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这里,苏泽连呼“妙”。
李一元这一招太厉害了!
只要承认义子继承权,这种挂籍蓄奴的漏洞必然会被堵上。
家业传承,是这些豪强大族最重视的事情,谁也不会在这件事上给子孙埋雷。
李一元继续说道:“最后,重申洪武旧制关于勋贵、官员蓄奴数额之限。责成吏部、礼部定期核查,对严重超额者,虽因现实难以尽数裁撤,但必须形成威慑,令其不敢再行大规模新增。”
“对无特权而蓄奴的庶民富户,则严格执法,按律‘杖一百,即放从良’。”
李一元目光灼灼地看着苏泽:“以上几策,其核心还是官府的司法介入。”
“只要官府能切实受理奴仆之诉,依法惩处残虐之主,便能极大震慑不法,使豪强有所忌惮。”
“同时,给予奴仆一线希望,使其知国法尚存,不必铤而走险。”
李一元叹息道:
“但此为治标之策,意在稳住局面,消弭戾气,防患于未然。”
“至于蓄奴之本,子霖应该比我更清楚。”
苏泽认真听完,迅速理解了李一元的深意。
这确实是立足现实、最具操作性的方案。
但是李一元所说的“本”,是为什么百姓要主动给大户当奴隶?
蓄奴问题是双向的。
一方面,豪强大族需要蓄奴。
另一方面,因为朝廷的苛捐杂税,让普通百姓主动投效那些有功名的士绅家族,希望用这个方式来避免徭役。
苏泽如今也明白了,为什么张居正要坚持实行一条鞭法了。
老百姓害怕的是役,而不是税赋。
大明名义上的税赋其实并不高,但是普通百姓承担的杂役是非常严重的。
最简单的,就是兵役了。
原时空,明末陕西的问题,一个根源就是秋防兵役。
原时空的河套问题没有解决,所以每年冬季黄河结冰的时候,官府就要动员百姓去卫所服役,因为要从秋天开始动员,所以称为“秋防”。
从秋天防到黄河化冻,这小半年的时间,服役的百姓要背井离乡,自己承担路费和各项开支,一次秋防就足以让一个中农不堪重负。
更严重的是,原时空随着明末动乱,秋防的日期日益提前,归期又在推后。
日期提前,那就是在秋收最忙碌的时候,家中最重要的劳动力要去秋防。
归期推后,那就是这个劳动力赶不上一年最重要的春耕。
这项负担,几乎压垮了陕西地区的自耕农,他们如果不投效那些有免疫特权的士绅,自己早晚都会因为秋防破产。
而更多的农民投效士绅,那自耕农就更少,秋防就更招募不到人手。
原本轮替的秋防,就变成少数几户自耕农承担,加速了他们的破产和投效。
结果就是,原时空的陕西爆发了李自成的起义。
当然,这方时空的河套问题已经被苏泽解决了。
但是徭役问题却不会消失。
苏泽不敢高估地方官府的下限。
官府有的是理由征集百姓徭役,无论是兴修水利还是建设工程,都是地方官员征集徭役的借口,而要征集徭役,必然需要征调民力。
所以张居正一条鞭法的核心,其实是折役为税,张居正是希望将徭役折算成税,百姓只要交了钱,就不用再去参加徭役了。
而官府日后再要动员人手,就要拿钱来雇佣。
当然,原时空张居正的改革还是失败了。
因为当年王安石也是这么想的。
王安石的变法核心也是《募役法》。
该法令以缴纳货币役钱替代亲身服徭役,由官府雇人应役,并将原免役的官僚、地主等纳入缴纳范围。
刚开始的时候还好,但是很快地方官府就不做人了。
免役的钱照样收,需要徭役的时候还是照常征发,免役钱反而成了一种加税。
这就是著名的黄宗羲定律了。
历代税费改革后农民税负会先降后升,形成“积累莫返之害”的循环现象。
唐代的两税法、明代的一条鞭法、清代的摊丁入亩。
就拿原时空的一条鞭法来说。
明初为征派赋役,朱元璋立下不加田赋的承诺。
可是随着进入明中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朝廷税基被侵蚀,普通百姓承担的名义上田赋虽然不变,但是隐形税负徭役增加。
改革赋役制度渐渐成为各地官民的强烈意愿。
原时空,张居正实行了一条鞭法,赋役合并,折役为银。
虽然一条鞭法简化了赋役征收手续,改变了以前赋与役分开征收的办法,使两者合而为一,但农民所有的负担并未丝毫减少,而只是将以前所交纳的不合法赋税合法化。
一条鞭法暂时充盈了国库,但是等到了张居正死后,大明财政又一步恶化。
原时空,万历皇帝再征矿税。
接着又加征“辽饷”,最后又征三饷,普通百姓的税负日益严重,等到李自成振臂高呼,明就亡了。
说白了,任何政权,都是无法抑制自己加税的意愿的。
这个问题,就是苏泽穿越前,都没办法解决。
正税之外的役,这才是蓄奴问题的根源。
所以李一元说的办法,他都说是“治标”之策。
因为只要这个根本问题还存在,那永远都会有活不下去的百姓主动投献为奴。
可是要治本,谈何容易。
原时空,一条鞭法的失败,已经说明了仅仅依靠赋役合并,是没办法解决徭役问题的。
这又涉及到财政改革了。
“李阁老说的治本之策,下官知道,但是如今还是先行治标之策吧。”
苏泽清楚,税制改革实在是太重要,绝非如今隆庆皇帝这个状态能推动的。
苏泽又问道:
“江南的事情,李阁老此法可行,可河西澎湖之地,若是也实行此策,未免有些僵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