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和鸿胪丞既然定下了此事,吾不敢置喙,而且复兴号上下,于北伐之中多次立功,为了奖赏,应该要予以举荐。”
何宗的意思是你们定了,吾无话可说,可不是说自己是乐见此事的。
他对于这个选才的方式持保留态度,对于具体的人选,更有自己的见解,“其中有一人,王兴,乃是奴婢之子,如何能够出仕为官?”
“吾以为,此人不可入选于今日面见丞相!”
众人望向许游,他忙又打开了名册,介绍起了王兴的情况,“其父为江陵王家庄园奴婢王五,后因协防江陵有功,释放奴婢之籍,入宜城县屯田。其母,也为王家奴婢。”
“若有军功,直接授官,这是从权之计,为大汉着想,不得不如此,可其身为奴婢之子,能够入学读书,已经是邀天之幸,焉能授官,而与吾等同列!”
严格来说,王兴在孩童时代也是奴婢,和王五一起被释放出了奴婢的户籍后,日子还是过的颇为艰难,还好屯田需要海量的人力,他们迅速就被江北各处的屯田所给收留了进去,从没有人身自由的奴婢,成为了顺丰号的雇佣农民,实际上就是佃户。
后来李承返回蜀中,前往汉中要打算屯田的时候,就让糜信从荆州带一部分人进来,王兴成为了第一批的人,他入学以来很是刻苦,成绩也属于第二批只有一门为中的那数人名单内。
何宗显然是借题发挥,他实则对于汉中学堂和这一次的考核选拔之事不满意,如今把王兴的身世特意拿出来一说,说他没有道理,也其实有道理。
在汉代,奴婢的后代在法律上受到严格限制,几乎不可能进入官僚体系。这种限制是社会等级制度和户籍制度共同作用的结果,体现了汉代“良贱有别”的森严社会结构。
汉代社会将人口分为“良民”(自由民)和“贱民”。奴婢(奴隶)属于贱民中最底层,其身份是世袭的。奴婢的子女,被称为“奴产子”,生下来就是奴婢,身份随母亲。
这意味着,一个人从出生起,其户籍上就标注了“奴”或“婢”的身份,这个身份像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将其排除在仕途之外。
法律虽未明确禁止良贱通婚,但社会惯例和法律实践对此持否定态度。良民与贱民通婚,良民一方及其子女的社会地位会受到严重影响。
即使有个别特殊情况,良民男子与婢女结合,所生子女也通常被视为贱民。这使得奴婢的后代几乎无法通过婚姻改变身份,从而获得进入仕途的资格。
尽管限制极严,但在特定条件下,奴婢及其后代有可能改变身份,那就是“放免”,主人主动赦免,国家赦免,或者是他人、自己赎身三种方式是可以的。
放免后成为庶人(自由民),但在社会观念中仍带有“前贱民”的烙印,被主流士大夫阶层轻视。在举荐制度之中是绝对不可能成为孝廉和秀才的。
推荐标准首先是“德行”和“名望”。一个前奴婢的家庭,在儒家道德评价体系中毫无地位可言,几乎不可能被举荐。
察举对象明确是面向“良民”中的优秀分子。而不是奴婢之后。
诸葛亮看向了李承,李承不动声色,他根本就不需要眼神示意,糜信就率先跳出来了,“胡言乱语!”
“既然是释放,就不再是奴婢,如何不能为官,如今却是非用察举制来推选!”
察举制是地方官员的特权,所举荐的当然是良家子,但现在汉中走的不是察举制,而是新的创新,自然不受察举制的限制。
“而且就算是奴婢,那又如何?”糜信冷哼道,“季汉承袭前汉后汉两代法统,之前就有先例可寻,大将军卫青,就是奴婢之子,汝敢说,其不能授官吗?”
何宗这个观点,现在说说也就罢了,若是在武皇帝面前如此说,只怕是他的脑袋和身子马上就要搬家。
卫青的母亲是平阳侯府(汉初名臣曹参的封爵世家)的婢女,被称为“卫媪”卫青的父亲名叫郑季,是平阳侯府的一名小吏。郑季与卫媪私通,生下了卫青。
卫青年少时,被送到生父郑季家里生活。郑季让他去放羊,郑家的其他儿子都把他当作奴仆来对待,而非兄弟。成年后,他回到平阳侯府,做了平阳公主的“骑奴”,即为主人骑马护卫的奴仆。每当公主要出行,他就要作为随从骑马跟随。
卫青的命运改变在于同母异父的姐姐卫子夫,汉武帝即位后,在拜访姐姐平阳公主时,看中了平阳侯府的女奴、歌女卫子夫,并将其带入宫中。
卫子夫后来深得汉武帝宠爱,并为汉武帝生下长子刘据,被立为皇后。
凭借这层“外戚”关系,卫青得以离开平阳侯府,进入建章宫当差,开始了他的仕途。
尽管起点是外戚,但卫青最终的地位是靠赫赫战功奠定的。他并未因身份显贵而懈怠,反而展现了卓越的军事才能,最后拜为大将军、大司马、长平侯。
何宗提起此事,显然也是有准备,“卫大将军昔日建立功勋,一是外戚,二是军功!若是此人也是外戚,天子之亲,吾自然不便啰嗦。”
“此外,本次推举,乃是为了酬复兴号之功,复兴号有军功,那也是诸位的辛苦,而非是这些学子!”
“由复兴号推恩于个人,此也不妥!”
大汉最重军功,两汉之中,特别是后汉里面,外戚和宦官封侯成为常态的情况下,侯爵的含金量还是足够的,非军功不能封侯还是深入人心的。
可是,在如此情况下,复兴号的诸位都有奖赏,都已经领受了,怎么还说要把这些人也按照领取功劳的方式,再度领取?
如果就算是真的领取,那也绝对不是说军功,既然不能认定为军功,凭什么奴婢出身的王兴,也可以分润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