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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候君一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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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惜他不是。

  他没有资格让别人做出选择。

  王重楼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师妹大婚,他是一定要去的。武当掌门亲临,是为她撑场面,也是向天下人昭告:符华背后,有整个武当。

  她不是无根的浮萍,不是任人摆布的棋子,她是从武当山走出去的人。

  洪洗象本打算留在山上。

  他这些年极少下山,倒不是不能,是不愿。

  山下的红尘太喧闹,因果太缠人,他只想守着青牛、话本、莲花峰顶那一角云海,等他那位穿红衣的人。

  可他随后收到了另一封信。

  信封更素净,是月白底子,没有烫金,没有纹饰,只有封口处一枚极淡的小印——篆书“长乐”二字。

  信纸更薄,墨迹更淡,软软一张,像托不住那寥寥一行字的重量。

  武当一别,山高水长。

  没有落款。

  不需要落款。

  洪洗象捏着那张薄薄的信笺,在窗边站了很久。窗外那株老梅,今冬还没开花,枝桠光秃秃地伸向灰白的天。

  他将信折好,收入贴身的衣襟里,贴着心口的位置。

  然后他转过身,轻声说:

  “我也去吧。”

  小东西则纯粹是为了另一桩念想——她听闻太安城外的那座旧战场遗址,留有当年南唐无名剑客的崖刻。

  二十载风霜雨雪,那道剑痕依然未散,剑意依然未消,每逢月圆之夜,还会有剑气冲霄而起,惊破十里云海。

  她想去看看。

  “十七岁金刚境,确实该出门走走。”王小屏难得夸了她一句。

  顿了顿,他又道:“多看看,多学学。剑意刀意这东西,关在山里是悟不出来的。”

  小东西难得没有顶嘴,只是用力点了点头。

  于是只剩周易。

  观月崖。

  夜风清冷,那株老树的枝杈空空荡荡。往年这时候,枝头还会挂着几片不肯落的黄叶,今年不知是风太烈,还是有人在摘,竟一片也不剩了。

  洪洗象倒骑青牛,慢悠悠晃到崖边。

  他从袖中抽出那封请柬,展开,面向树杈上那道玄衣身影。

  月色下,请柬上的字迹清晰可见。

  武当符华,谨以薄酒,候君一见。

  洪洗象也不催,只是将请柬举着,像举着一面旗。

  半晌,树枝上的人影动了动。

  周易瞥了他一眼。

  那目光仍是素日的冷淡,淡漠如井,静水无波——可洪洗象修道数百年,观人观心,他最擅长的,就是在无波的水面下,看见那些暗涌的、不肯示人的、正拼命往下压的潮。

  他从中读出几分……恼羞成怒。

  “需要带礼物?”周易问。

  洪洗象有些失望地叹了口气。

  他还以为能看见这位爷更多的失态,还以爲能在那口千年古井里,看见今夜有月坠落。

  结果就这?

  就这?

  “山上替你备了一份,”他慢悠悠收起请柬,折好,纳入袖中,“紫檀木匣,内有一对白玉如意,并蒂莲纹,是师兄亲自挑的款式。”

  他顿了顿,抬眼望向树杈上的人影,声音轻得像在自言自语:

  “但若真心祝福……想来还是自己准备为好。”

  周易没有说话。

  他的手指,不知何时已探入怀中。

  那动作很轻,很慢,像怕惊破什么,又像只是在确认——确认那件东西还在,还在那里,还在他贴身的衣襟里,隔着二十载光阴,隔着无数个晨昏。

  那是符华当年送他的《养气经》。如今被他改良,将要被当做礼物送出去。

  二十年来,他在这世间身无长物。

  刀是捡的,剑是捡的,酒是买的,住是蹭的,连这条命都是捡来的,多活一日都像多偷一日。

  唯有这本书,他一直留着。

  从南唐到离阳,从北莽到武当,从那个破败的小庙到这株老树的枝头,二十载漂泊,只有它,始终贴在他的心口,从未离身。

  书页已经泛黄了。

  边缘起了毛边,靛青的封皮褪成灰蓝,有些页角被他的指腹摩挲得薄如蝉翼,透着光,能看见背面墨迹的倒影。

  他不知道她当年为什么要送他这本书。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留到现在。

  他只知道,此刻他摸到它,就像摸到了这二十年。

  “……我与你们一道去。”

  他的声音很轻,像是不经意说出口,又像已在心里说过很多遍。

  洪洗象没再多言。

  他只是点了点头,然后轻轻一磕牛腹。

  青牛慢悠悠转身,四蹄踏碎满地月光。

  蹄印落在霜白的石阶上,一个,两个,三个,深深浅浅,像一枚枚来不及盖下的印章。

  夜风拂过,将他的道袍下摆吹起一角。

  身后传来一声极轻的、几不可闻的叹息。

  ——或者只是风。

  洪洗象没有回头。

  周易独自坐在那株老树上,看着手中这本一直陪他现在的养气经。

  “太安城……”

  他喃喃重复着那个地名。

  声音很轻,像一枚石子,投入二十年光阴的深潭。

  没有回响。

  只有涟漪,一圈,一圈,无声荡开。

  太安城。

  对大楚权贵——尤其是宗室皇亲而言,“曹长卿”三字,是恩,亦是仇;是遮天大树,亦是眼中之钉。

  恩在社稷。

  若无此人,何来今日大楚一统天下、睥睨八方的鼎盛气象?

  二十年前那场灭国之战,旧楚溃败如沙塔倾颓,是这位年轻儒生以一己之力扶住将倾之厦,在北莽铁骑与离阳虎狼之间斡旋求生,将残山剩水一寸一寸夺回,将亡国奴的耻辱一道一道洗刷。

  太安城能成为天下瞩目的都城,而非荒草萋萋的亡国旧都,全赖此人呕心沥血二十载。

  这恩太重,重到无人能当面否认,重到连皇帝见他也需称一声“先生”。

  仇,却在身家。

  曹长卿不是那种温润如玉、知进退的儒臣。

  他太孤傲,太干净,太不知收敛。

  朝堂之上,他敢当着文武百官的面,驳斥亲王“此议误国”。

  军中议事,他敢将贻误战机的宗室嫡系,就地正法于阵前——血溅帅旗,尸悬辕门,无一人敢拦。

  那是先帝的亲侄。

  皇帝的堂兄。

  但这怪不得他,只有经历过绝望的人,才会明白机会有多么难得!

  只有不惜一切的抓住。

  旧楚覆亡前夕的那些年,曹长卿随军流亡,亲眼见过太多:权贵在后方醉生梦死,前线将士饿死冻死;皇亲国戚忙着变卖家产、安排后路,无人过问城头染血的残旗。

  那些画面刻在他眼底,成了此生的刺,拔不出,也磨不平。

  于是大楚中兴二十载,曹长卿铁腕削权,锐意改革。

  宗室的封地被削了一批,勋贵的俸禄被裁了一批,贪墨的官员被他杀了——真正杀了,抄家、问斩、悬首城门——又一批。

  大楚的国力在这血雨腥风中节节攀升,而权贵们的恨意,也在这二十年里生根发芽,长成一片密不透风的荆棘林。

  如今,天下已定,大楚鼎盛如烈火烹油。

  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

  ——他早该死了。

  可他是陆地神仙,寿元绵长。

  他不死,那些被他夺走的利益就永远回不来;他不死,那些因他丧父丧兄的宗室就永远抬不起头;他不死,朝堂之上就永远悬着那柄名为“曹相”的利剑,不知何时会再次落下。

  然而杀他,需要理由。

  一个足够高明、无可辩驳的理由。

  当今皇帝是个软性子。

  守成有余,雄略不足——但这不意味他是傻子。

  他不会无缘无故应允宗亲诛杀社稷功臣,那会寒了天下士人之心,也会在史书上留下洗不去的污名。

  于是,需要一场离间。

  不必当场见血,只需在君臣之间划一道口子,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让猜忌像蚁穴一样从内部蛀空那棵大树。

  慢性死亡,也是一种死亡。

  这个计划,宗室已筹备了很久。

  棋子是现成的。

  二十年前阵前伏诛的那位亲王,留下一个年幼的独子。

  当年宗人府念其稚子无辜,只削了亲王爵,降为郡王,困守一隅,苟活至今。

  这孩子——如今已不是孩子了——二十年来唯一的心事,便是复仇。

  他无时无刻不在等,等一个机会,等一把刀,等一句“你可以动手了”。

  今夜,那机会来了。

  密函送至府中,他读了,焚了,然后笑了。

  那笑声从低沉的、压抑的气音开始,渐渐放大,最后变成毫不掩饰的、近乎癫狂的大笑。

  他笑得弯下腰,笑得眼角渗出泪光,笑得侍立门外的亲随心惊胆战、面面相觑。

  二十年的恨,二十年的画地为牢,终于有了出口。

  “死前……”

  姜渡止住笑,将指尖残留的最后一片纸灰捻散。

  月光从窗棂斜入,落在他苍白瘦削的面容上,将那张因长年郁愤而略显阴鸷的脸,镀上一层病态的酡红。

  他的声音轻得像在品评今夜月色。

  “还能玩一玩曹长卿的老婆。”

  顿了顿,唇角的弧度缓缓扬起。

  那笑意从唇角攀上眼角,一路蔓延至眉梢——却没能抵达眼底。

  眼底只有一片冰冷的、燃烧殆尽的灰烬。

  “胭脂榜第二。”

  “这辈子,值了。”

  窗外月华如霜,照着空寂无人的郡王府。

  偌大的庭院,只听得见夜风穿过枯枝的呜咽,以及那被压抑了二十年的恨意,终于破土而出的、细不可闻的碎裂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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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久没杀人了,搞点人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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