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朝廷下旨各督抚派兵助剿的奏折,犹如投入平静湖面的巨石激起波涛汹涌的浪花,各方势力在朝堂之上争执不休。
中枢自是希望能够迅速扑灭秃匪。
但各督抚在朝堂上的代表竭力阻止,痛陈调兵入鲁将给地方带来多么严重的危害。
其中最典型的理由,便是各地灾情愈演愈烈,一旦调兵离开恐复太平军之事。
考虑到户部也的确拿不出粮饷来,慈禧迟迟没有下旨,连带着都不再催促李鸿章。
她很清楚地方督抚为保存军事实力畏战如虎,在没有侵犯其利益的情况下,除非有极高胜算否则不会轻易调兵入鲁。
看着堆积如山的劝谏奏折,慈禧的脑袋里蹦出了和李鸿章同样的疑问,楚军怎么还没有消息?
于是她一边派亲信太监前往塞外查看情况,一边请恭亲王奕䜣催促英国,暗示可以出让更多利益。
奕䜣别无他法,也只能再次会见威妥玛,表示希望英国尽快派遣军舰、士兵帮忙镇压大唐。
“可于京城与松江府之间修铁路、架电报,便利两国友谊。”
他抛出了极为诱人的条件。
“这……”
威妥玛的态度有些暧昧。
这并不是由于清廷给出的条件不够丰厚,而是英国现在的确是爱莫能助。
印度洋舰队与第504战列舰编队在新加坡海峡对峙了数月之久,首先受不了的是随舰队行动的殖民地军队。
虽然海峡殖民地隔几日就会送来补给,在饮食上有一定的保障,但英国皇家海军运兵船的恶劣环境举世闻名,连续数月挤在狭窄的船舱里,最乖巧的殖民地士兵也无法再忍受下去。
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一艘运兵船上爆发了动乱,锡克族士兵打倒了恶语相向的英国水兵,逼迫船长驾船靠岸。
运兵船的异动立即引起了舰队的注意,在外围驻防的皇家海军巡洋舰在警告无果之后,试图用坚固的船身进行拦截。
运兵船的船长是由于贵族身份才当上的船长,并没有多少实战经验,慌乱之下搞错了方向,直奔在海峡另一侧巡弋的第504战列舰编队黑金号轻型巡洋舰。
黑金号轻型巡洋舰不知道英国印度洋舰队发生了动乱,见敌船快速接近便立即开炮进行警告。
这使得运兵船的船长更加慌乱,竟然调转方向,向第504战列舰编队旗舰尊严号战列舰冲去。
面对疑似自杀式进攻的运兵船,尊严号毫不犹豫地予以击沉。
伴随着三百零五毫米主炮的轰鸣,新加坡海峡的局势立即紧张起来,两支舰队针锋相对,一场海上大战一触即发。
一直僵持到天亮,印度洋舰队主动选择后撤,结束了最接近开战的一次交锋。
事后英国主动向大唐通报了事件经过,澄清了这只是一场由于动乱引起的误会。
而大唐也投桃报李,表示可以交出击沉运兵船之后俘虏的士兵。
在这样的背景下,俾斯麦主动介入,提出希望两国可以坐下来商谈。
“俾斯麦这是当和事佬当上瘾了。”
看着德国送来的信,李桓笑着和严方说道。
“他想要在国际社会将德国打造成值得信赖的中间人。”
严方简单地解释一句。
德国位处欧洲中心,需要面对严峻的地缘政治现实,为平衡威廉一世与日俱增的扩张野心,俾斯麦殚精竭虑地维系着精密而脆弱的外交平衡。
“绵羊皮可盖不住狮子的野心。”
李桓笑着说道。
德国崛起必定会挑战英国的地位,多么精妙的外交算计,最终还是要落回现实层面上来。
即便未来的德国皇帝继续延续俾斯麦的政策,面对德意志德国崛起带来的力量失衡、法德之间的世仇,以及奥匈帝国与沙俄在巴尔干的固有冲突等问题,依旧不可能避免席卷整个欧洲的战争。
他暂且压下脑子里纷乱的思绪,开口说道:“回复俾斯麦,我们可以接受德国的调停,但英国必须接受我们的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干涉我们的行动。”
“明白。”
严方点了点头。
在大唐接受德国调停之后,英国也同意前往柏林进行谈判。
这既是由于的确没有全面开战的勇气,也是因为意识到无力阻止大唐在鲁地的行动。
与其为了不确定的收益而承受多处重要殖民地受损的风险,他们更倾向于优先保障殖民地的安全。
更重要的是波司·金斯顿与盛宣怀达成了煤铁矿务合作,让迪斯雷利看到了另一种攫取利益的方式。
金斯顿借商议合作的机会,频繁接触盛宣怀、李瀚章等人,深切感受到地方督抚在经济、军事上的自主性,已经有脱离清廷控制的趋势。
因此在他看来不受传统文官掣肘的地方督抚,远比清廷更适合作为扶持、合作的对象,更能帮助英国获取更多的利益。
于是放弃援助清廷,就成了英国可以选择的谈判筹码之一。
1878年1月初,严方代表大唐出席由俾斯麦主持的会晤,与英方代表德比伯爵商谈结束敌对的事宜。
面对这位在英国政坛沉浮数十载的老者,严方严肃地开口说道:“我们希望贵国立即撤回包括印度洋舰队在内的一切军事部署,主动结束敌对状态。”
“我们非常乐于停止无意义的敌对。”
德比伯爵缓慢而沙哑地说道:“但也希望贵国能够释放被扣押的我国士兵。”
“如果我们能够达成共识的话,他们会被送到新加坡。”
严方继续说道:“我们希望贵国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干涉我们收复故土的正常诉求。”
“如果在贵国治下的地区能够保障我国利益的话,我觉得没有任何问题。”
德比伯爵依旧缓慢地说道。
“我们可以保障贵国在我方治下的合法诉求,但绝不接受任何以武力或者讹诈攫取的非法利益。”
严方毫不留情地说道。
“我们与清国签订过的条约应当受国际法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