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君是我军最锐利的剑,定会撕碎敌人。我会坚持到那一刻。”
李则安再无话说,大手一挥,史敬思翻身上马,带着三百骑兵做好包抄准备。
三百骑兵在数万人级别的步兵对砍中正面能发挥的作用很小,但除了刚正面,骑兵还有很多用法。
骑兵自古被称为离合之兵,主打一个聚散无常,离离合合、飘忽不定。
机动才是骑兵的魂。
他是沙陀儿郎,三百人,够了。
翻身上马后,史敬思带领这支党项、沙陀、契丹和汉族混编的骑兵队,开始绕大圈袭扰。
在他的精湛指挥下,这支成分复杂但战斗技巧出色的骑兵队硬是用三百人营造了上千人冲锋的氛围感。
任凭邠宁军再强,也不敢忽视这样一支骑兵。
史敬思知道这是三百混编骑兵,战斗力远不如他带出来的三百沙陀精锐。
但在邠宁军士兵眼中,尘土飞扬中藏着足足一千鸦儿军。
这就太吓人了。
纵马驰骋的史敬思眯起眼睛,死死的盯着王行瑜的帅旗。
他自问武力不输兄长,更可以和李则安、王彦章拜拜手腕,也经常在保大军担任先锋骑将,然而他却尴尬的发现,自己好像只有一次斩杀神策军校尉勉强算是斩将。
先登、陷阵、斩将、夺旗,猛将的四大功绩,他太少了。
今天李则安为了稳定阵型跟随步兵行动,将最宝贵的机动兵力给了他,也等于将斩将夺旗的重任给了他。
史敬思指尖微颤,血气上涌。
并非紧张害怕,而是期待。
他原本以为自己在保大军会成为攻城拔寨的唯一尖刀,会斩获无数,然而他现在发现自己的功绩不但落后齐克让和张承范,甚至在华洪之后。
他是李则安的近臣,可以随时出入书房,自然能看到书房墙上的功绩积分表。
文官第一是魏骏杰,武将第一是齐克让,这个都好理解。
但当华洪的积分超越他时,史敬思感受到了危机感。
李则安在年初的保大高层会议上慷慨陈词,要为齐克让和张承范争取一个军镇。
当时大家只把这当做美好的愿望,没想到真的实现了。
不仅实现,甚至远超三年计划的期限。
史敬思忽然发现,按照这个进度,李则安恐怕很快就能再开拓一块地盘。
如果直辖那就什么都不说,若是再分下去呢?
那就是华洪的了!
史敬思完全接受不了。
华洪来的比他晚,武勇不如他,他绝不会输给华洪!
好在这次兴元行动他全程参与,终于捞到立功的机会。
史敬思回头看了一眼,确认麾下骑兵能否跟上。
妈的,一群废物,居然掉队了十几个。
想到这里,他就忍不住摇头。
他知道李则安是在默默的维持平衡,他也知道这是为上位者必备的素质,他更知道沙陀人建功立业的首选是李克用,愿意来保大谋前途的很少,在骑兵队里塞其他族群的战士是迟早的事。
但这一天还是来的有些快了。
有些党项人和李思恭关系不好,他们来了;有些契丹人仰慕中原,他们来了;有人羌人黠戛斯人无处可去,也来了。
甚至有甘州回鹘的小部族不远千里来鄜州投奔李则安。
李则安现在已经不是无名小辈,而是鼎鼎大名的唐室名将了。
他若是再不进步,迟早会从保大军第一骑将的位置上滚下来。
史敬思握紧长枪,整个人都燃了起来。
他在等一个机会。
李则安从正面进攻,邠宁军被吸引注意力,只有少数人防范他的机会。
他没有等太久,毕竟李则安出动的动静太大了。
当李则安率领三千五百步兵加入战场后,王行瑜如释重负,命令中军待命的八千人顶了上去,右军的三千人负责外围包抄。
尽管身边只剩几百人,但王行瑜丝毫不慌。
他毕竟是能征惯战的宿将,很快发现外围绕圈子的骑兵都是轻骑,而且人数只有三百不到。
这点人也想撼动他的帅旗?
王行瑜笑了笑,他真是被小看了。如果敌军将领这么蠢,他会挥刀力劈,为自己的军旅生涯增加功勋。
来吧,让我看看你会不会犯蠢。
王行瑜并没有将太多精力放在小股骑兵上,而是死死盯着李则安。
他很清楚,神策军本身的战斗力不如邠宁军,他们能占上风,考的就是将领亲临一线督战,以及李则安的存在。
李则安夺了邠宁军的老巢,朱玫大帅却始终兴不起回师反攻的念头。
他宁可挟持襄王去长安强行继位,冒险控制帝国中枢,也不敢回头和李则安死磕。
虽然有些怯懦,但王行瑜并不会鄙视朱玫。
换他也害怕。
他可是亲历过沙苑之战的当事人。
李则安阵斩八将,震撼程度虽然略输李存孝单人斩将夺旗,逆风大破牛勖,但也同样震撼人心。
那个骑着白马,手持大戟的年轻人,是邠宁军的噩梦。
现在终于有机会以众凌寡,又怎会错过这个机会。
所以他将所有兵力压了上去。
只要杀了李则安,兴元小朝廷再无抵抗之力,他梦寐以求的尚书令也会到手。
朱玫这个白痴,总是笑话他盯着个尚书令不放,却不明白这个官职的含金量。
尚书令是文官之首,更是太宗皇帝担任过的官职。
他手下有兵,又是文官之首,早晚会把朱玫这个有勇无谋的蠢蛋玩死。
整个邠宁军,乃至整个长安朝廷,都会掌握在他手中。
就在王行瑜盯着在正面战场疯狂砍杀的李则安,背后直冒冷汗时,凄厉的喊声从身后响起。
“王将军小心,啊!”
王行瑜心中一惊,却没有失措。
他没有惊慌失措的回头,而是用力一甩马鞭,驾驭战马向前猛冲。
冲出去几十步他才缓缓回头。
一员小将正挺枪向他冲来。
王行瑜有种被死神盯着的窒息,他握着长枪的手在颤抖,能想到的只有一招。
回马枪。
他俯下身子,不敢回头看,只是根据马蹄的声音判断双方距离。
只要双方的距离拉近到十步之内,他就会全神戒备,然后...
就在他幻想靠回马枪翻盘时,胯下战马嘶鸣一声,四蹄发软,摔倒在地。
王行瑜被摔得七荤八素,好不容易挣扎起来,史敬思已经像闪电般杀至。
“卑鄙小人,竟然射我的马!啊!”
惊慌落马,步战对全速冲刺的骑兵,再加上武力差距,王行瑜的结局可想而知。
史敬思一枪捅穿他的胸膛,又拔出佩刀挥过,斩断他的脖颈,然后在他的脑袋落地前一个潇洒的俯身将脑袋接住,放入褡裢。
“杜工部曾在诗中写过‘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读书人都懂的道理你居然不明白。白痴,下辈子多读点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