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物浦的香港夜里静得出奇,只有码头上几盏气死风灯在秋风里晃悠。奥利弗·克伦威尔把斗篷裹得紧紧的,靴子踩在石板路上发出咯噔咯噔的响声。他身后只跟着一个马夫——这事可不敢让议会那边知道,更不敢让国王的眼线瞧见。
“先生,就是这儿了。”马夫指了指前面亮着灯的二层小楼,“阎大使吩咐过,您从后门进去。”
克伦威尔摸出两个先令塞给马夫,自己整了整衣领。他今天特意换了身朴素的呢子外套,看上去像个普通商人。可心里头却打鼓似的——白天那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像颗种子,在他心里发了芽。
“请进。”开门的是伊万娜,她穿着明朝女子的襦裙,手里还拿着本拉丁文词典,“阎大人正在书房等候。”
书房里烧着炭盆,暖烘烘的。阎应元坐在太师椅上,见克伦威尔进来,只是微微颔首,示意他坐在对面的绣墩上。桌上摆着茶具,还有几本线装书。
......
“克伦威尔先生深夜来访,所为何事?”阎应元慢条斯理地斟茶,热气在烛光下缭绕。
伊万娜翻译完,克伦威尔搓了搓手,尽量让自己的语气显得随意:“我就是好奇...白天您说的‘王侯将相’里的‘王’,指的是亲王还是国王?”
阎应元闻言笑了笑,呷了口茶:“在我朝,王爵分亲王、郡王。不过...”他放下茶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里面的‘王’,指的是国王,是皇帝!”
“皇帝?”克伦威尔身子不自觉地前倾,“这话是谁说的?后来他...成功了么?”
阎应元眼中精光一闪,重新打量起眼前这个英国议员。他原本以为这只是个来打听东方奇闻的普通政客,但现在看来,这人问的问题着实不简单。他不会想要谋朝篡位吧?有意思!
“说这话的人叫陈胜,”阎应元让伊万娜添了些炭火,书房里更暖和了,“他本是秦朝的一个戍卒,因为受不了暴政,就与吴广一起在大泽乡起义。当时他们只有九百人,手里拿的都是锄头木棍。”
克伦威尔听得入神:“后来呢?”
“后来啊,”阎应元叹了口气,“陈胜称王了,号称张楚。可是他只当了六个月的王,就被自己的车夫杀了。”
克伦威尔脸上露出失望之色:“就这么......死了?”
果然,不是贵族就真不行啊!当王,还是要有种的!
阎应元注意到他神色的变化,心中更加确定这个英国议员所图不小。他心思电转,觉得此人或许值得深交,便决定多透露些中国的历史智慧。
“不过,”阎应元话锋一转,“陈胜虽然死了,可他点燃的反秦烈火却越烧越旺。最后真正取得天下的,是汉高祖刘邦。他的出身同样是平民!”
“平民?”克伦威尔问,“有多平民?”
“刘邦原本只是个亭长——相当于英国的治安官。”阎应元示意伊万娜给克伦威尔也斟上一杯茶,“他年轻时游手好闲,四十多岁才拉起队伍。可就是这样一个人,最终灭亡了秦朝,打败了大贵族出身的西楚霸王项羽,建立大汉王朝,延续四百年统治。”
克伦威尔眼睛一亮:“四百年统治......”他忽然想到什么,“这样的例子多吗?”
“多!本朝太祖皇帝朱元璋,更是传奇。”阎应元又斟了杯茶,“他放过牛,当过和尚,要过饭。元末天下大乱,他投奔红巾军,最终驱逐蒙元,恢复华夏。”
“蒙古人?”克伦威尔倒吸一口凉气,“就是那个打到多瑙河的蒙古帝国?”
阎应元道:“正是!被太祖皇帝驱逐的蒙古帝国的本部,也就是大汗亲领的汗国,是最强的汗国......但它却是蒙古帝国体系中第一个崩坏的!”
克伦威尔那是一脸的佩服:“真是了不起啊!他推翻的可是上帝之鞭的主人啊......没想到在中国,平民可以干出这样伟大的事业!”
阎应元点头:“所以在我国看来,出身卑微者开创伟业,自古有之。”
克伦威尔只觉得心跳加速。他掰着手指头算:刘邦一个治安官,四十多岁起兵,朱元璋出家为僧.....还当过乞丐!而自己好歹是乡绅出身,在剑桥读过书,家里还有两千英亩土地,现在已经是国会议院。比起那两位,起点不知高到哪里去了!
“可是...”克伦威尔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刘邦陛下开创的四百年王朝,最后也灭亡了?”
阎应元微微一笑:“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大汉之后有三国鼎立,而后有魏晋南北朝,更迭有序。在我华夏,天子受命于天,但若失德,天命便会转移。这就是孟子所说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