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是经济格局变化带来的压力。
股灾后经济不景气,中小企业和市民对社团高利贷、非法追债、垄断工程等行为的痛感加剧,相关投诉增多。
同时,社团更深地介入正当经济领域,与合法商人的摩擦也时有发生,影响了商业环境的稳定。
警方需要回应这种社会压力和商业诉求,对社团的经济渗透行为进行更有力的干预,至少是表面上的遏制。
这也是为什么警方非常愿意配合英资,严查余海东建筑领域的原因之一。
虽然社团已深入介入建筑领域,这已是不争的事实,而且短期内也不可能改变。
还有一点就是出于对内部权力洗牌与控制的考量。
蔡元祺等新高层需要建立自己对警队的绝对掌控力。
打击某些不听话、或与他们不喜欢的其他派系关系过密的社团,既能立威,也能清理潜在的“不稳定因素”。
同时向外界、也包括北方,展示其“公正执法、不徇私情”的姿态。
也可借此机会,扶持或巩固与己方关系更“融洽”、更“懂事”的社团势力,形成新的地下平衡。
最后是新一代华人警官的理念差异。
不少新晋升的本土华人中层警官,如李文彬者,受现代警政理念影响更深,对社团危害的认识更全面,打击意愿更强,手段也更注重法律程序和证据链。
他们可能不那么认同旧时代那种“以黑制黑”、“维持模糊平衡”的做法,更倾向于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系统性打击。
虽然他们的个人意志在高层决策中占比不大,但其执行层面的积极性和专业性,会直接影响打击效果。
这些稍微正直的本土警员,出于对家乡的感情,也意识到回归后华人应该当家做主,不用再屈服于洋鬼的淫威。
即使还不知道真正正确的方法是什么,也会出于本心,努力向公平、公正等等,这些基本道德方向看齐。
在这些综合因素作用下,1988年春季开始,香江警队对社团活动展开了一轮“精准化、指标化、舆论化”的治理行动。
警方执法的目标选择开始“去核心化”与“指标化”。
不再轻易对根基深厚、关系网复杂、且近年已较少直接涉足极端暴力犯罪的老牌超级社团发起全面总攻。
相反,行动重点集中在新兴或行为嚣张的中小社团。
那些在股灾后试图快速扩张、手段粗暴、频频引发街头暴力或严重影响特定区域民生的社团,成为首要打击目标。
警方集中资源,进行高强度扫荡,力求短时间内打掉其气焰,制造“显著战果”。
传统罪案的“高压线”,如毒品交易,尤其是面向青少年的软性毒品;军火走私、绑架勒索等严重暴力犯罪,被列为绝对红线。
一旦发现线索,警方反应迅速,打击力度空前,以此来彰显警队维护“基本治安底线”的决心和能力。
经济领域则选择几宗社会影响恶劣、证据相对清晰的社团介入建筑工程围标、非法收债、垄断运输线路等案件,进行高调侦查和起诉。
意在敲山震虎,警告社团收敛在正当经济领域的过度渗透。
随着技术手段的进步和媒体监督力度的强化,警方执法的“法治化”与“技术化”得到了空前加强。
他们更注重证据和法律程序。
减少了过去那种依赖线人模糊情报、大规模拉人问话再释放的“骚扰式”执法。
转而强调搜集扎实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力求在法庭上成功定罪。
这是最能区别于过去英式管理的突出表现!也是改变警队形象的重中之重!
这迫使警方调查人员,如O记、各总区反黑组的执行部门,提升专业能力,也使得社团需要更小心地掩盖犯罪痕迹。
警方开始尝试与商业罪案调查科、甚至借助外部会计审计力量,追踪社团的非法资金流向,打击其洗钱活动,试图从经济根基上进行削弱。
虽然此时手段还比较初级,但释放了新的信号。
警方公共关系科更加活跃,并成为了高层极其重视的部门。
他们有选择地将一些打击成果通过友好媒体发布,塑造警队“专业、高效、维护经济秩序”的新形象。
例如,破获一起社团操纵小巴线路牟利的案件,可能会被宣传为“警方严厉打击欺行霸市,保障市民出行权益和小商户生计”。
对社团头面人物,警方加强了监控和情报搜集,但公开行动趋于谨慎。
频繁约谈“饮咖啡”,接受警方问话,成为一种常态施压手段,提醒他们“保持低调”、“管好手下”。
对中层骨干和活跃的“行动人员”,尤其是打手、头马,打击力度加大,一旦被抓到实证,检控和判刑的尺度趋于严厉,旨在削弱社团的行动能力。
对底层成员和边缘青少年,则加强了预防和社区警政工作,以减少社团新鲜血液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