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物浦河上的雾气还没散干净,码头边那家“老水手”酒馆里已经飘出威士忌的味儿了。这味儿混着河泥的腥气,还有不知从哪儿传来的腌鱼臭,搅和在一块儿,就是香港租界清晨的招牌味道。
马丁·赫斯曼坐在靠窗的条凳上,盯着手里那杯琥珀色的液体发呆。
杯子是粗陶的,边沿还缺了个口。酒是苏格兰产的最便宜的那种,一个铜板就能灌满这一大杯。他仰脖子灌下去半杯,火辣辣的感觉从喉咙一路烧到胃里,可心里头那块冰疙瘩,怎么都化不开。
“再来一杯。”他把空杯子往木桌上一顿,声音沙哑得像是两片砂纸在磨。
酒保是个红鼻头的利物浦本地老头,一边擦着杯子一边摇头:“赫斯曼队长,这都第三杯了……天还没大亮呢。”
“让你倒就倒。”赫斯曼从怀里摸出两个铜板,啪地拍在桌上。铜板在木纹上转了两圈,最后躺平了,上面那个勃兰登堡选帝侯的侧脸像,在油灯下泛着暗沉沉的光。
酒保撇撇嘴,拎起锡壶给他满上。酒液倒进杯子里,哗啦哗啦的,在清晨安静的酒馆里显得特别响。
赫斯曼没急着喝,就那么盯着杯子看。他今年四十二了,脸上那道从眉骨斜到下巴的伤疤,是十年前在吕岑战役里留下的。那会儿他跟着华伦斯坦,在漫天大雪里和瑞典人拼命。他带着两百个长枪兵冲了三次,最后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时候,军旗还在手里攥着。
可那又怎么样呢?
华伦斯坦死了,被皇帝害死了。他这样的小人物,能捡条命就不错了。这十年,他在德意志战场上当雇佣兵队长,一年可以拿到二三百个塔勒的饷钱,带着三百号人在德意志各邦国之间晃荡。谁给钱就给谁打仗,今天打新教徒,明天打天主教徒,后天说不定又调过头来打昨天的雇主。
可是打来打去,他始终是个佣兵,再难上升一步......
“没什么意思......”赫斯曼喃喃自语,又灌了一大口。
酒馆门吱呀一声开了,进来个穿灰袍子的神父。神父四十来岁模样,脸挺瘦,眼睛倒是亮得很。他在赫斯曼对面坐下,也要了杯麦酒。
两人谁也没说话,就那么坐着。过了好一会儿,神父忽然开口了,说的是拉丁语掺着德语,腔调怪得很:“迷途的羔羊啊,你在这里寻找什么?”
赫斯曼抬眼看了看他:“我找酒。找到了,正在喝。”
“酒解不了渴。”神父摇摇头,喝了口自己的麦酒,“只有主的福音……”
“我不信那玩意儿。”赫斯曼打断他,“我信这个。”他拍了拍腰间的佩剑。剑是双手大剑的制式,但改短了些,更适合步战。剑柄上缠的牛皮已经磨得发亮,露出底下铜质的芯子。
神父也不生气,反而笑了:“那你信什么?信皇帝?信选帝侯?还是信你那些雇主——今天给你发饷,明天可能就把你卖给敌人的老爷们?”
赫斯曼不吭声了,只是闷头喝酒。
酒馆里渐渐热闹起来。码头上工的力夫、夜里巡逻完的卫兵、还有几个穿大明式短打的商人,陆陆续续都进来喝一杯。角落里有个说书的,正操着一口英吉利话,讲什么“汤姆·威尔金斯当官记”。
“……那汤姆·威尔金斯,原先就是给人当奴仆的!一天工钱八个便士,还得养活老娘和三个弟妹。可人家有骨气,白天干活,夜里点灯熬油地读书认字……”
赫斯曼听得懂一些英语——他手下也有不少来自英格兰的佣兵,混久了,也就听懂了。他起初没在意,可听着听着,手里的酒杯就放下了。
“……香港总督府招吏员,考什么?考算学,考文书,考大明律例!汤姆那小子,揣着两个黑面包就进了考场,从早考到晚。你们猜怎么着?三百多人考试,他考了第一名!”
酒馆里有人起哄:“第一是谁?”
“发榜那天,汤姆自个儿都不敢信。他跑到总督府门口,仰着脖子看了三遍,才确定那红纸黑字上写的真是自个儿的名字。当天下午,他就换上公服——崭新的靛蓝色棉布袍子,胸前绣着‘香港总督府’五个字,月俸三英镑!”
有人问:“他就这么当上官了?没花钱?没托人?”
“一个便士没花!”说书的嗓门提得更高,“总督府的规矩,只认考分不认人!管你是贵族少爷还是码头苦力,考上就录用,考不上就滚蛋!”
酒馆里轰地一声炸开了锅。
赫斯曼坐在那儿,手里的酒杯举在半空,半天没动。
神父忽然开口了,声音不高,但在嘈杂的酒馆里清清楚楚:“在东方,有这样一句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赫斯曼转过头看他。
“意思是,那些王侯将相,难道生来就是贵种吗?”神父喝干了杯里的酒,眼神有些飘忽,“你知道吗,马丁·赫斯曼——我可以叫你马丁吧?我知道你,华伦斯坦的旧部,吕岑战役的英雄。”
赫斯曼没接话,只是盯着他,也没问对方是怎么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