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
殡仪馆。
花坛前的一排冷杉,被夜间的冷风一吹,树梢发出飒飒的响声,路过的人听见这种声音,常常会激起一身的鸡皮疙瘩。
唐雯同样如此,她站在花坛前,几乎不敢进去。
她已经在这里站了半个小时,说是法医还在里面忙,需要等被害人家属过来后,一同进去辨认遗体。
杨锦文已经进去解剖室,留下冯小菜在此处陪着唐雯。
“警官。”
冯小菜向她点点头:“你说。”
唐雯抿抿嘴,向冯小菜挪了两步,想要贴近她:“我有些害怕。”
“别怕,人其实和动物没什么区别的。”
“我不知道怎么面对万灵的爸爸妈妈,如果我哥他们没被抓起来,应该是他们在这里的。”
冯小菜瞥了她一眼,问道:“你要是觉得害怕,你说说你们和被害人的关系,也能给我们破案作为一些参考。”
唐雯从皮夹克的兜里掏出烟盒,抽出一支,递给冯小菜。
冯小菜双手放在身前,提着公文包,摇摇头:“谢谢,我不抽。”
唐雯点上烟,吸了一口,在尼古丁的刺激下,她心情稍微放松了一些。
“我哥和万灵是初中同学,毕业后,我哥就四处打工,供我读书,万灵读了中专,当了小学的音乐老师。
我哥喜欢弹吉,他自学的,弹的非常好,他喜欢披头士,警官,你知道披头士吗?”
冯小菜点点头,她上初中那会儿,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音像店,那满墙的音乐卡带,算是她少女时期的回忆。
就算是现在,她卧室的书柜里,也放满了学生时期买的卡带和漫画书,几乎占据了大部分空间。
“不过,我更喜欢小红莓。”
唐雯勉强笑了笑:“很有品位。”
冯小菜也跟着笑了笑:“王菲学的就是小红莓的主唱桃乐丝,她的嗓音很好听。”
这个唐雯还真不知道,她有些意外地看了看冯小菜:“警官,你还真懂摇滚啊?”
冯小菜有些不好意思:“我只是随便听听,继续说说你哥和万灵的事情。”
唐雯点头:“那会儿,我哥去夜总会驻唱,全省各地跑,他赚了一些钱后,就回来在咱们县城开了一家舞厅。
我也高中毕业了,考不上大学,就帮他的忙。
舞厅是以前印刷厂的一间厂房改造的,印刷厂倒闭后,我哥就租了下来,没钱装修,原汁原味。
我哥一边当老板,一边当歌手,没多少人光顾,不过我哥想做的是咱们县城第一家摇滚舞厅,喜欢摇滚的知道有这样的舞厅,渐渐就有了人气。
曹劲和毛小奇,就是来舞厅玩认识的,他们也喜欢摇滚,而且那个时候,我哥的舞厅经常被流氓打砸,自从他们经常来玩以后,就没人来惹事了。
前年,我们就组建了摇滚乐队,我哥是主吉他手,毛小奇也是吉他手,我学的是贝斯,曹劲是鼓手和键盘手,我们缺一个主唱。
我哥就找到了他的初中同学,万灵,她那个时候已经是小学的老师了,长得很漂亮,性格也很腼腆。
不过,她歌唱的真不错,音色很广,现场爆发力非常强。
说真的,在咱们这个小县城,找到志同道合、一起玩摇滚的朋友,很少很少,就那些乐器,贵的吓人,要不是曹劲和毛小奇帮忙买来二手的,根本玩不起。
万灵的父母都是老师,知道万灵经常跟我们这帮人混在一起,就阻拦她,说我们都是流氓,不务正业。
我哥和万灵互相喜欢,只是没捅破那一层窗户纸。
前几天,万灵父母让她和我哥断绝关系,还给万灵找了一个相亲对象,对方在统计局上班,光鲜体面。
万灵想想也是,跟我们混在一起,纯粹是为了爱好,她和我们不一样,她是有正式工作的。
但是我哥和曹劲、毛小奇他们,把摇滚当做毕生的事业,想着以后像黑豹那样,全国巡演。
他们说起将来,一副眉飞色舞的样子,就好像已经站在聚光灯下,但现实是,我们要是一直待在这个小县城,永远没机会的,不去大城市,不去首都,我们只是无名小卒罢了。
昨天下午,万玲给我哥打的电话,约他去金牛公园,万灵五点半下班,所以约的时间是在六点半。
我哥是晚上八点左右回来的,我见他很生气,一个人坐在舞厅里,抱着吉他一直弹,弹了一个多小时。
我问他,万灵是不是以后不和我们玩了,他也不说,到了今天早上,万灵的父母来舞厅找我们,我们才知道万灵一直没回家,也没去学校上课。”
唐雯望向殡仪馆上面的夜空,吐出了一口气。
冯小菜问道:“唐伟是八点钟回的家?”
“是,我们住在舞厅里的,舞厅就是我们的家。”
“你看见他回来的?”
“是。”
“舞厅里就你们两个人,没有别人了?”
“曹劲和毛小奇都在,舞厅里还有几个客人。”
冯小菜点点头,至少在昨晚在八点之后,唐伟是有不在场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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