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帝国的开国皇帝,叫朱元璋。”神父继续说,手指在桌上划拉着,像是在画地图,“他是什么出身?放过牛,要过饭,当过和尚。十七岁那年,家乡闹饥荒,父母兄弟全饿死了,他连块埋人的地都没有。可就是这样一个人……”
神父顿了顿,声音里带上了一种奇异的热情:
“要是把他放在欧洲,放在我们这个时代——你就想象一下,一个在东罗马帝国灭亡一百年后,在希腊出生的流浪汉。他父母死在奥斯曼人的税吏手里,他自己在修道院打过杂,在商队里当过护卫。然后有一天,他加入了反抗奥斯曼帝国的起义军。”
酒馆里不知什么时候安静下来了。所有人都竖着耳朵听。
“他从一个小兵做起,打仗不要命,有功劳从来不独占,分粮食总是最后一个拿。慢慢地,十个人跟着他,后来是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他收复了雅典,收复了君士坦丁堡,把新月旗从圣索菲亚大教堂的尖顶上扯下来。”
神父的眼睛亮得吓人:“他一路打,一路收编队伍。法兰克人、威尼斯人、塞尔维亚人,全都归到他旗下。他打回埃及,打回迦太基,打回西班牙,最后连不列颠岛都插上了罗马的双头鹰旗——你信吗?你信这种事会在欧洲发生吗?”
酒馆里鸦雀无声。
“不信。”神父自己回答了,声音忽然冷下来,“因为在我们这儿,一个农奴的儿子,永远只能是农奴。一个没有爵位的人,打得赢一百场战役,也当不上真正的大贵族。华伦斯坦够厉害了吧?打赢了,封公爵,输一次——不,甚至没输,只是皇帝觉得他太厉害了,就得死。”
他看向赫斯曼,目光锐利得像刀子:
“可在中国,朱元璋从乞丐做到了皇帝。他手下那些大将,有铁匠的儿子,有渔夫的儿子,有佃户的儿子——现在他们的子孙,是大明最显赫的贵族。为什么?因为那边的人信一句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赫斯曼觉得喉咙发干。他端起酒杯,一口喝干了剩下的威士忌。
“你跟我说这些,”赫斯曼哑着嗓子说,“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神父站起身,在桌上放了两个铜板,“你在这儿喝再多酒,也还是个佣兵队长。可要是你愿意往东看……”
他没说完,推开酒馆门走了出去。晨光从门缝里挤进来,照在赫斯曼脸上,刺得他眯了眯眼。
赫斯曼又在酒馆里坐了一刻钟,然后摇摇晃晃地站起来,往码头军营走。
军营在租界西头,是原先利物浦一个商人的货栈改的。两丈高的砖墙,四角有瞭望塔,门口站着两个ICE卫队的兵。兵穿着靛蓝色的棉甲,戴着铁盔,手里攥着火绳枪,站得笔直。
赫斯曼冲他们点点头,往里走。刚进院子,就撞上个人。
“马丁!”那人一把抓住他胳膊,力气大得很,“你一晚上跑哪儿去了?”
是阿道夫·鲍曼,赫斯曼在勃兰登堡军里的老部下,现在是ICE卫队的一个中队长。鲍曼比赫斯曼小十岁,金发碧眼,脸上总是挂着笑,可打起仗来比谁都狠。
“喝酒。”赫斯曼简短地说,想挣开,可鲍曼抓得死紧。
“别喝了,有天大的好事!”鲍曼压低了声音,眼睛亮晶晶的,“知道吗?冰王的女儿——就是那个伊万娜——她封爵了!”
赫斯曼脑子还迷糊着:“什么爵?”
“女爵!大明皇太子亲封的,北美洲一个叫花生屯的地方,整个儿都是她的封地!”鲍曼激动得唾沫星子都快喷到赫斯曼脸上了,“她现在有权册封骑士了,马丁!就在她的领地上,她可以封骑士,封多少都行!”
赫斯曼愣愣地看着他,好半天才说:“那……那又怎么样?只有贵族才能……”
“这里是大明的地盘!”鲍曼用力晃了他一下,“大明不讲血统,只论本领!这是我们的机会,马丁!你,我,咱们这些在德意志打了半辈子仗,最后屁都没捞着的人——现在有机会当贵族了!真正的贵族,有封地,有头衔,子孙后代都能继承的那种!”
赫斯曼的酒彻底醒了。
他盯着鲍曼,脑子里嗡嗡作响。华伦斯坦的脸,吕岑的雪,选帝侯那张总是阴沉着的脸,还有刚才酒馆里神父说的话,全在眼前乱转。
“你……你说真的?”赫斯曼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发抖。
“千真万确!”鲍曼从怀里掏出一张纸,是手抄的告示,墨迹还没全干,“瞧,今天早上刚贴出来的。伊万娜女爵要招募十二名骑士,组建她的卫队。条件是……我念给你听:忠诚,勇敢,有作战经验。就这三条,没提血统,没提家世!”
赫斯曼一把抢过那张纸。纸是廉价的草纸,字是用鹅毛笔写的德文,有些笔画都洇开了。可他看得清清楚楚,那三条条件下面,盖着一个红色的印章——是汉字的,他认不全,但中间那个“令”字他认识。
“现在女爵就在总督府,”鲍曼抓住他胳膊就往外拽,“已经有人去了!去晚了,十二个名额满了,咱们就得等下辈子了!”
赫斯曼被他拽着,跌跌撞撞地往外跑。穿过军营操场的时候,他看见不少熟面孔都在往同一个方向跑——全是ICE卫队里的军官和老兵。德意志人,瑞典人,法兰西人,苏格兰人……一个个眼睛都发着光,就好像看到了猎物的饿狼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