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埃里克,这不是一件好事吗?”
安贝尔终于注意到埃里克脸色不太对劲,疑惑地眯起眼。
“好事.......”埃里克揉了揉眉心,像是被突如其来的麻烦砸了一头,“他们去了之后.......能不能安全回到科唐坦,都是个问题。”
“哎,你这是哪儿的话?”安贝尔摆摆手,满不在乎,“回不回来有什么关系?科唐坦这破地方,有什么值得惦记的?”
他说着,伸手指指窗外那片安静得过头的村庄。
“我从小就在这儿长大,这鬼地方我早看腻了。不是村民为了三只鸡两只羊打断对方的头,就是听神父对着《圣经》胡吹八道,讲得连天使听了都得捂耳朵。要不就是哪家小姐跟自家侍卫私通——哈!每年都有两三出,连剧情都不带变的。”
安贝尔耸耸肩,一副世界太大我懒得管的样子。
“鲁昂才是好地方。”
安贝尔摆着手,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语气里带着几分得意,“灯火、庆典、宴会、贵族.......那里才是人该待的地方。她们去了那里,不回来是好事啊。”
他端起酒杯抿了一口,继续说得理直气壮:“到时候你那些堂弟堂妹的出路、婚事,全在那座城市里能解决。能攀的关系都攀上了,能添的光也添上了。你却在这儿愁眉苦脸?别瞎担心了,这当然是好事。”
埃里克揉了揉眉心,叹了口气:“我未来的利益.......可能不会和鲁弗斯公爵相重合,安贝尔叔叔。”
“为什么不会?”安贝尔像是听到了个怪论,“鲁弗斯公爵对你很慷慨啊。”
“可罗贝尔对我也曾经很慷慨。”埃里克轻声说。
安贝尔愣了愣,随即嗤笑出声:“那又怎么样?只要价码谈得拢,其他的算个屁。若非有杀父之仇,一切皆可被财富和地位原谅。”
他把酒杯放重了些,像在拍桌强调自己的道理:“埃里克,这个世道就是这样。没有哪个主君能让封臣完全满意,也没有哪个封臣能让主君完全放心。叛乱、效忠,今天一个样,明天一个样,这在贵族里算什么稀罕事?
叛乱,有时不过是一种态度而已。叛个一两回,没人会真的追究——只要你依旧有价值。
你干嘛要求你的公爵像女人一样懂你、待你、依你?他又不是你的妻子。况且......就算你的妻子.......额,有时候也只把你当成木头脑袋。
说句不好听的——有时候你那城堡里一天到晚吵个不停,还不一定有公爵那边灯结彩、灯火通明的宫廷来得安静。”
他低声笑了笑,笑里带着几分苦涩、几分实话实说的坦率:
“你只需要知道:你能因他受益,他也确实让你受益。那就够了,那就值得你追随。以后的事情以后再说,干嘛还没开始就下定论。”
安贝尔举杯,像是在劝戒又像在劝酒:“托起你的宝剑,在他面前说两句誓言,不费事。真正要计较的,是上帝。但你放心——这个时代,上帝要计较的人太多了,你排不上前头。”
安贝尔正说得起劲,举着酒杯准备再来一段人生箴言,结果一抬头——埃里克已经给他留了个背影,正大步往门外走。
“喂——打算去哪儿,埃里克?”
安贝尔愣了一下,把杯子放下。
“去鲁昂。”埃里克头也不回。
“现在?”
安贝尔瞪大眼,“你不是说要见塞洛的吗?”
埃里克推开门,风吹进屋子,让烛火跳了一下。
“现在没空。”他只丢下一句话,“等我从鲁昂回来,再见他。”
.......
埃里克离开欧特维尔村时毫不犹豫。
他没有立刻赶往鲁昂,而是披着科唐坦的海风,一路向东,直取卡昂。
他要见一个人。
这不是他第一次率军经过卡昂。
事实上,他在这座城市留下的痕迹之深——以至于卡昂的市民至今都能在酒馆里津津有味地复述“那一天”。
七年前,那场在主教座堂前上演的法庭戏剧,已经成为卡昂的城市传说。
当时的埃里克,不过是个修士。
却以修士的身份,在满座贵族与神职人员面前:
——以渊博的学识拆穿伪经;
——以锋利的逻辑逼退诡辩;
——以一人之辩让那位“爱兄弟甚于爱上帝”的主教哑口无言;
——甚至让旁观的贵妇与骑士们第一次见识到,一个修士也能像骑士一样击败敌人——只是他的武器是语言与智慧。
对卡昂的市民而言,那一天就像一场神迹。
而当两年后又传来消息:那个修士竟然推翻了征服者威廉,成了格洛斯特伯爵。
那场“法庭戏剧”便从轶闻变成了传奇。
成了卡昂城最引以为傲的故事之一。
甚至成了酒馆掌柜吸引外乡客人的招牌开场白:
“你来得巧!我们卡昂,可不是个普通地方。
这里是智慧与勇气并存的城。
听过那个修士替骑士遗孀申辩、为被主教的弟弟——一个可耻的神父——害死的遗腹子讨回公道,
当庭智斗恶主教的故事吗?
那位修士......后来成了格洛斯特伯爵。
埃里克·德·格洛斯特,就是他。”
等再过两年,东风越过海洋,从黎凡特带来惊人的消息:
——他在约旦河畔与十万异教徒决战,亲手夺回了耶路撒冷。
卡昂的市民如今提起他,语气仿佛在说一位圣人。
他们自发筹钱,在市民广场的大石柱上刻下了一幅浮雕:
修士的僧袍垂落至足踝,
左手高举法典,象征理与序,
右手握着长剑,象征勇与力。
——公义与武力,在一块石头上并立。
如今卡昂的市民法庭,就在那浮雕下召开。
长者在浮雕前争论地界;
孩子们在浮雕脚下模仿“辩驳”的腔调,好像那能让他们变聪明;
骑士们路过时会摘下兜帽、点头致意;
旅商牵着马停下,轻拍胸口感叹:
“真是个智慧又良善的伯爵。”
......
卡昂城门在午后微光中半开着,城卫兵正懒散地检查过往商车。
当埃里克的骑兵队列出现时,金属与皮革摩擦的声响,先让人注意到这支队伍非常“整齐”。
而当骑队走近,市民们才看见前排横跨而来的,是一个面容冷静、骑姿稳固的年轻贵族。
皮甲、披风、腰侧的长剑——这些都不稀奇。
稀奇的是,他从马鞍旁经过浮雕时,那微微抬起的眼神。
就那么短短一瞬。
却让围在市民法庭附近的几名老市民“愣住”。
“......等一下。”
卖苹果的老妇眯起眼。
“那张脸,怎么这么眼熟?”
提水的少年停住脚步。
旁边修马蹄的铁匠抬起头,火星落在他的靴子上都没察觉。
“我......我发誓,我在七年前的市民法庭见过他。”
另一个老头激动得声音都抖:
“不会错!那双眼睛——当年对着主教的时候就是这样看人的!”
他们的声音并不大,但像火苗落在干草堆,迅速扩散。
更多人抬起头。
有人咽了口口水:
“天......这不是浮雕上的那个人吗?”
“修士......那位修士——格洛斯特伯爵?”
“天主之剑?”
声音在不同的角落断断续续地响起,却像在空气中织成一张网,把所有注意力往埃里克身上拉。
一名年纪更大的老妇提着篮子,突然跪在道旁,颤颤巍巍地画了个十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