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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九章关于七岁该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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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里克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连续攻克七座城堡,或将堡主绞死,或将其驱逐出境。七位曼恩边境领主在短短数周内尽数覆灭。

  事实证明,他的决断无比正确。

  这场迅猛而冷酷的征伐,让整个曼恩震动。

  埃里克的强势出手不仅扑灭了反叛的苗头,更以铁血手段重塑了秩序。

  那些先前仅以书信表达忠诚、观望不前的大贵族,在得知七位边境领主的下场后,纷纷启程奔赴勒芒,面见埃里克,携厚礼以示谦卑。

  而曼恩各地的骑士领主与自由骑士也接踵而至,渴望觐见这位新任伯爵,争取成为他的直属封臣。

  从此,曼恩伯国再无人胆敢轻视伯爵的使者与命令。埃里克主导下的大规模检地随即展开。

  在这项检地中,贵族的效忠次序成为衡量其待遇的标准——越早归顺者,检地越宽松,土地申报的过程也越为简易;而那些迟疑观望者,则要面对详尽严苛的调查,丝毫不得隐瞒其所占寸土。

  随着直辖地的扩张,曼恩伯爵的财政收入也迅速攀升,比往昔任何一任伯爵都要富裕。

  然而,土地的增加也带来了随之而来的麻烦——贵族之间的地界纠纷,城镇里的商业争执,庄园的继承与财产诉讼,一桩桩一件件,既低级繁琐,又吃力不讨好。

  埃里克毫不犹豫地将这些政务分摊出去。他不愿浪费时间在这类琐事上,于是招募了一批忠于自己、同时具备学识的曼恩-诺曼教俗贵族,与研习教会法的修士、精通世俗法的律师组成“显贵法庭”,统一审理各类纠纷。

  若有人不服显贵法庭的裁决,也不是全无办法——缴纳十苏尔,便可购买伯爵令状,将案件上诉至伯爵本人处审理。

  当然,收钱归收钱,至于什么时候审理——那是另一回事。

  战争结束后,埃里克只在勒芒勉强逗留了两个月,便迅速“逃”回了富热尔堡,顺带一提埃里克把芙兰汀娜扔在那里。

  与其耗在永无止境的政务中,他更愿意与家人共度时光——那才叫生活。

  再者,他也不希望老男爵拉乌尔把自己看作彻头彻尾的唯利之徒。尽管……他承认自己很难反驳这个印象。

  埃莉诺是那种不会孤独的人。她总能把生活打理得井井有条,不需要依赖任何人。贝特朗这么说她,她自己也是这么说的。

  可埃里克若就这么轻易认了,也未免显得自己太冷血了些。

  所以,为了照顾她那些毫无顾忌的享乐主义偏好,埃里克留意从战利品中为她挑选昂贵的礼物。

  比如,攻下大马士革时,他得到了一件绣有两千五百颗珍珠与钻石的礼服;马赫迪耶陷落后,他从苏丹的宝库中带出两枚以蓝宝石和珍珠镶嵌的胸针;再比如,拜占庭的阿莱克修斯赠送的三幅绣有玫瑰和弓弩的朱红天鹅绒挂毯,波尔多大主教送来的数车伊比利亚丝绸——这些都是他“随手”留下的纪念品。

  但每一样,都早早为她预留好了。

  他从未动用过富热尔堡的财富,哪怕一枚丹尼尔。

  相反,他每年都会为富热尔堡的金库注入约三百利弗的货币收入,用以支撑其日常开销与礼仪所需。

  尽管富热尔堡的土地年收超过一千利弗,但埃莉诺本人——包括城堡名义上的总管兼骑士统领卓戈——看上去都不太像擅长打理庄园账目的那种人。

  老男爵拉乌尔的状况更不容乐观。神智时清时乱,加之白内障几乎夺去了他的视力,严重时只靠回忆勉强识人,连走路都要仆人搀扶。

  在这种状况下,卓戈竟仍能勉强维系封建秩序,让富热尔堡的附庸每年至少一次抵达堡中觐见领主,已是奇迹。

  据堡内骑士们私下所言,为了维持这项封臣的最基本义务,卓戈不仅倾尽个人积蓄,还多次率领堡内骑士,强硬征召那些桀骜不驯的附庸领主。

  他未曾以自己之名出征,只是以“富热尔堡”的名义,维护老主人的尊严、家族的荣耀。几次交锋,他凭借勇武与威信,赢得了小规模的胜利。

  但兵力终归有限,他能做到的极其有限。最终,在一次小型会战中,他右手负伤,中剑而退,小臂几乎被整个切开,自此再无法握紧骑枪。

  他再未踏上战场,却也从未卸下盔甲。

  他不曾抱怨,从不提及自己的付出。人们所知的一切,只是只言片语——他说得最多的,是三十年前,尚为年轻骑士时,随拉乌尔男爵踏上黎凡特,亲抵耶路撒冷,亲眼拜谒圣墓。

  那是他此生唯一提及的荣耀——也是他至今仍为之沉默坚守的理由。

  .......

  对于八月的法兰克而言,这是一个难得的凉爽早晨。

  埃里克打算重新修缮富热尔堡的礼拜堂。上个月一场突如其来的大雨,使得礼拜堂一侧的墙体出现裂缝。他聘来了几位工匠,修补工程很快完成——只是沙料买得太多。

  原本打算将多余的沙子低价转卖出去,却被贝特朗拦了下来。

  接下来的几日,他一锹一铲地忙碌着,在内堡的庭院中堆起了一座壮观的沙堡。直到两天之后,那座小小的“城堡”依旧完好无损地矗立在院中,轮廓分明,未曾塌陷。

  此刻,贝特朗正坐在角楼的悬窗阳台上,眼睛时不时往下瞥,他把一块蜡板搁在膝上,手里攥着一根骨笔。

  他正在练习拉丁文中名词和形容词的变格——骨笔在蜡板上轻轻划过,留下工整却带点犹疑的笔画。

  母亲总是说,这个年纪就该想着玩,不必太早让自己背负责任;“骑马、捉迷藏、这些才是七岁的事。”她常这么说。

  越是这样说,贝特朗反而越害怕,越觉得自己该做些“正经事”。

  但他只写到 amicus magnus(拉丁语,主格形式,伟大的朋友)和 amici magni(上个词汇的属格形式,伟大朋友的)就没了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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