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直往前走,不会在某一刻停留。
卡戴珊家族的事,总算是了结了。
警告递过去之后,对方偃旗息鼓,再没有任何动作。
克丽丝本质上是生意人,这个项目谈不拢,可惜归可惜,但也没什么好纠缠的。
及时止损,才是最划算的选择。
那些定期由花店送来的玫瑰,也悄无声息地停了,就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肖恩也算除掉了一块心病。
省得担心哪天某家花边小报上突然冒出什么——
‘名媛卡戴珊与洛圣都知名警察私会...’
‘和亨弗里斯离婚后,卡戴珊找的男人居然是他?’
‘正义化身的警察,居然和已有丈夫的女人私密幽会,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请收看下一集的布鲁斯有话说。’
这种标题党的东西一出来,那可就全毁了。
既然这样,大家就井水不犯河水,大路朝天,各走一边。
事关名声的私事解决了,警局的事也该提上日程。
南洛圣都那两个帮派,没有丝毫犹豫——
被连根拔起。
洛圣都警局与阿美莉卡缉毒局联手行动,十几辆防暴车浩浩荡荡地进驻南洛圣都。
没有丝毫迟疑,特警队员与街面一线巡警通力配合,手里拿着由肖恩打过招呼、正规法院开具的逮捕令,直扑目标。
两个帮派的头目,一锅端。
公事、私事都了了,家事也不能忘。
在确认自己能稳住洛圣都街头的局面之后,肖恩终于让妹妹温妮莎回到了洛圣都。
是的,将近半年的时间,温妮莎和索菲亚一直被安置在印第安部落里。
没办法,肖恩在洛圣都打击犯罪,危险系数极大——
保不齐哪个家伙狗急跳墙。
肖恩能够确保自己安然无恙,但分身乏术,做不到时时守在温妮莎身边。
当初琳达身上出过的事,他不能再让它发生第二次。
所以,一直拖到现在,肖恩才允许温妮莎回来。
时隔大半年,单亲妈妈温妮莎终于带着她的小甜心——
肖恩的外甥女兼非亲生女儿索菲亚,回到了洛圣都。
八个小时的车程,从舍伍德谷波莫印第安人保留地一路南下,窗外的风景从荒凉的山脊渐渐变成熟悉的城市轮廓。
当商务车驶入洛圣都市区的时候,温妮莎望着窗外,心里那块悬了太久太久的石头,终于落了下来。
三辆颜色相同的商务车,从北加州的舍伍德谷波莫印第安人保留地一路南下,平稳驶入洛圣都。
得知时隔这么多天终于能见到舅舅,索菲亚兴奋得不行——
但那是一整个晚上之前的事了。
温妮莎是昨晚告诉她这个消息的,小姑娘激动得一夜没睡,翻来覆去地念叨“舅舅”、“舅舅”,像台关不掉的小喇叭。
到了这会儿,车子开得平顺,冷气从出风口轻轻吹着,座椅软得像一只摊开的手掌,索菲亚终究没能扛住困意,歪在后座上睡着了。
嘴角挂着一丝亮晶晶的口水,随着车身的轻微晃动,在脸颊上拉出一道细细的痕迹。
温妮莎侧过身,从包里抽出一张纸巾,不紧不慢地替她擦了擦。
动作很轻,像怕惊醒一只好不容易睡着的猫。
擦完,她把纸巾叠了叠捏在手心,目光从女儿脸上移开,转向车窗外。
风景在玻璃后面一路倒退。上次离开这座城市的时候,春天还没来。
树枝光秃秃的,风里带着寒意,像是冬天赖着不肯走。
而现在,路边的棕榈树依旧绿着,但天色已经不再是夏天那种浓烈的蓝,透着一层淡淡的、入冬前的灰白。
她算了算日子——
大半年了。
足足八个月的时间。
温妮莎心里攒了一堆问题,像一个个打了结的线团,堵在喉咙口。
那天袭击自己的家伙,是谁?
把袭击者击毙的那群人,又是谁?
哥哥是怎么认识那个印第安酋长的?
为什么自己到了对方的地盘,能受到那么高的礼遇?
开车来接自己避风头、现在又把自己送回洛圣都的这些人,又是谁?
问题太多了。
多到她不知道从哪个开始问。
但有一件事,她从来没有怀疑过。
自己的哥哥不会害她。
更不会害索菲亚。
这就是为什么,那天遭遇绑架、回到家惊魂未定的时候,肖恩打来电话说有人接她去一个安全的地方——
温妮莎连问都没多问一句,就带着女儿跟人家走了。
商务车在高速公路上平稳地行驶着,窗外的加州阳光从云层缝隙里漏下来,在车身上拉出一道道明暗交错的光影。
温妮莎把纸巾揉成一团,塞进车门的储物格里,然后靠回椅背,闭上了眼睛。
引擎的低沉嗡鸣声像一首没有歌词的摇篮曲,把这座城市的轮廓,一点一点地拉近。
车队停在温妮莎原来的房子门口。
司机全程没有一句话,只是安静地熄火、下车,打开后备箱,开始搬运行李。
而温妮莎坐在车里,看着窗外的街景越来越熟悉——
那棵老橡树,那道白色的栅栏,那扇她曾经无数次推开的门。
车子缓缓减速,她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大树底下的人。
肖恩。
他不知已经等了多久,双手插在裤兜里,姿态松弛,但目光一直盯着车队驶来的方向。
车子还没有完全停稳,温妮莎就拉开了侧滑门。
她的动作快得连身旁的索菲亚都愣了一瞬。
几步的距离,被她两三步跨完,扑过去的时候,甚至带起了一阵风。
她一把搂住肖恩的腰,脸颊埋进他的肩窝,手臂收得很紧,像是怕一松手人就会消失似的。
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
和当初知道丈夫是个‘小灵通’、被肖恩接到家里的那天一模一样。
一样的动作,一样的姿势,一样的什么话都不说,只是紧紧地抱着。
肖恩的手从裤兜里抽出来,在她后背上轻轻拍了两下。
没说什么安慰的话,也没推开温妮莎,就那样站着,让她靠着。
午后的阳光从树叶的缝隙漏下来,碎金般落了一肩。
就在这兄妹温情的时刻,车队最后一辆车的后门被拉开了。
走下来的不是黑人,不是白人——
而是一个身材粗壮、皮肤古铜色的黄种人。
甚至不需要刻意端详,就能清楚地看到他下巴上那道竖着的纹身,线条粗犷而醒目,像是某种古老仪式的标记。
肤色和面部的纹身都表明了身份——
这是一位印第安人。
他身上穿的也不是什么传统服饰,而是一身剪裁合体的灰色正装,衬衫领口系得规规矩矩。
抛开脸上的纹身不谈,给人的第一反应,大概会是某个政府部门的职员。
左胸上别着一枚金属徽章,印着部落名称和标志——
一个篮子的图案,配着老鹰的羽翼,在阳光下折出一小片暗哑的光。
塔拉。
舍伍德谷波莫保留地的部落理事会主席。
通俗点说——印第安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