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声便是开台的锣鼓。
锣鼓一响,看客们就再没有耐性了。
六十四具血奴,没有呐喊,没有号令,甚至没有一声呼吸。
它们只是齐刷刷地伏低了身子,黑胶雨衣贴着湿漉漉的江堤,像六十四条从坟地里爬出来的狗,四面八方,漫了上来。
那种雨衣,陆诚认得。
十六铺码头上的苦力,一件要攒上小半个月的脚钱才舍得置办,落雨天裹在身上扛包,能多挣两角小洋。
如今这些雨衣底下裹着的,却是一具具被抽干了血,灌满了脏东西的皮囊。
生前扛包,死后还要替洋人卖命。
陆诚垂着剑,站在江神庙塌了半边的门槛前,月白的褶子被风雨打得贴在身上,他的心里,轻轻叹了一口气。
这一口气叹完,人已经动了。
《青莲剑》,起手式。
戏台上这一式,叫“金樽对月”。
左手撩袍,右手剑尖自下而上,斜斜一挑,像举杯,像邀月,身段要端,腕子要活,是给满堂看客亮的第一个相。
可今夜这一挑,挑出去的不是身段。
是剑光。
剑光离鞘三尺,在暴雨里拉出一匹白练,当先扑到的三具血奴,黑胶雨衣连着底下的皮肉,被这匹白练齐齐削开。
没有血,只有一股黑稠的浆液,混进雨水里,顺着石阶淌下去。
血奴不知痛。
断了手的,用牙。
开了膛的,拿肠子里那股蛮劲继续往前拱。
它们的胸口没有心跳,只有血核在咕嘟咕嘟地蠕动,只要那颗核不碎,这具皮囊就死不透。
寻常武人对上这种东西,最先垮的不是力气,是心。
拳怕少壮,更怕不要命的。
何况是一群连命都没有的。
陆诚不同。
他练的是国术。
国术里有一句老话,叫“拳无拳,意无意,无意之中是真意”。
练到抱丹这一步,拳已经不是拳了,是意。
劈崩钻炮横,龙虎猴马蛇,十二形千百般变化,归根到底,练的是把一颗心炼成什么形状。
而剑,不过是把这颗心,又往外送出去三尺。
所以他此刻手上是《青莲剑》,骨子里,走的还是形意的路数。
一具血奴自左侧扑到,双爪带着风。
陆诚肩胯一沉,是劈拳的架子,可落到剑上,便是一记斩钉截铁的直劈。
劈拳属金,金气肃杀,剑光过处,那血奴连着雨衣被从肩头斜着剖到胯下,黑浆喷了一石阶。
右侧两具齐至。
他脚下一碾,鸡步践形,人已欺进两具血奴的怀里,剑柄一坐一送,是崩拳。
崩拳似箭,直取中宫,剑尖透胸而入,绞碎了那颗蠕动的血核,顺势一带,又是一剑。
崩拳打的是一口整劲。
整劲这个东西,外行看不明白。
看着就是一拳一剑,平平无奇,可内行知道,那是从脚底涌泉起,过腰胯,贯脊背,达于梢节,周身的筋骨气血在一瞬间拧成了一股绳。
练出整劲,才算摸着国术的门槛;整劲之上是明劲,明劲打人,暗劲伤人,化劲以神御气,伤人于无形。
化劲再往上,便是抱丹。
气血如汞,神意如渊,周身的精气神在丹田里凝成一颗“真丹”。
老辈拳师说,抱丹坐马问鬼神。到了这一步,已经不是人间的拳脚了。
陆诚如今,就是抱丹。
而且是抱丹圆满,真丹撑得又刚又满,只差最后一层窗户纸的抱丹。
所以这六十四具血奴扑上来,在旁人眼里是天罗地网,在他眼里,是六十四座会动的桩。
戏班里练功,讲究打桩。
木桩是死的,师父的手是活的,可再活的手,也不敢真往死里招呼徒弟。
似这般不知痛,不知惧,不知死,断了胳膊还往前拱的活桩,打着灯笼也难找。
剑光如练,人影如魅。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青莲剑帖》上半卷的剑意,在他周身徐徐铺开。
那是李太白的狂,是仗剑去国,辞亲远游的狂,是天子呼来不上船的狂。
剑意一起,他整个人的气度都变了,月白的水袖翻卷在雨幕里,一剑一个,一剑一双,端的是……诗成泣鬼神,剑起不留人。
抱丹罡气虽未透体,却已能凝于剑锋。
剑锋过处,血奴的皮肉筋骨连同那颗血核,寸寸崩解,黑浆遇着罡气,“滋滋”地冒起白烟,竟被生生蒸成了腥臭的雾。
陆诚一面出剑,一面在心里记着账。
这是他多年唱戏落下的习惯。
班主当家,柴米油盐,一场堂会几吊钱,一副行头几块大洋,笔笔都要有数。
如今这笔账,记的是气血。
血奴不足惧,可血奴的数目会吃人。
一剑绞碎一颗血核,罡气便要折损一分;六十四具,便是六十四分。
更要紧的是,这些脏东西的死气会顺着兵刃往回爬,他得分出一缕内劲护住剑身,滴水穿石,也是消耗。
公爵打的就是这个算盘。
先拿六百四十条人命堆成的死物,磨他的气血,耗他的罡气,磨到七七八八了,再亲自下场收头。
好算盘。
陆诚剑势不停,心里那点叹息却又浮了上来。
这六十四具皮囊,生前是码头的苦力,是逃荒的流民,是被“源血计划”从贫民窟里像牲口一样掳走的活人。
他们死得不明不白,死了还不得安生。
那便送他们最后一程。
他手上的剑,忽然慢了半分。
不是力竭,是多了一分郑重。
每一剑绞碎血核,剑锋都顺势一引,将那具皮囊轻轻送倒在石阶旁,摆放得……竟有几分端正。
像戏台上,给亡人正冠。
“锵!”
最后一具血奴的血核碎裂,黑雾腾起,被暴雨压回江面。
满地黑胶雨衣,六十四具,横的竖的,却没有一具是面朝下趴着的。
陆诚收剑而立,胸口微微起伏。
三成。
这一场活桩打下来,气血耗了三成,罡气折了两成半。
搁在旁的抱丹武人身上,这已经是伤筋动骨的消耗,可他的真丹只是转了一转,新的气血便如春潮涨堤,汩汩地补了上来。
堤下,黑绸伞面微微一斜。
卡莱尔公爵那双枯井似的灰蓝眼睛里,头一回,裂开了一丝缝。
三百年了。
他见过东方的武人,拳打卧牛之地,腿踢丈二高墙,也见过所谓的化劲宗师,在血奴的围攻下力竭而亡,被生生拖进黑暗里分食。
他熟知这些黄皮肤武人的一切。他们的气血有涯,他们的内劲有尽,他们再强,也是灯,油烧干了,就灭。
可眼前这一盏灯,烧了六十四具血奴,火苗竟然连晃都没晃一下。
更让他脊背发凉的,是那些血奴倒下的姿势。
围杀之中,以一敌六十四,此人竟还有余裕,给每一具尸壳……正冠。
“阁下,”
公爵的声音第一次沉了下去,“果然不该留到今夜。”
黑绸伞脱手,被狂风卷上半空。
“嘭”的一声闷响,考究的黑色礼服自背后炸开,两扇血膜大翼破背而出,翼展三丈,膜上血管虬结,每一次翕张,都扇起一股扑面的腥风。
胸前那枚倒悬的银十字滴溜溜倒转,他左襟一探,半块黑黢黢的骨殖已扣在掌心。
祖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