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正东没有寒暄,直接将油麻地纵火案的详细报告、现场发现的微量物证初步报告(包括疑似镜片碎屑、待比对的血痂碎末)、王志恒的照片、以及他亲笔撰写的高危评估报告,放在了黄炳耀宽大的办公桌上。
黄炳耀拿起报告,墨镜后的眼睛快速扫过。
当看到陈正东在评估报告中将王志恒与“极度危险”、“高度反社会型人格”、“冷血残酷”、“具有高度连环作案风险”等字眼直接挂钩,并标注“必须尽快抓捕归案,否则极可能再次犯下针对无辜民众的恶性血案,后果不堪设想!”时,黄炳耀那张胖脸上的轻松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前所未有的严肃。
“东仔,这么严重?‘连环作案风险’?你有几成把握?”黄炳耀的声音低沉下来,手指重重敲在王志恒那张阴鸷的照片上。
陈正东一直以来的超卓表现,让他不敢轻视对方的任何评估,但“连环作案”的指控分量极重。
“黄Sir,”陈正东目光如炬,语气斩钉截铁道:“油麻地唐楼作案现场手法残忍、冷静、目的明确,远超普通仇杀。受害者被活活烧死,过程极度痛苦,凶手却从容布置现场并潜逃,这显示其心理极度扭曲,毫无人性!
疑犯王志恒反侦察意识强,潜逃迅速。
微量物证虽需最终确认,但方向明确指向他。”
陈正东微微一顿,语气更加凝重道:
“更重要的是,我通过一些特殊渠道(指线人网络)获得高度可信情报,王志恒在案发后已通过水路偷渡潜逃至澳门。
情报强烈暗示,此人心胸极度狭隘,睚眦必报,且对新环境适应力差,极易因琐事(如工作纠纷、口角)而爆发极端暴力!
王志恒在澳门极可能迅速找到类似‘阿强’那样的目标(如雇主、房东),再次行凶!
放任其在澳门,就是放一颗随时会爆炸的炸弹!”
陈正东刻意强调了“特殊渠道”和“高度可信”,并将王志恒的行为模式分析和潜在的、迫在眉睫的再次作案风险作为关键砝码。
他没有提及任何关于“八仙饭店”的具体信息,只强调基于王志恒在香港展现的凶残本性和情报分析,其在澳门重蹈覆辙的可能性极高。
毕竟,“八仙饭店灭门凶案”还未发生,陈正东之所以能推断到这些,都是基于上一世看过的港片。
黄炳耀是多年的老刑侦,深知陈正东的能力和情报网络的厉害(尤其是他刚在伦敦创造了奇迹)。
他看着陈正东眼中那份不容置疑的锐利和紧迫感,再想到一旦在澳门再发生恶性血案的后果和国际影响,黄炳耀瞬间做出了决断。
“扑街!这种泯灭人性的畜生!”
黄炳耀猛地一拍桌子,雪茄灰震落,道:“好!东仔,我信你!这件事,我全力支持!
程序上,我立刻亲自联络保安司,通过最高级别的警务联络官,向澳门司法警察司(PSP)发出最紧急、最详细的协查及逮捕请求!
重点强调此人的极端危险性和潜在的再次暴力犯罪风险!
同时,申请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Red Notice)!
妈的,必须在他再造孽前,把他揪出来!”
“好的,谢谢大sir!”陈正东立正敬礼。
黄炳耀的行动力惊人。
他立刻拿起专线电话,接通保安司负责警务联络的高级官员电话,语气强硬地阐述了案件的极端危险性和紧急性,强调疑犯已潜逃澳门,其心理状态和行为模式具有高度危险性,极可能在澳门再次犯下血案,要求动用外交和一切警务渠道,施压澳门方面立即行动。
同时,他指示秘书立刻起草给国际刑警组织香港中心局的正式申请文件。
见状,陈正东心中稍定。
黄炳耀高级警司的支持,是打通跨境追捕的关键第一步。
但挑战,才刚刚开始。
几天后,总部化验室的最终报告送达陈正东手中。
现场提取的微量胶状物:
确认为高强度工业黏合剂,常用于眼镜鼻托垫片固定,与王志恒佩戴的黑框眼镜鼻托材质吻合(警方在王志恒的香港居住地,找到一副残破眼镜,跟其证件照上极其相似,后走访其邻居确认是王志恒的眼镜)。
柜内提取的血痂碎末:
经初步血型比对,与死者徐正强血型不符(O型vsA型),极可能为凶手遗留!
但因样本量极其微小且被污染,限制于目前的技术,无法进行更精确的个体识别。
挂钩处的玻璃碎屑:
确认为光学镜片碎片,其折射率、材质,与王志恒家中找到的眼镜镜片类型一致。
报告结论:上述物证高度关联嫌疑人王志恒,强烈支持其曾出现在案发现场,并极可能参与了犯罪活动。
这份报告,结合邻居证词、王志恒与死者的小额纠纷及其案发后立即潜逃的行为,在刑侦逻辑上,几乎可以锁定王志恒就是纵火烧死徐正强的凶手。
X小组和油麻地CID的伙计们看到报告,都大大松了口气,认为铁证如山。
然而,陈正东看着报告,眼神却愈发冰冷。
他精通多种法律条例,深知在香港乃至澳门(沿用葡国大陆法系,但殖民时期司法独立性强)现行的法律框架下,这些证据的“硬伤”:
1.缺乏直接目击杀人过程的核心人证,邻居只看到王志恒离开,没看到行凶。
2.物证皆为间接证据且存在瑕疵,黏合剂和玻璃碎屑只能证明王志恒的眼镜在现场受损或遗留碎片,无法直接证明他泼洒酒精点火杀人。
血痂碎末血型不符死者是重大突破,但样本微小,无法精确认定属于王志恒(需其本人血样比对,而他已潜逃),在法庭上易被辩护律师质疑为污染或来自他人。
3.疑犯潜逃虽可疑,但非直接罪证,王志恒完全可以辩称是因害怕被冤枉或欠债而逃跑。
“根据英葡法律体系那一套‘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和‘证据链必须严密排除合理怀疑’的原则。”
陈正东在内部简报会上,冷静地向核心成员分析,道:“目前我们掌握的证据,足以让澳门警方抓人,也足以让法庭签发逮捕令和引渡文件。
但是,如果王志恒被抓后,咬死不认罪,拒绝提供任何供词,我们的证据链存在被辩护律师攻击的薄弱环节。
一旦澳门方面认为证据不足以支撑重罪引渡,或者引渡程序被其利用法律手段拖延甚至阻挠……”
到这里,陈正东没有再说下去,但在场所有人都明白那可怕的后果:
一个手上沾满鲜血的恶魔,可能因为法律程序的漏洞而暂时逃脱制裁,甚至被释放!
而释放之后,以王志恒的凶残本性,必然隐姓埋名,伺机再次犯下滔天血案!
“头儿,难道就看着他逍遥法外?”徐飞拳头紧握,一脸愤懑。梁小柔、陈小生等人也面色凝重。
陈正东的目光扫过众人,最终落在白板上王志恒那张阴鸷的照片上,眸中寒光如实质般凝聚,仿佛能穿透纸张,直视那个泯灭人性的畜生、恶魔。
他缓缓开口,声音低沉而决绝道:
“法律有法律的程序,但罪恶必须得到清算。
王志恒的危险性,远超普通凶徒。
他必须被彻底清除,绝不能再危害人间。”
陈正东这句话,既是对组员的宣告,也是对他自己内心决定的确认。
一个冷酷的计划,已在他超越常人的思维中悄然成型——王志恒绝不能活着。
……
在黄炳耀高级警司的强力推动和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的压力下,澳门司法警察司(PSP)的行动效率比预想中快了一些。
他们首先排查了近期从香港非法入境的记录(偷渡),但收获不大。
随后,按照常规程序,重点筛查持有澳门“临时逗留许可”(俗称“蓝带证”)的香港籍人员。
几天后,消息传来:
经查,一个名叫“王志恒”的香港籍男子,于案发后X日(X月X日)持有效“蓝带证”入境澳门,登记的职业是“厨房杂工”,而其登记的雇主正是位于澳门半岛的“八仙饭店”!
陈正东接到黄炳耀亲自打来的电话时,握着听筒的手指关节微微发白。
果然在八仙饭店!
跟电影中的一模一样!
郑临一家,此刻还安然无恙!
“澳门PSP重案组的李振邦总督察已经带队出发了!目标是八仙饭店后厨!这次看他往哪里跑!”黄炳耀在电话那头声音亢奋。
与此同时,澳门,八仙饭店后厨。
正是午市过后的短暂空闲。
王志恒穿着油腻的白色厨师服,戴着一副标志性的崭新黑框眼镜,正阴沉着脸,动作有些敷衍地处理着一些食材。
他心情烦躁。
刚来澳门没几天,手头拮据,工作又累又脏,老板郑临为人刻薄小气,经常因为一些小事(比如动作慢了、食材切得不够精细)就大声呵斥他。
王志恒低着头,镜片后的眼神闪烁着怨毒,充满压抑,握着菜刀的手指因为烦躁而用力。
他只觉得这个老板面目可憎,周围的嘈杂声让他心烦意乱。
就在这时,后厨的门被猛地推开!
“警察!别动!”
“王志恒!举起手来!”
数名身穿澳门PSP制服的警员和一些便衣,如狼似虎般冲了进来,为首的正是面容刚毅、眼神锐利的李振邦总督察。
枪口瞬间锁定了王志恒。
后厨所有人都惊呆了。
正在指挥帮工的郑临老板更是吓了一跳,赶忙道:“阿SIR!搞咩啊?我这里是合法经营啊!”
王志恒身体猛地一僵,眼中闪过一丝极度的惊愕和慌乱。
他立即放下刀,转过身,脸上瞬间堆起极其无辜和困惑的表情,摊开沾着油污的双手:“阿SIR?咩事啊?我……我就是个打工的,没犯法啊!”
他的声音带着刻意装出来的惶恐和委屈。
“王志恒!”
李振邦厉声喝道:“我们是澳门司法警察!现在怀疑你与一宗发生在香港油麻地的恶性纵火谋杀案有关!这是逮捕令!”
说着,他亮出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和香港警方签发的逮捕令副本。
“冤枉啊!阿SIR!”
王志恒立刻大叫起来,演技爆发,指着老板郑临,道:
“一定是他!一定是他诬告我!就因为我做事慢了点,他就要搞死我啊!
阿SIR,你们要明察啊!我在澳门老老实实做工,什么纵火杀人?我连只鸡都不敢杀啊!”
王志恒声泪俱下,仿佛受了天大的委屈。
郑临被他反咬一口,气得满脸通红,跳脚大骂道:
“放你妈的屁!王志恒!你个死懒鬼!自己做事慢吞吞还偷懒,还敢诬赖老子?
阿SIR,抓他!快抓他!这种烂人留在厨房就是祸害!”
郑临的愤怒纯粹是出于被污蔑和觉得丢脸。
他完全不知道眼前这个看似懦弱的杂工,内心潜藏着何等可怕的凶性,更不知道自己一家无意中躲过一场灭顶之灾(他对此毫无预感)。
李振邦不为所动,经验丰富的他见多了罪犯表演。
他冷冷下令道:“铐起来!搜身!仔细搜查他的储物柜和个人物品!”
警员立刻上前,干净利落地将还在挣扎、哭嚎的王志恒制服、上铐。
很快,警察在他更衣柜的一个破旧背包夹层里,搜出了那张深水埗劏房的收据(关联香港案发地附近)、几张小额港币。
“带走!”李振邦看到这些物证,心中大定。
他以为,人赃并获(间接证据链形成),至少在香港的案子跑不了。
……
陈正东通过黄炳耀得知王志恒在八仙饭店后厨被李振邦总督察成功抓获,且郑临一家安然无恙时,他站在办公室窗前,望着维多利亚港,长长地、深深地舒了一口气。
一股如释重负的感觉瞬间席卷全身。
还好…还好赶上了!
他这只蝴蝶的翅膀,总算在惨剧发生前扇动了最关键的一下,阻止了那场本应发生的血腥屠杀。
这是陈正东穿越而来,除了自身成就外,完成的颇有意义的一件事。
不久,
后续的消息接踵而至,印证了陈正东最深的担忧。
澳门PSP方面依据香港警方提供的证据(目击证词、物证关联报告、国际刑警红色通缉令)和现场搜获的关联物品,正式以“涉嫌在香港境内犯下谋杀罪”为由,羁押王志恒。
但王志恒自被捕后,面对审讯,采取了最顽固的抵抗策略:全程保持沉默,拒绝回答任何问题,拒绝签署任何文件,只要求见律师。
他像一块又臭又硬的石头,用沉默对抗一切。
澳门方面依据葡国法律和澳门本地司法程序,启动了引渡程序。但问题立刻显现:
1.证据的“硬度”问题:正如陈正东所料,澳门法官在审阅引渡文件时,对证据链提出了质疑或者说踌躇不定。
核心问题在于缺乏王志恒亲手杀人的直接证据(如目击者、凶器上的指纹、直接证明其泼洒酒精点火的证据)。
现有的物证(眼镜碎片、黏合剂、血痂)皆为间接关联,且血痂样本无法精确认定属于王志恒本人。
法官认为,现有证据在澳门法律体系下,尚不足以构成“清晰且令人信服”的引渡谋杀重罪的标准,存在被辩护律师成功挑战“合理怀疑”的空间。
2.程序拖延:引渡程序本身极其繁琐。
需要两地司法部门反复公文往来、法庭聆讯、律师抗辩。
王志恒的律师(由澳门法律援助指派)立刻抓住了证据链的薄弱点,提出管辖权异议和证据不足抗辩,要求驳回引渡申请。
这必然导致冗长的法律拉锯战。
3.葡国法律与其他因素:葡澳当局在处理涉及香港的引渡案件时,态度趋于保守谨慎,尤其涉及可能判处极刑(香港还存在死刑,虽然有很长时间没有执行过)的重罪。
澳门自身并无死刑,对引渡可能导致疑犯被判死刑的案件,存在额外的司法审查和人权考量,这进一步增加了引渡的不确定性。
澳门PSP的李振邦总督察,私下向香港联络官透露了困境:
“情况不乐观。
法官那边态度很谨慎,疑犯又死咬不开口。
引渡程序……最快也要3个月,拖上6个月甚至更久都有可能。
而且,如果最终法官裁定证据不足支持引渡谋杀罪,或者认为引渡后可能面临不公正审判(指死刑),他很可能只会被控与案件关联度较低的轻罪(如持有他人财物),在澳门服完短期刑期,甚至只是被驱逐了事!”
这个消息传到西九龙,如同在陈正东心头压上了一块巨石。
黄炳耀气得在办公室破口大骂那边鬼佬的法律迂腐不堪,保护人渣。
X小组的成员们也义愤填膺,却又深感无力。
法律的高墙,此刻似乎成了保护恶魔的屏障。
陈正东站在地图前,目光死死盯着澳门的位置。
办公室内光线昏暗,只有他眼中跳动着冰冷、决绝的火焰。
他之前的预感成真了。
指望通过正常引渡程序让王志恒伏法,风险极高,且时间漫长。
这期间,只要有任何一丝变故,让这个恶魔找到机会(比如在澳门监狱里制造事端,或者被轻判释放)……后果不堪设想!
“成功引渡……只是第一步。”陈正东低声自语,声音冰冷。
他精心策划的“B计划”,此刻已从备选上升为必然。
王志恒必须死,而且必须死得“合理合法”,不给任何人留下话柄。
陈正东的大脑飞速运转,结合【多种法律条例精通】和对两地司法体系漏洞的了解,一个利用引渡押解过程制造“意外”的冷酷方案,每一个细节都在他超越极限的思维中被反复推演、完善。
陈正东找到了黄炳耀,语气严肃道:
“大Sir,关于王志恒引渡的事情,我觉得可以向澳门方面保证香港方面已经不执行死刑,最高刑罚实质上是终身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