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灯初上。
下了值的陆北顾与沈括从马车上面下来,抬头便见一座气派的门楼,檐角悬挂着明亮的灯笼,映照出“玉澜汤”三个大字。
“便是此处了。”沈括对陆北顾说道。
踏入厅堂,暖意夹杂着湿润的水汽扑面而来,与外面的秋凉形成鲜明对比。
一名身着整洁短褐的堂倌眼明手快,见二人气度不凡,立刻堆起热情的笑容迎上前来。
“二位官人可是头次光临?本店有大小汤池十余处......”堂倌一边引路,一边殷勤介绍。
沈括打断他,直接道:“带我们去单间雅池。”
穿过走廊,陆北顾饶有兴致地打量着四周以竹、石装饰的雅致环境。
堂倌在一扇虚掩的槅扇门前停下,躬身推开:“二位官人请,这便是雅池‘漱石间’,一应物件都已备齐,若有需要,拉动池边绳即可,会响铃,小的就在外头候着。”
二人步入门内,顿觉豁然开朗。
室内宽敞,地面铺着打磨光滑的青色卵石,墙壁以原色竹木拼接,透着自然的暖意。
居中一口以白石砌成的方池最为醒目,池壁雕着简单的纹饰,池水蒸腾着袅袅白雾,水面上还漂浮着新鲜的花瓣。
池边设有一套酸枝木矮榻与茶几,榻上铺着软垫,几上摆放着茶具和时令鲜果。
角落则是两座香炉,正静静吐着香,营造出宁谧的氛围。
解衣,陆北顾向后抻了抻胳膊,只感觉连日伏案积累的疲惫似乎都凝结在肩颈的僵硬之中,他伸手试了试水温,略烫却正合解乏,便缓缓沉入池中。
温热的水流瞬间包裹住全身,每一个毛孔都舒张开来,他不由得发出一声极轻的喟叹,将头后仰,靠在微凉的池壁上,闭上了眼睛。
而当整个世界里只有声音而没有画面的时候,陆北顾似乎都能听到池水轻漾的汩汩声,他的呼吸逐渐变得绵长,白日里纷繁的政务和朝堂上的争斗似乎都渐渐离他远去。
然而,即便在此刻,他感官的末梢仍留意着周围的动静......隔壁隐约的琵琶声、远处模糊的笑语,都如同背景音,依旧让他本能地感到紧张。
“有乐师,要不要唤两名来?”沈括往自己身上撩水,嘿嘿笑着说道。
陆北顾闻言,眼皮都未抬,只懒懒道:“你这厮,才泡了半刻不到便不安分。”
“哎。”
沈括凑近些,压低声音笑道:“我听说这玉澜汤的女乐师可是一绝,不仅精通音律,更善解人意,你我连日案牍劳形,听支小曲解解乏,岂不风雅?”
说着,他便欲伸手去扯池边的铃绳。
“莫要胡闹。”
水波微动,陆北顾抬手按住他腕子。
沈括悻悻缩回手,嘟囔道:“不过是听曲罢了。”
大宋律令,是禁止官员狎妓的,也就是不得去公开的风月场所令女妓私侍枕席,而诸如“乐师”“舞姬”这种则属于模糊地带,不查就没事,查了就是罪名。
“今日计相开会才叮嘱我等都得谨言慎行,刘保衡的案子余波未平,吕溱案又闹得满城风雨......这时候你我若被人撞见在浴堂召女乐,明日包希仁的札子就能直接递到御前!你我这身官袍还要不要了?”
沈括闻言,顿时泄了气,瘫回池中哀叹道:“早知京城这般拘束,还不如在外做个闲散小官自在!”
这时,他忽又想起什么,挤眉弄眼道:“对了,我听闻欧阳公府上宴饮时歌舞不绝,怎不见御史台参他?”
“人家那是家妓。”
相比于风月场所的女妓,家妓是不受限制的,高官显贵和富商大贾都会在自己家里豢养家妓,以彰显自己的身份、地位和财富,这些家妓不仅会在宴会上陪侍,甚至还会被主人赠与客人。
恰此时,隔壁传来琵琶轮指,如珠落玉盘。
沈括伸着脖子听了片刻,终究还是讪讪坐回水中,抓过浮在池面的木瓢舀水浇头,闷声道:“罢罢罢!今日便学柳下惠吧!”
陆北顾捡起自己这边的木瓢,模仿投石机,小臂折向大臂,然后用力将其扔到了沈括面前。
“你说,我路上与你所言的这配重式投石机,到底要不要制造出来?”
“我觉得弊远大于利。”
沈括把木瓢又扔了回来:“这东西听你说了原理,我便晓得是怎么回事,从技术上来讲,其实就是一层窗户纸的事,制造起来根本就不难,威力和稳定性却比砲车强了许多......可这也意味着,若是我军制造出来,在战场上被夏、辽两军缴获,那敌人也能很快仿制出来,你能保证永远不被缴获吗?一旦这种情况出现,那我军在边境上的所有夯土堡寨可就危险了。”
“嗯。”陆北顾也同意这个说法,“那还是改进火药吧,火药被缴获也没事,而且更能保证安全,毕竟掌握制造工艺的工匠是不上战场的,不同工匠又只掌握不同环节的一部分工艺,基本上不可能被同时策反并千里潜逃到敌国。”
“正是此理。”
沈括懒洋洋地靠在池中,说道:“只要能把你说的这个‘黑火药’的配方试出来,制造工艺尽量完善,那天下也就不存在什么坚城了,炸城不比用配重式投石机苦哈哈地砸城轻松得多吗?”
“炸城归炸城,仗也是要用人来打的。”
陆北顾叹了口气,诚实地说道:“说句实在话,围兰州那次真把我围怕了,也就是夏国中了计,没料到我们还有火药炸城这种手段,还想着过了春耕再派大军解围......可以后便没这种机会了,不管围哪个城,其实要是野战兵力不足、战力不够,都难打得很。”
“我听说殿中侍御史吕诲刚刚上疏,说陕西四路所管辖的归附蕃部不下十几万人,而宝元年间对夏用兵以来损失十分之五六,兵籍于是废弛不修,现在似是打算令陕西四路沿边招讨使庞籍庞相公,去选派官员搜求蕃部中未附籍的增入旧兵籍,然后对其首领予迁补官职,而且族户大的还要增加闲田平均分配,你说这些措施有用吗?”
“这些番部,无论是归附的,还是在横山一线的,都是墙头草。”
陆北顾说道:“无非就是哪边势力强、哪边给的多,就倒向谁,所以才会发生胡守中叛逃的事情。”
胡守中,是保安军的蕃将,他带着少数亲信叛逃去了夏国。
庞籍闻讯直接派大股精锐骑兵越境,在付出了相当代价后,硬给胡守中等人抓了回来,然后统统处死,以震慑番部。
“我听说胡守中死的挺惨,被五马分尸了。”
“庞相公一向执法严厉,从前军中有将士触犯军法,庞相公都是以断肢、斩首、车裂等手段处置的。”
“武夫畏威而不畏德,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其实这种事情,陆北顾都懒得说了,不亲身经历不知道,大宋的这些贼配军到底有多烂。
这么说吧,上百万宋军里面,十分之九都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入伍前就是混迹市井的青皮无赖亦或是啸聚山林的盗匪之流。
至于剩下的十分之一精锐,譬如西军,能打倒是确实能打,但风气也更加恶劣,说一声“骄兵悍将”绝对不过分,执法手段不够酷烈,根本就镇不住。
对于他们来讲,临阵敢战、能战,就算非常对得起官家发的兵饷了,至于打砸抢烧、奸淫掳掠的之类的事情,那都是他们认为理所应当的事情。
当然了,如果把视角扩展开,其实也不仅仅是宋军如此,这个时代所有军队都是如此,夏军、辽军,远比宋军更加野蛮。
而因着五代十国遍地小程昱的恐怖景象,在立国之初就矫枉过正的宋军,虽然战斗力普遍比夏军、辽军要低,但竟然能以稀烂的军纪,排到诸国军队里的军纪第一名。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比烂的时代。
热气氤氲中,两人又泡了一炷香的功夫,直到皮肤微微发皱才出来,随后换上了浴堂提供的中衣,开始躺着吃水果......凤栖梨、温柑、河阴石榴,还有一碟水灵灵的太原葡萄。
沈括歪倒在榻上,拈起颗葡萄丢进嘴里,一边吐着葡萄籽,一边歪头打量陆北顾。
他忽然“咦”了一声,凑近了些:“子衡,你且别动。”
陆北顾闻言一怔,掰石榴的手依言停住。
“你这白头发,我估摸着得有二十来根了。”
“在熙河时戎马倥偬、案牍劳形,难免的。”
沈括却像是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眼中闪着跃跃欲试的光:“看着实在碍眼,我手痒得很,替你拔了如何?长痛不如短痛,拔了清爽。”
“不拔。”
陆北顾想也不想便拒绝。
“怎地?”沈括挑眉,带着几分戏谑,“莫非你也信那‘拔一根长十根’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