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2月16日,案发第二天下午。
麓山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会议室。
上午,三名遇难女学生的家属陆续从外地赶来,在公安医院的法医中心进行了辨认。
一般认尸只需要辨认一下面容就可,可三名女尸的模样实在难辨。
省钱一点的方案就是验血型。
陈彬觉得不妥,自掏腰包为三具遗体做了DNA鉴定,以确保身份确认的万无一失。
但面对焦黑变形、难以辨认的遗体,家属们撕心裂肺的哭声依然回荡在走廊里,让每一个参与案件的警察心头都沉甸甸的。
此刻,初步的DNA比对结果已经出来,三具女性遗体的身份得以确认:于溪、张薇、方璇。
她们年轻的生命,定格在了岭溪村试验田旁的简陋村屋里。
相关信息被整理、打印,贴在了会议室中央的白板上。
白板上还贴着现场照片、现场示意图、法医初步报告以及那枚点三八零弹头的特写。
重案六大队全员到齐,夏启元等治安支队的相关人员也在,会议由刑侦支队支队长毕坤华主持。
毕坤华一进会议室,目光首先就落在了站在白板前的陈彬身上,脸上立刻堆起笑容,快步走了过去:
“哎呀,小陈啊!辛苦了辛苦了!
你说说你,给死者做DNA鉴定,这是为了案件,是正事!
你怎么能自掏腰包呢?
这要是传出去,别人还以为我们麓山市局多抠门,连办案经费都舍不得出!
这像什么话!”
他故意提高了音量,确保会议室里所有人都能听到,尤其是坐在一旁的夏启元。
“等会儿会议结束,你马上打个报告,我批条子,去财务室,支队全额给你报销!
以后可不能再这样了,有什么需要,直接跟支队提,队里全力支持!”
这一套流程,完完全全是做给夏启元看的。
这又给陈彬送办公室,又帮着陈彬走访摸排。
脏活累活全都帮着干了,简直就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你想抢陈彬?
别说我不答应了,就是整个湘南刑侦界都不同意。
陈彬并不在意这些官场上的弯弯绕绕。
能报销当然是好事,他点了点头:“谢谢毕支关心。那我先汇报一下目前的调查进展。
经过DNA比对确认,一号女尸,于溪,21岁,鄂北省江城人,湘南农大农学专业大三学生。
三号女尸,张薇,20岁,赣南省人,同专业同学。
四号女尸,方璇,22岁,江南省人,也是同专业同学。
三人均为此次省农大驻岭溪村土壤改良试验项目的学生。”
陈彬的教鞭移动,指向时间线:“根据农大方面和幸存者姚嘉的陈述,以及我们走访村民了解到的情况,2月14日,也就是案发前一天,下午五点半左右,于溪、张薇、方璇,以及同为小组成员、但家在麓山市区的姚嘉,结束了当天的实验工作。
姚嘉于下午六点左右,乘坐最后一班返回市区的乡村巴士,离开了岭溪村,返回位于天雨区的家中。
这一点,有同车村民和姚嘉家属证实。”
“而三名女学生的遇害时间,根据法医对胃内容物消化程度、尸斑、尸僵以及环境温度的综合分析,推断死亡时间在2月15日凌晨两点左右。
死因明确,均为枪击致死。
凶手使用点三八零口径手枪,先后近距离射击三人,其中于溪胸部中弹,张薇和方璇均为头部中弹,一枪毙命。
三名死者呼吸道及肺部均未发现烟灰炭末,确认为死后焚尸。”
三条年轻的生命,遭遇冷酷射杀,随后被焚尸灭迹,凶手的残忍令人发指。
陈彬看向旁边另一组照片和报告,那是那具身份不明的男性焦尸,二号死者。
“二号男尸,情况比较特殊。
首先,他的死亡时间最早,根据法医推断,大约在2月15日凌晨一点左右,比三名女学生早约一个小时。
死因并非枪击。
是颅脑损伤,具体来说,是后枕部遭受钝器重击,导致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严重受损。
经过对创口形态和骨骼损伤特征的分析,法医翁鸿振推断,凶器极大概率是——羊角锤。”
“羊角锤?”
毕坤华插话问道,眉头紧锁,
“这种东西,农村几乎家家都有。现场勘查有发现凶器吗?”
陈彬摇了摇头:
“暂时没有。
技术队对火灾现场及周边进行了仔细搜索,包括可能的抛掷路线和水沟、草丛,均暂未发现符合特征的羊角锤。
凶手很可能将凶器带离了现场,或者扔到了更远的地方。
我们已经扩大搜索范围,并请岭溪村村干部协助,询问村民家中羊角锤是否有遗失或异常,但目前暂无发现。”
毕坤华点了点头,示意陈彬继续,但脸色更凝重了。
凶器是常见的工具,增加了排查难度。
“关于二号男尸的身份认定,”
陈彬继续道,这也是目前案件最大的难点之一,
“我们遇到了困难。
首先,我们详细询问了岭溪村所有村民,包括村支书王友德、嫌疑人周根生,以及所有可能接触过试验站师生的人,均表示村里近期也无成年男性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