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里克和莱夫回到大厅时,许多战士已经喝得烂醉——这一点,埃里克早有预料。
真正让他意外的,是那个被他从克努特手里救下来的汉堡—不来梅修士。
修士名叫马蒂厄。
此刻,他正借着酒兴和自己过人的辩才,站在一张长桌旁,绘声绘色地讲述着一百年前博波主教前往丹麦传教的故事。
他说来自不来梅的博波主教戴着烧得通红的铁手套,当众举起双手,让哈拉尔·蓝牙王亲眼见证上帝的力量;铁未灼肉,神迹降临,于是丹麦归入上帝的羊群,接受基督为人类而死的恩典。
这类圣迹故事老得掉牙,几乎没人认真听。
直到马蒂厄话锋一转。
他借着酒劲,说起自己年轻时在萨克森一处乡村担任乡村神父的往事——
一个洗衣的年轻女孩如何爱上他、追逐他;
他们如何在一起;
又是怎样被村民排挤、指指点点。
大厅里的注意力立刻被吸引了过来。
战士们靠近了,酒杯停在半空,有人发出低低的笑声,有人催他继续。
马蒂厄修士有一双柔软的手,和一张慈和得近乎滑稽的脸:灰白而乱翘的眉毛,细长的脑袋,说话时眉眼不停地抖动。
他看起来不像病人。
埃里克在修道院里待过足够久,见过太多这样的人。他的眼睛就是一把尺,很多事,只需一眼。
他对这个故事本身并不感兴趣。
在修道院的那些年,他听过太多修士夸夸其谈、颠倒黑白,把欲望包装成忏悔,把软弱说成试炼。
毕竟,宣道本身,就是讲故事。
只是这个故事,比圣迹要更容易让人入耳。
大厅里的笑声,开始变得粗糙起来。
村民们从来对圣经里那些故作高深的警句名言不感兴趣。
他们关心的是天使和恶魔打起来时,谁赢了;
关心的是上帝究竟凭着什么样的心情,把奇迹砸到某个倒霉或幸运的人头上。
不会讲故事的人,就不是一个好的宣道者。
埃里克原本没打算继续听下去,可修士的声音并不算小,还是断断续续地传进了他的耳朵。
尼亚尔听得很认真。
这个被叫作“大脚”的北欧人,从小爱听祖母讲故事,如今依旧如此。只是他从不满足于只当个听众。
“所以,”修士的声音带着酒后的悲悯,“我害了半个村子。我的软弱让他们恨我,于是他们不再来做弥撒。他们与圣礼隔绝了。”
尼亚尔皱起眉头。
“这不对。”他说。
修士一愣。
“你自己也说了,”尼亚尔慢慢地道,“大多数神父都有情妇。那为什么偏偏是你?为什么他们会因为你和一个姑娘调情,就恨你恨到不来做弥撒?”
修士没有立刻回答,只是摇了摇头,抬头望向屋顶,像是在寻找词句。
尼亚尔却没有停。
“还有,”他说,“那个男孩为什么会跑掉,把女孩留在河里陪你?”
修士的嘴唇动了一下。
“再说了,”尼亚尔继续道,“她为什么会选择一个比她大一倍、骨节粗大的老神父,而不是一个英俊、前途无量、要去当律师的小伙子?”
“人心的奥秘不可测。”修士低声说。
尼亚尔歪了歪头。
“还有你描述他腿的方式。”他说,“你说得太清楚了。”
大厅里有几个人笑了一声,又很快停住。
“留在河里的其实是,对不对?”尼亚尔说道,
修士的呼吸顿了一下。
“你一直说‘我所爱之人’。”尼亚尔看着他,
“不是。”修士立刻说道。
尼亚尔看着他,有些好奇地问道:“有什么意义?”
修士沉默了一会儿,终于开口。
“人人在忏悔时都会说谎。”他说,“至少在边缘地带。一个与兄嫂通奸的男人,会说那是个妓女;一个女人,会说她为那个又聋又瞎的孩子死去而感到庆幸——实际上,是她把孩子溺死了。”
他抬起头,看着尼亚尔。
“但我没有说谎。因为像你们这样的战士,以及声名远播的大人,不能和一个臭名昭著同行。”
尼亚尔点了点头,“你他妈说得对。”
“所以你需要,我所爱的人是那个女孩。”修士继续道。
“是的。”尼亚尔回答。
“那就是女孩。”修士说。
尼亚尔露出一个满意的表情,好像他赢得了胜利。
“很好。”他说,“那我希望你把她狠狠干个半死。”
两人碰杯。
修士仰头,将酒一饮而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