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辙记得重生之前,每到年底,有关东北旅游的话题就会被炒作得火热,且一年比一年的热度高,最后还衍生出南方小土豆的梗。
对这梗他不太感冒,不过也能理解。
金陵附近地区可能还好,对于生在更南方的人来说,从小到大可能都没实际地见过下雪,对冰天雪地银装素裹的场面天然地就很向往。
然后国人又都是喜欢凑热闹的性子,伴随着短视频的宣传,东北旅游的热度被炒作起来自然也就不奇怪了。
况且不少南方人对雪确实也有着很深的执念,他自己就是南方人,对南方人的心态多少了解一点,不少南方人从小都有一个梦想,要去北方看一场雪。
特别是女孩子,大多都喜欢浪漫。
和喜欢的人看雪,一同被雪花淋成白头,对她们来说,是又浪漫又有仪式感的一件事,这辈子一定要做一次。
林溪鹿也不例外,心里也藏着这样一个小小的愿望。
不过此前她不敢正视自己的感情,于是就在小说里用文字把这个场景描绘了出来,让女主角代替着自己体验那份她憧憬中的浪漫。
她作为金陵附近地区的人,自然不是没见过雪,每年的冬至过后榕城都会飘下雪花,有时候下的大了,还能在地上堆起雪人。
只是和北方仿佛能淹没天地的鹅毛大雪不同,金陵的雪就像这座城市给人的印象一样,连雪花飘摇的姿态都仿佛带着南方女子特有的秀气温婉,没有北方的雪的粗犷。
当然,这和城市的历史底蕴无关,更多是地理环境的限制,毕竟最冷也就零下多一点的温度,雪自然下不大。
不过如果只是想体验一下下雪的氛围,单纯地赏赏雪的话,金陵的雪倒也足够了。
林溪鹿原本也是这样想的,和喜欢的他一起在紫金山的雪地里漫步,赏雾凇看雪花,留下一张照片用作留念,对她而言就已经满足了,她奢求的从来也不多。
她也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苏辙会带她来北方看雪…
这几天苏辙带着她到各处景点打卡游玩,几天的时间也不可能全部逛一遍,苏辙也就尽可能地带着她多看一看,多玩一玩,多体验一下具有东北特色的雪地娱乐项目。
他本来也不是单纯地过来旅游的,旅游不是他的目的,哪怕只是和她单纯地窝在酒店都行,他的主要目的是想通过这几天的朝夕相处,把两人关系中的最后一点壁垒给打破。
把暧昧关系变成恋爱关系,让她对他“毫无保留”。
而几天下来他也确实能感受的到,小鹿对他要更放得开了,在他面前展露的笑容也越来越多。
她大概也知道自己很可爱,时不时就对他卖一个萌。
然后看着他被自己撩拨得蠢蠢欲动但因为在外又不好发作的样子,少女偷笑之余,心里也被填充了满满的幸福感。
这几天,大概是她记事以来,最快乐的几天了。
“苏辙,好,好了…”林溪鹿看着在自己身上拱起一团的被子,手在被子底下轻轻抓着他的头发,咬着嘴唇,蹙着眉头一副不耐受的模样。
不过苏辙好像没有听到她的话,林溪鹿开始推他。
她娇嫩的足尖慢慢绷紧,不耐地扭了扭身子,“我,我要上厕所…”
苏辙依然没听到她的话,林溪鹿抓着他头发的手指微微用力,突然拉起被子把头盖住,紧紧地抱住他,张开小嘴咬住他的肩膀。
一声很长的叹息之后,房间陷入安静。
许久,被子滑落,探出两个脑袋。
林溪鹿蜷缩在他怀里,脑袋搁在他肩膀上,闭着眼睛,一副娇弱无力的样子。
苏辙整理她脸上凌乱的发丝,“小鹿,你咬我每次都咬一个地方,这样很容易留疤的哦。”
林溪鹿脸上红晕稍腿,睁眼低头看了看,心中羞恼,忍不住又低头咬了一口。
这人这几天每天早上起床都要吃一顿餐前甜点,本来是吃早饭的时间,硬生生被他拖到了午饭,她都要疯了。
这样都还不够,甚至于晚上睡觉之前,他还要吃一顿宵夜…
在被他表白之后,少女是知道自己对他很有魅力,也知道他很喜欢自己,但没想到他对自己喜欢到这个程度…
这让她又羞耻又满足,虽然很疯,但她并不讨厌,一想到明天就要回家了,心中就感到怅然若失。
“你的脚好点了吗?”苏辙吻了吻她滚烫烫的脸颊,小鹿的红温体质真的很适合冬天当暖宝宝抱在怀里。
“嗯…”林溪鹿活动了一下脚踝,感觉肿胀感已经减轻了很多。
昨天在外面体验雪橇的时候,她不小心扭到了脚踝,但好在不算严重,休息一晚,似乎已经没问题了。
“我看看。”苏辙掀开被子坐了起来。
林溪鹿感觉身上一凉,害羞地呀了一声,伸手想把被子拉回来。
不过她手短,摸了两下没有摸到被子,干脆就把腿并起来,用手捂住脸,把身子侧到一边,蜷成小小一团。
苏辙握住她的一只脚踝抬起,林溪鹿不胜娇羞地嗯了一声,想把身子往后缩,不过被苏辙固定住动弹不得,干脆把脸一扭,埋在枕头里当鸵鸟装死了。
小鹿的性格真的很有意思,尽管他已经看光她身子好几次了,可她似乎一直都不适应这样的场合,每次都羞得满面通红,让苏辙忍不住就想逗弄她。
她昨天扭到的是右脚,苏辙低头仔细看了看,又摸了摸,问题应该不大了,下地走路也不影响,再涂一遍红花油,明天就彻底恢复了。
苏辙心中庆幸还好没有带她去滑雪,这滑雪要是摔一下,以她的小身板,保不齐会出什么意外。
毕竟她的身子真的很娇弱,苏辙连亲她都不敢太用力。
捧着她的一只娇小的玉足,苏辙心中感慨,即使夏沫和秦书虞的脚也都很好看,但对比起来,他还是更喜欢小鹿的脚。
也许从脚型,线条流畅感,质感,手感等方面评价,夏沫和秦书虞并不输于她。
但小鹿有她们没有的一个绝对优势——
她的脚很小。
古代专门有一个词叫三寸金莲,描述了封建社会对女人小脚的审美追求。
当然,他对那些缠足出来的畸形脚没有一点兴趣,不过对老祖宗们的XP他也表示认可。
在健康的前提下,他也更偏爱娇小玲珑的脚。
而之前他也分析过,小鹿虽然身高不算多矮,但她骨架比同身高的女生要更小,就导致她身高“缩水”,给人的观感就是很小小一只。
明明有着接近160的身高,视觉观感上却给人只有150的样子。
自然的,她的手啊脚啊等主要由骨头支撑起的部位,也是细细小小的。
而他的手掌又偏大,所以很轻松就能把她一只娇小脚掌整个包在手心里。
他自认自己是一个足控,也从不否认自己的XP,不过相比于单纯的用眼欣赏,他更喜欢上手。
而林溪鹿这样的一只手就能把玩的小脚,自然就成为了他的心头爱。
更何况,小鹿的脚从脚型,质感,手感等方面评价,都是无可挑剔的,任何一个足控都会给出最高评价,还兼顾着她香软的特质。
如果不是怕被她认为是变态,他都想…
嗯,好像有这个想法就已经是变态了。
“嗯?”苏辙突然发现了一个“秘密”,“小鹿你右脚掌的脚心这里原来还有一颗小痣啊?”
林溪鹿埋在枕头里的小脑袋动了动,似乎也有些意外。
“这好像是你身上的第…九颗痣?”苏辙不太确定。
“…第八颗。”林溪鹿小声纠正。
“哦…”苏辙笑着看她,“小鹿你对这个还记得这么清楚啊。”
林溪鹿害羞地嘤咛一声,拱着脑袋把头埋得更深了。
每天晚上都被他吃宵夜,身上的痣都被他数完了,可不印象深刻嘛…
“如此一来,第二个问题也有答案了。”苏辙抓住她的另一只脚把她翻了个身,让她仰面朝上,“小鹿你对我已经没有秘密了。”
这个姿势可谓羞耻至极,林溪鹿捂着脸,害羞地扭着身子。
不过在听到他的话后,她停了下来,手指微微岔开,一双湿润的大眼睛透过指缝定定地看着他。
“小鹿你是有什么话想和我说吗?”苏辙对她还是很了解的,一见她这个样子就知道她这是有话想对自己讲。
林溪鹿把手从脸上放下来,一张精致小脸红得滴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