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间,墨西拿充满了他们的嘈杂声,晚宴开始了。
长桌上摆满了烤乳猪、野山羊腿、烟熏鳗鱼、粗面炒烧的蔬果,还有用蜂蜜和无花果熬制的甜汤。杏仁奶和新碎白麦煮成的米粒粥入口即化,伴着香脂的新出炉面包,温热的酒在陶杯中荡滚,像融化的铜。
罗杰的教士们已为食物祈福,大家正在愉快地用餐。
骑士们来自四面八方,人人都挂着风尘——
来自法兰克的骑士穿着绳有金线的短袍,饮酒时像吟游说人般摆头晃脖,讲起笑话总爱引用查理大帝的事述;
德意志的骑士们则更沉默守言,黑色链甲上还滩着旅途中的尘土,一喝起烈酒来却毫不客气,像是在用力洗净身上的旧世界;
布列塔尼人喇叭最大,他们坐在一起,唱着改编自海岛岸的战歌,时不时把椅子推得哦哦作响,还高喊:“埃里克!我们的兄弟!”
而意大利本地的骑士们,衣着最豪华,皮靴擦得发亮,和比萨或热那亚来的商人争议战马的血系时喷汗妄妄——他们骄傲地宣布,自己将是最先击突尼斯城门的人。
这时候,故事讲述者登场了。
他不言不语地走进人群,披着灰布斗篷,头戴一顶松软的帽子,身后背着琵琶与鼓。
他没有请示、也没有鞠躬,只是像一缕幽灵,在火光间自然而然地出现。
他翻了一个筋斗,然后从斗篷中掏出一把银铃,在火光前轻轻一晃——所有人的声音便像被什么咒语捉住,缓缓低了下去。
他开口讲述耶路撒冷的故事。
那是一种既似歌谣又似祷文的吟诵。
他讲埃里克如何在日光之下率领骑士们冲上耶路撒冷的城墙;如何在炼狱般的围城中把十字军的旗帜插上圣墓穹顶。
他描绘东地的热风如何灼人皮肤,撒拉逊人如何嘶声祷告,信徒们如何在死前高唱《荣耀归主》。
“那是他,”讲述者的手指伸出,指向坐在灯火边的埃里克,“诺曼底的蜘蛛,天主的利剑——他一剑斩断了异教徒的喉咙,也一剑把天国从天降。”
接着,讲述者猛地一顿,声音一低:
“但你们知道吗?英雄归来,不是为了荣耀,而是为了寻找比荣耀更重的东西——信仰的继承者,战争之后的秩序。”
这一刻,全场寂静。
然后爆发出如雷掌声。
酒杯撞击木桌,骑士们高呼“埃里克!”、“耶路撒冷!”、“圣母在上!”甚至有人把餐刀高高举起,如同举剑起誓。
罗杰穿着绿色羊毛长袍,长袍上有着红色和蓝色的精美刺绣。一枚圆形的华丽胸针将衣领闭合,琥珀和石榴石的光芒在金色中闪耀,如蜂蜜和鲜血。
他坐在长桌上首,脸上浮现难以掩饰的复杂神情。
他曾以为,这些骑士是为他的名字而来。
“自他回来之后,”坐在罗杰右手的一位中年贵族开口。
他半倚在长椅上,懒散地将一根啃得干干净净的羊骨在指间转了转,目光斜斜掠向窗外,“我们的骑士,明显都开始往左边站了。他让我想起了塞洛。”
他名叫阿里斯戈特·德·波佐利,是罗杰最信赖的两位副手之一。
他的父亲出身于那不勒斯湾沿岸的旧贵族,家族自称血统可追溯至伦巴第时代的“dux”;而他的母亲,则是最早一批落脚南意的诺曼骑士之后。东西血脉在他身上交融得恰到好处。
阿里斯戈特五官锐利:鹰钩鼻,右眼覆着一只深色皮革眼罩,边缘蜿蜒着一道可怖的伤疤,如燃烧过的裂痕自颧骨延至鬓角。留下的左眼是深棕色的,藏着不动声色的机敏与讥讽,唇角挂着一丝似有若无的笑。
他留着修剪得体的短须,黑发浓密微卷,用金属环随意束在脑后,鬓角已有几缕银白,像战火里烘过的铁。
“不要把吃剩的骨头丢在我的城堡里。”罗杰皱了皱眉,语气平淡,却有警告的分量。
“哈,那我现在已经算在城堡外了。”阿里斯戈特笑着,将羊骨一甩,骨头划出一道弧线,穿过夜色与火光,稳稳飞出窗外。
罗杰端起酒杯,没有再说什么,只是低头将酒一饮而尽,酒液在火光中轻轻荡动。
“这地方仿佛人人腰间都吊着斧头或剑。”阿里斯戈特微微侧身,让一只猎犬把下巴搭在他膝上,手指在它头顶轻轻敲着。他望着罗杰,眼中多了几分玩味,“终归,一个人总要做个选择。”
他顿了顿,语气慢了下来:“切拉米那一战,已经是十六年前的事了。那是你与塞洛共同的荣耀。但萨尔索河.......那场仗也已经过去整整五年了。五年了,罗杰。那场战斗夺走了塞洛,却留下了他的名字——荣耀、勇武、血与火。而你呢?曾经的你,去了哪儿?”
塞洛是罗杰异母哥哥的儿子,塞洛的父亲是四位没有参与意大利征战的四位欧特维尔之一,与追求平稳的父亲不同,年轻的塞洛听闻几位叔叔在南方的丰功伟业时,便义无反顾地离开诺曼底,奔赴阿普利亚,投奔当时尚贫困潦倒、备受冷眼的小叔叔——罗杰。
自此,罗杰征服西西里的几乎每一场战役中,塞洛都担任了实质上的战场指挥官,是他最值得倚仗的利剑与护盾。
而在那场堪称奇迹的切拉米之战中,正是年仅二十四的塞洛率领区区五十名诺曼骑士,硬生生撕裂了敌军侧翼骑兵的阵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搅乱敌阵,最终促成了这场载入史诗的胜利。
他用勇气与热血,在战场上为罗杰也为诺曼人,开辟了一条通往荣耀的血路。
“我在维持西西里的平衡。”罗杰语气一沉,“我不只是个征服者,我还得是这片土地的领主。疆土打下来,难道不该有人来治理?”
“治理,当然。”阿里斯戈特哼笑了一声,像是咬住什么词,“你治理得不错,大家都很享受,不是吗?”
“你在讽刺我?”罗杰的眼神掠过他一眼,像短剑闪过。
“享受一场酣畅淋漓的叛乱。”阿里斯戈特喝着酒低声道。
罗杰放下酒杯,声音冷了几分:“这不过是五年来的第一次叛乱。阿普利亚几乎年年都起事。无止境的征服只会带来更多的祸患,谨慎点没有错,难道过去的事情还不足以证明这一点吗?第一批追随我们的骑士现在还剩多少?”
“只有废物才会追求老死!诺曼人的阿普利亚如此之大,而诺曼人的西西里却如此狭小!”阿里斯戈特目光一凝,“这里本应是我们开疆拓土的地方。如今西西里的骑士,却被调去平息阿普利亚的叛乱。他们不是在推进,而是在倒退。况且,只有打仗时我们受欢迎;一旦战争结束,像我们这种人就没人想见,所有人都对诺曼人不满。战事艰苦,人便开始思考,是不是该向他们的保护者好声好气。”
“你.......”罗杰狠狠盯着他,他虽少一只眼却毫不退缩。
“去年你就开始找借口,不再去该去的地方,”阿里斯戈特指责,“我们用钱如流水,你却攒着。这是女人而不是战士的行为。”
“正因你们花钱,我才存钱,”罗杰怒道,“伯爵得赏人,赏赐可不便宜。”
“这话没错,”阿里斯戈特答,“你出手阔绰众人皆知。可你心思更多在交易和马匹上。你还得逼着才打算动动你早已腐朽的身子和堕落的脑袋!”
“无论是征服还是镇压,都需要金钱。”罗杰反击,“好水手好士兵好工匠都得发饷,也得供养——难道你打算只带现存的兄弟上船?现在也只剩十七个了,还有两人在萨莱诺,一个照顾另一个疯了。
连克纳尔船都凑不出人,哪能远征?”
阿里斯戈特将酒杯中的酒液一饮而尽,挨了罗杰一通骂,只擦擦鼻子,耸肩一笑,眼中竟有几分怜悯。
这让罗杰更怒。
“你试着把兄弟们变成放牛放马的乡人,犁地种草,院口还拴着几只羊。”阿里斯戈特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