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去看自己的手。
他盯着魂帝,瞳孔骤缩。
因为魂帝没有追击,身下的第三魂环一直在闪动。
他俯下身,将双爪刺入那两名魂王尚未冷却的尸体,然后血雾升腾。
那两具尸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干瘪、枯萎,像被抽干了水分的老树皮。所有的血液、魂力、生命精华,顺着那双血红的狼爪,疯狂涌入魂帝体内。
他的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
他的气息节节攀升,甚至比受伤前更加狂暴、更加危险。
李天握枪的手,指节发白。
——堕落魂师。
李天没有后退,反而欺身而上,长枪刺向魂帝心口。趁他吸收未竟,趁他身法凝滞,这是唯一的机会。
“铛——”
枪锋刺入魂帝掌心。魂帝五指收紧,竟徒手攥住了枪尖。血肉与金属摩擦出刺耳锐响,鲜血顺枪杆淌下,他浑然不觉,只盯着李天,赤红的眼中是纯粹的疯狂:
“魂骨……交出来……”
李天咬牙,第四魂环金芒暴涨,双臂肌肉贲张,强行抽枪。枪尖撕裂魂帝掌心皮肉带出一蓬血雨,他借力暴退。
就在此时——
远处,数道强横气息如疾风迫近。
魂圣。不止一位。
李天余光瞥见官道尽头烟尘扬起,数个黑点正以惊人速度向此处掠来。拍卖场追兵的主力,终于到了。
而他面前,还有一个魂帝。
电光石火间,他做了决断。
他从魂导器中抓出那方匣子,运足魂力,朝魂帝身后的密林方向全力掷出。
水晶匣在空中划出银色弧线,阳光下璀璨夺目。
“魂骨。”李天暴喝,“在那儿。”
魂帝赤红的瞳孔瞬间锁定那道光弧。
几乎同时,官道上的魂圣追兵也看见了。
“魂骨。”
“截住他。”
数道身影同时转向,朝密林方向扑去。
魂帝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低吼,抛下李天,身形化作血色残影,直追魂骨而去。
李天没有回头,朝相反方向狂奔。
身后,魂骨落地的动静引发魂力激荡,继而传来数名魂圣的怒喝、魂帝的咆哮、以及混战爆发的轰鸣。
李天冲出道路,冲入密林,矮身避过横斜枝桠,任凭荆棘划破衣袍。
他没有回头。
他不敢回头。
他跑得比任何时候都快,魂力在体内疯狂燃烧,全部灌注进双腿。
风声在耳边尖啸,树影如潮水后退。
他不记得自己跑了多久。
一炷香?两刻钟?半个时辰?
直到一道强横至极的魂力波动从身后横扫而来,将他整个人掀飞,重重撞在一棵老树的树干上。
“咳——”
他喷出一口鲜血,脊背剧痛,眼前阵阵发黑。
追击者终于到了。
不止一个,是十五六个。魂王、魂帝,甚至还有四道他看不透的气息,那是魂圣,货真价实的魂圣。
那只空盒子已经不知落在谁手里,又被谁抢走,此刻这些人的目光,终于重新落在他身上。
“……盒子里是空的。”
一个阴沉的声音响起。
“魂骨还在他身上。”
所有目光,汇聚而来。
李天靠在树干上,浑身剧痛,鲜血从额角淌下,模糊了视线。
他低头,看了看魂导器。
那块魂骨还在那里,静静地沉睡着。他拼了命想带它走,从星罗城带到城门口,从城门口带到这片树林,从魂帝手下逃到魂圣面前。
拼尽所有,狼狈至此。
他忽然笑了一下,扯动伤口,嘶嘶地倒吸凉气。
然后他抬起手。
靛蓝色的光芒从他掌心浮现,一寸一寸,凝聚成那截流光溢彩的左腿骨。
“想要?”
他的声音沙哑,气息虚弱,嘴角却弯着一个说不清是自嘲还是释然的弧度。
“给你们。”
他用力,将魂骨掷向人群正中央。
那一刻,所有人的目光都追随着那道靛蓝色的弧线。
那一刻,所有理智、谋划、伪装,都在这块珍宝面前崩塌。
“我的。”
“滚——”
“杀了他们。”
魂力炸裂,鲜血飞溅,惨呼和怒吼混成一片。没有人再注意那个靠在树干上的年轻人。
李天收回目光。
他背靠着那棵满是节疤的老树,缓慢而艰难地站起来。肋骨不知断了几根,左臂抬不起来,右腿每迈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
他没有回头,一瘸一拐,一步一步,走进了树林深处。寻到一处隐蔽的山洞,才终于瘫坐在地。
天色已暗。洞外淅沥沥下起雨,雨声掩盖了来路,也冲淡了气味。
他靠着冰凉的石壁,望向洞外茫茫雨幕。
钱,魂骨都没了。
他低头,看着自己的双手。虎口崩裂的血迹已干涸,留下暗红的痂。手臂上添了几道新的伤口,是被魂帝爪风扫过的灼痕。胸腹间隐隐作痛,不知是震伤还是骨裂。
他把头埋进膝盖。
没有哭。只是很久很久,一动不动。
三日后,李天回到星罗城。
那身衣服已破烂如乞丐,一人一马进城时惹来不少侧目。
他没理会,他回到那条僻静小巷。房东老妪不在,院门虚掩,那棵歪脖子枣树还在,追风熟悉的槽位还在。
一切如常。
好像他只是出了一趟远门,又平安回来了。
他挠了挠小黑,把他重新拴好,添了草料和水。进屋,和衣躺下。
一夜无梦。
第十天,他出门吃早饭。
巷口刘婆的摊子还在,还是那两个大肉包、一碗小米粥。刘婆见他来,照例夹包子舀粥,没问他这几天去哪儿了,没问他脸上怎么添了伤。
李天蹲在石阶上,一口一口吃完。
“刘婆,”他放下铜板,“明天我可能要出远门了。”
老人擦了擦手,点点头:“那路上小心。”
“嗯。”
他站起来,走了几步,又回头。
“刘婆,您在这儿摆摊多少年了?”
老人愣了一下,想了想:“三十多年了。”
“三十年……”李天重复着,笑了笑,“真久。”
他没有解释为什么问这个。
他只是想记住。记住这条巷子,记住这棵歪脖子槐树,记住一个摆摊三十年的老妇人,记住在这里度过的两个月。
他曾经在这里离一块魂骨那么近。
近到触手可及,近到以为它注定属于自己。
然后,它就没了。
傍晚,他坐在客栈窗前,听楼下食客议论。
“听说了吗?那块魂骨,最后被一位魂斗罗拿走了。”
“不是拍卖场拍的吗?”
“嗨,拍卖场就是个过场。最后落到谁手里,还不是看谁的拳头硬。听说那天城外交手,死了三十几个魂王、魂帝,还有七八个魂圣重伤。”
“那拍下来的小子呢?”
“不知道。估计也没落着好。”
“啧啧,两千多万金魂币,打水漂了。”
“哈哈哈,我只能说太好了。”
李天给自己倒了杯茶,慢慢喝完了。
活下来了就行,不亏。
他转过身,回到小院。
小黑马还在院子拴着,这几天养得膘肥体壮,见他来牵,高兴地打了个响鼻。
李天解开缰绳,翻身上马。
夕阳的余晖正一寸寸沉入地平线,把整条官道染成温润的橘红色。他最后回头看了一眼那座巍峨的城门,那里曾是他满怀期待踏入的地方。
然后他轻轻夹了夹马腹。
“走了。”
马蹄嘚嘚,踏破黄昏的寂静。
他沿着来时的路,向着夕阳沉落的方向,不紧不慢地远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