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回警署报告,怕走漏风声,也怕威尔逊借故阻挠。他借口身体不适需要提前一会儿下班回家,从父亲遗物中找出一把私下保留的黑枪。
这是他唯一的依仗,也是他敢独自行动的底气。为达目的赌上所有,就是他的行事风格。
乘坐巴士来到元朗,他凭借纸条上的信息和自己受过训练的观察力,在坳头村附近伪装成收旧货的,小心翼翼地摸排侦查。
经过一夜不眠不休、高度紧张的蹲守和观察,他基本确认了线索的准确性!那间偏僻的铁皮屋里,住着的那个左眉角有疤、出门谨慎,极大概率就是通缉犯大丧雄!
翌日凌晨,天色未明,空气中弥漫着破晓前的寒意。李文彬知道不能再等,机会稍纵即逝。他深吸一口气,决定独自行动。这不是逞英雄,而是他信不过警署里的某些人,也怕调用资源会打草惊蛇。
他借着晨曦的微光,悄无声息地靠近铁皮屋。里面传来震天的鼾声。他观察了一下门锁,是老旧的挂锁。
李文彬用尽全身力气,侧身一记猛烈的蹬踹,狠狠踹在门锁旁边的合页连接处!木门远不如看上去结实,在巨大的力道下,门框发出令人牙酸的呻吟,猛地向内弹开!
李文彬如同猎豹般冲了进去,手中紧握着的手枪。
屋内昏暗,弥漫着烟酒和汗臭混合的难闻气味。大丧雄从简陋的木板床上猛地弹起。
他看到持枪冲进来的李文彬,非但没有害怕,眼中反而闪过一丝亡命徒的凶光,忽地将脏污的被子朝李文彬劈头盖脸地扔过来,同时右手迅捷地摸向枕头底下!
李文彬知道那里肯定有枪!他甚至看到了枕头下露出的黑色枪柄!不能让他拿到枪!
“砰!”李文彬毫不犹豫,侧身躲开被子的同时,扣动扳机!子弹精准地打在枕头边缘,棉絮和布料瞬间炸开!
枪声在狭小的空间内震耳欲聋,让大丧雄的动作本能地一滞。李文彬顾不上自己的耳鸣,抓住这转瞬即逝的机会,合身扑上!
用警校标准的擒拿技巧死死锁住大丧雄摸枪的手臂,另一只手用手枪金属的握把底部,狠狠砸向对方的太阳穴!
“呃!”大丧雄闷哼一声,挣扎了几下,但李文彬占了先机,又是拼尽全力,最终成功将他死死按在床上,用自己带来的手铐将其右手铐在了沉重的床脚铁架上。
之所以选择搏斗,而不是用枪威胁喝止大丧雄不许动,是他在行动前考虑了很久的决定。
以大丧雄的处境,很可能不顾威胁地去拿枪还击。
那时自己唯一的选择就是开枪击毙他,可那样自己的一切行动就没法解释,很可能背上一个“同伙杀人灭口”的嫌疑。
而且以威尔逊的德行,一定做得出来。
整个过程不过一两分钟,却凶险万分,肾上腺素的飙升让李文彬暂时忽略了手臂的酸痛和后背撞在墙上的闷痛。
他喘着粗气,汗水已经浸透了内衣。他迅速搜出了枕头下上了膛的黑星手枪,弹匣是满的。又在床底一个破麻袋里,找到了未来得及销赃的金铺首饰。
直到彻底控制住局面,确保大丧雄无法挣脱,李文彬才用铁皮屋里那部,不知道从哪里扯来电话线的老旧的转盘电话,拨通了警署的值班电话,语气尽可能平静地报告:“我是PC*****李文彬,在元朗坳头村抓获通缉犯大丧雄,现场起获黑星手枪一支,疑似金铺劫案赃物一批,请求支援。”
当威尔逊警长带着大批警员,拉着刺耳的警笛赶到现场时,看到的是被铐在床脚、满脸不甘和暴戾的大丧雄,以及虽然浑身尘土、额头带汗却站得笔直、眼神锐利如刀的李文彬。现场证据确凿,人赃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