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都说我是她的跟踪狂,开着我的那辆蓝色轿车将她掳走,将她监禁在我的工作室里。
但那不是真的。
检察官,法官,陪审员,所有人都是一伙的,所有人都在搞小动作,让我陷入死刑的境地。
她……是自愿去死的。
她一直求我杀了她。
相信我,只要看到她的眼睛,你就知道,她在祈求我杀掉她。
那是个魔性的女人。
火不是我点的,我没有监禁她,只是为了她的安全,从外侧上了锁。
后来我看呆了,动也不能动。
那是令我难忘的快乐,蝴蝶开始在我眼前飞舞,那是她放出的蝴蝶,为了干扰我,四处飞舞,占据我的视线,请不要觉得这太过巧合,我也很痛苦,我没来得及拍!
我被逮捕了,第二起案件显然是杀人事件。
这时候他们就说,第二次是杀人,第一次显然也是杀人。
这样的话,我就是杀掉两个人的杀人犯了。
但他们想过没有?
我是天才啊!天才的身上发生些什么奇怪的事情,不是很常见的吗?
他们究竟在吵什么啊!
烦死了!
我都已经拍下她们的照片了,就算她们死了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我不想死,之前一直希望快些执行,但现在我怕死了。
你去告诉媒体,拜托了,让他们把我从死刑中拯救出来吧?
我能上诉,这样的话,我就能够无罪释放,出去以后,我要拍出最好的照片,我是天才,这次不会再失败了!
下次,我要拍出最棒的,女人燃烧时候的照片给世人看!
你也想看我的照片吧?
上次没拍好,那只是失误。
因为人在我眼前燃烧,原来的照片居然没有任何的变化,这不合理!
你说要采访我是假的对吧?
你不要丢下我!
是姐姐让我去死的,不要,我不想死啊,我不想死,我不会放过你的,你得来救我,快来见我,求你了,快来见我!
不过,你是怎么想的?平凡的女人死了,究竟算得了什么?
————资料9
小林百合子。
喜欢读书,看电影,还有购物,偶尔当一当兼职模特。
二月十一日。
十四点十二分:要去购物,可能会买包包。
十九点二分:打发时间ing。
十九点五十一分:今天的饭超好吃。
二月十二日。
一点四十六分:睡不着,但明天还得早起。
十六点一分:接到新工作了,对方是个知名摄影师!
二十三点八分:我会加油的。
二月十三日。
十四点十二分:现在正在和朋友吃迟来的早餐。
二月十七日。
十五点三分:说实话,和印象里有些不同。
十五点五十一分:没事的,我没有失落哦。
十七点二十三分:松子真搞笑。
二月十八日。
十四点十二分:购物。
——
小林百合子的日记,日记本上从元旦到二月十七日之间全部写满了,二月十八日空白,二月二十五日重新恢复。
二月二十五日:保持笑容,只要保持笑容,就会没事的。
二月二十六日:不能慌,绝对不能慌。
二月二十七日:孝之,对不起,我可能快要死了,我不会忘记孝之你的,我好怕,我好怕,救救我。
二月二十八日:我承受不住了,是我不好,对不起,我害怕了,不想要被打,好痛,是我不好,错的是我,救我,救救我!
二月二十九日:救救我。
三月一日:救救我,救救我。
三月二日:救救我,不要啊,不要啊!
三月五日:我不想死在这里,他把照片当做什么?他把人命当做什么?他把女人当做什么?不想死在这里,我想要见朋友,我想要去外面,我想要活下去,无论如何都想要活下去,即使再也见不到孝之,我也要活下去,我喜欢孝之。
三月六日:身体好重,好痛,好痛,救救我。
三月七日:(字体难以判断)。
三月八日:(字体难以判读)折叠起来的纸条,(纸张与日记本一致)。
三月十八日:如果有人看到这张字条,请交给警察,我叫小林百合子,被监禁在这里,绑架我的是摄影师木原坂雄大,拜托了,我快要被他杀了。(折叠起来的纸条)。
三月二十九日:如果有人看到这张字条,请交给警察。
我叫小林百合子,家住179-0092练马区加茂川町2-2-19阿尔代公寓的408,我被一名叫做木原坂雄大的摄影师监禁了,他将我的脚绑在柱子上,我好多天没吃饭了。
我被监禁在一栋蓝色的小屋里,如果有人在稍远的地方捡到这张字条,可能看不到这里,他开着一辆蓝色的轿车,犯人名叫木原坂雄大,男性,留着长发,体型消瘦,脸颊上有一颗痣。
拜托,请交给警察,我将自己衣服上的扣子和毛发一并夹在这里,这件衣服是我最喜欢的,我朋友一定能认出来,我的头发在这里已经几乎被烧过了,所剩无几了,他马上就会杀了我,但我想要活下去,我想要活下去,拜托了,拜托了,拜托了。
(留下这张字条的第二天,她死了,窗下一共发现了十二张类似的字条,其中部分被淋湿,部分被烧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