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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九章流浪的贝都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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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的名字叫做莱拉,当被称呼为阿拉伯人时,她会强调自己是贝都因人,哈瓦齐因部落的贝都因人。

  女孩的父亲来自阿拉伯半岛的海拜尔沙漠,他是哈瓦齐因部落的贝都因人。

  但是哈瓦齐因部落的贝都因人很少会前往麦地那,因为长老们说那里的人总是眼高于顶。

  尽管那里距离圣地麦地那很近,但是很少有人会去那座神圣的城市,事实上部落的很多人对于那座城市包括那座城市里的人印象不佳。

  不是因为他们去过,而是因为部落的长老们总是摇着头说:‘那里的人啊,眼高于顶,满脑子都是铜板和繁华,早就丢了祖先的光辉。’

  长老们还说,离开了沙漠的人,忘记了部落的古老传统,不再懂得风沙中的坚韧和日月下的勇气。

  他们变得刻薄市侩,过去的勇敢质朴成了奸诈狡猾,能在沙漠中跑出三天不喘气的汉子,现在也不过在街头巷尾跟小贩计较几个费勒斯铜币。

  在城市里,就连骆驼都学会了讨价还价,以前随便一抖缰绳就肯走的骆驼,现在非得听见银币的响声才愿意迈步。

  以前被风沙磨砺的脸,变得比清晨的甜茶还柔软,一阵微风就能吹倒。

  甚至,连麦地那的风沙都懒得往他们脸上扑了,觉得他们不再是值得考验的勇士,反倒像是披着昂贵织物的商贩。

  而茶水里泡出的枣子,曾经是苦中作乐的象征,现在泡出来的味道却毫无骨气,不再带着一丝丝的坚韧,只剩下糖水的甜腻。长老们还常感叹:‘这世界啊,繁华容易让人变软,哪怕是最硬的沙漠魂魄,也扛不住这座城市的温柔腐蚀。离那些自甘堕落的麦地那人远一些。’

  ‘啊,沙漠!这片土地,虽贫瘠,却赋予了我们真正的财富。有人说沙漠是无情的,但只有那些从未在这里生活过的人才会这么想。沙漠是我们的母亲,她用烈日和风沙磨练我们的意志,用星辰和静夜滋养我们的灵魂。

  在这里,每一口水、每一块面饼都值得珍惜,因为它们来之不易。可正是这种艰苦,让我们懂得什么是简单的幸福。

  在沙漠中,你永远不会被奢华迷惑,这里只有真正的富有——勇敢、团结和对大自然的敬畏。’长老们时常这么吟诵。

  但是莱拉的父亲对此嗤之以鼻,他觉得沙漠的生活没有长老说得那么好。

  事实上,沙漠的生活相当糟糕。

  风沙无情,食物匮乏,骆驼脾气比人还坏。而这里的人——他常常感叹——暴躁且毫无理智。

  每天都像是在一场永无休止的争吵中度过,不是为了谁的羊喝了谁的水井,就是因为谁的帐篷在月亮下的阴影长了一寸而发生口角。

  人们总是围绕着一些没有意义且十分荒诞的事情打转。今天讨论谁家的骆驼走得更快,明天又在争论谁在上一场风暴里没把帐篷扎好——仿佛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就决定了谁是沙漠中的“真正的男人”。

  更可笑的是,部落之间常常会为了一袋椰枣或几匹劣质的布匹而大打出手。

  沙漠的风虽然凶猛,可有时他觉得,比风沙更不可理喻的,是那些人们的自尊心,他们为了一些虚无缥缈的荣誉可以争得面红耳赤,甚至刀剑相向。

  ‘他们说沙漠生活教会了勇气和智慧?’他时常嘲弄地笑着说,‘可在我看来,它只教会了人们如何为一场无聊的骆驼赛耗费一整天的口水,如何用最愚蠢的方式让仇恨代替理性。’

  他二十岁的时候就已经是部落闻名的勇士,驰骋在沙漠中无往不利。他的刀总是最锋利的,眼神最锐利,战马和骆驼在他的掌控下从未失手过。

  他总是能够劫掠到最多的战利品——金器、布匹、粮食,甚至有一次,他还俘获了一匹罕见的名马。部落里的长老和同伴们对他充满敬仰,每次回到营地,大家都会围着他,听他讲述那些激动人心的战斗故事。

  但他却早已厌倦了这样的生活。

  荣誉?战利品?它们在最初也许让他感到荣耀和满足,但时间一久,所有的荣耀都像沙漠的风一样,变得空洞而无聊。

  他逐渐发现,自己不过是在重复同样的事情,年复一年,只为了满足那些虚荣的掌声和部落里的无意义的赞美。刀剑的碰撞声曾经让他心跳加速,而现在只让他觉得耳鸣不已。

  有一天,他在一次突袭中,意外地捡到了一些城市里的货物,其中有一件东西特别引起了他的注意——那是一把精致的乐器,看上去像是来自某个遥远城市的制品。

  那把乐器的木质纹路细腻光滑,弦上还残留着弹奏后的微弱振动痕迹。

  他小心翼翼地把乐器收了起来,带回了自己的帐篷。夜晚,当所有人都在高声讨论当天的战利品时,他却独自在帐篷中,尝试用这把乐器拨弄出一些声音。

  那一刻,他感到了一种奇异的宁静——不同于刀剑碰撞的喧嚣,不同于战斗后激昂的呼喊,这种宁静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和沙漠的狂风毫无关联。

  乐器的声音让他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渴望:去城市,去看看那个充满未知和无限可能的世界。他想到那些他从未真正接触过的城市生活——高大的城墙、繁忙的市场、无数流动的面孔,以及那些不再只为生存和争夺而生活的人们。

  ‘也许,那里的人也有无尽的虚荣和争斗,’莱拉的父亲时常这么说,‘但至少他们争论的是别的事情,不是那无聊的骆驼赛,不是那虚无的自尊。’

  他决定离开部落,前往城市。不为战利品,不为荣誉,只为寻找一个新的开始,一个不再只有刀剑和暴力的地方。他带上了那把乐器,和几件简单的行装,悄无声息地在一个漆黑的夜晚离开了部落。

  他知道,沙漠的生活将永远在他的背后,而城市的灯火,正闪烁在他的前方。

  他带着满腔的期待和那把精致的乐器,终于抵达了城市。

  他踏入城门时,眼前的景象确实令人惊叹——高耸的城墙、熙熙攘攘的市场、人们的谈笑声混杂在叫卖声中,仿佛所有他在沙漠中想象过的美好都聚集在这里。

  最初的几天,他沉浸在城市的繁华之中,感到兴奋和新奇。

  在沙漠部落中,人们的生活单一,围绕着生存、荣誉和争斗打转。但城市却截然不同——这里的人们讨论的是知识、艺术和哲学。

  在集市和茶馆里,他听到了许多从未想象过的对话。

  学者们坐在一起讨论天文学、数学、文学,还有那些遥远地方的奇闻轶事。

  那些沉浸在书籍和思想中的人,仿佛过着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他们的世界不再局限于骆驼、风沙和部落间的纷争。

  在沙漠部落中,音乐是简单的,通常是用来为战士壮行或在宴会上助兴。

  而在城市中,音乐成了一种细腻的艺术表达。那把乐器让他感受到了城市生活的美妙,而现在,在广场和庭院中,他见到了真正的音乐家,用弦乐、鼓和笛子演奏出比他在沙漠中听过的任何声音都要复杂且优美的旋律。

  他会驻足在广场上,听那些流浪乐师演奏。他迷恋那些乐音中表达的悲伤、喜悦、爱与离别,仿佛一切情感都能通过音乐展现出来。

  这种精致的艺术远比他在沙漠部落里粗糙的音乐形式更加深刻动人。他开始意识到,音乐和艺术不仅仅是娱乐或助兴,而是另一种语言,一种表达心灵深处感受的方式。

  然而,除了这些诱人的城市生活之外,他很快陷入了困境,他发现,除了战斗,他找不到能够让自己在城市里活下去的生计,这让他无所适从。

  他热爱这里,但是这里却不热爱他。

  城市里的阿拉伯人并不需要他。

  城里的阿拉伯贵族和商人早已不再依赖贝都因勇士,他们不再需要像他这样从沙漠来的勇士。在这里,曾经让他在部落中光彩夺目的战斗技能变得毫无用处。

  他们更愿意雇佣强悍的突厥佣兵——那些来自北方的战士高大、纪律严明,远比他这样在沙漠中习惯自由作战的贝都因人更符合城市精英们的需求。

  远在边疆的拜占庭帝国的叙利亚总督正在招募像他这样的战士。拜占庭帝国边疆需要勇士来守卫他们的领地,尤其是面对阿拉伯人、突厥人以及其他游牧部落的入侵。

  他知道那是一个比起阿拉伯世界更加繁华的地方,于是他决定前往拜占庭的边疆,追寻一个新的命运。

  拜占庭帝国是个基督教国家,虽然与阿拉伯世界对立,但它总是愿意雇佣外族的战士——无论是突厥人、斯拉夫人,还是像他这样的贝都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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