
难得来一次,白志顺被周景明留在家里,待了三天,去小镇上逛过,到河边去网过鱼,还到李国华和赵黎家去看过。
第四天,白志顺要回去了,周景明亲自送他前往锦官城火车站,临动身之际,他把苏秀兰也叫来:“跟我去锦官城,我们去那里住上十天半月!”
苏秀兰有些莫名:“去那么长时间干什么?带着孩子不方便。”
“这有什么不方便的,当是去游玩,嫁过来那么长时间,还没好好带你到蜀地最大的城市里面去逛过。”
周景明压低了声音:“你不是一直觉得没事儿做吗,就趁这一次进城,咱们好好寻两个火锅底料的秘方,等你学会了,把火锅店给开起来,也顺便把火锅店的铺面盘下来。”
听到这话,苏秀兰眼睛一亮,但同时又有些担心:“准备开在锦官城啊?”
周景明反问:“不开在锦官城,难道开在海潮镇?”
“生意肯定得在人多的地方做,才能越来越红火!”
他太了解锦官城将来的发展潜力了,到将来,那可是在国际上都有很大影响力的都市。
苏秀兰又问:“那火锅底料的方子,怎么找?”
“简单,我领着你进城,咱们一家一家的火锅店去吃,谁家的火锅好吃,咱们就想方设法买谁家的配方!”
说实话,上辈子周景明就没干过餐饮方面的事情,没有什么经验,但在吃这一方面,他还真没有亏待过自己。
好吃,永远是首位的,另外就是,价格得便宜亲民,才能聚拢人气。
见周景明这么说,同样没什么经验的苏秀兰也没有好的办法,周景明所说的方法,在她看来,虽然很笨,但很实际。
小两口找沈凤琴和周德同说了进城的事情,让老两口看护着家里,照管着金旺和猎隼,然后简单收拾些行李,叫上白志顺,前往锦官城。
中午抵达城里,周景明邀请白志顺寻了家火锅店,吃了一顿,这才送他去火车站买票,车子发动的时间是下午四点半,两口子趁着有时间,给白志顺买了几个罐头和一些糕点,然后一直在候车室陪着,直到进站检票。
周景明提着随身带着的帆布包,忽然发现自己的包重了不少,打开来一看,发现里面多了六根金条,不用想也知道是顺仔放在里面的。
可这是在火车站,金子这东西,不敢轻易展露在人面前,周景明掏出手帕,把里面的金子包了,找上排队的顺仔,压低声音:“你这是干什么,给我塞那么多金子?”
他一边说着,一边将手帕包着的金子往白志顺的袋子里面塞。
白志顺连连退让:“周哥,这当是我给侄子的见面礼,你就别推来推去了,这几年,一直是你罩着我,我都没好好感谢你,这要是不收下,就是没把我当兄弟。”
“顺仔,我缺你这些金子吗?你比我更需要它。”
“周哥,你就收下吧,不管怎么说,也是我的心意。”
两人推来推去,见白志顺始终不肯收回去,周景明也只能作罢,将金子留下。
却见白志顺忽然眼睛泛红,他连忙问道:“顺仔,你怎么了?”
白志顺拉起袖口擦了擦眼睛:“周哥,我会想你的,有空一定要来找我。”
周景明见状,不由心里也泛出些酸楚:“放心,我肯定会来找你,一定会。”
他心里还盘算着,再过上几年,要出国搞金子赚钱,而在国内,骆越上林,是周景明必须要走一趟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