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荣的手,在微微发抖。
不是恐惧,是一种近乎战栗的灼热。
他没想到统帅会亲自给他写信。
更没想到,他迫不及待打开信件之后,会看到那四个字。
那四个字,烫着他的指尖,烧进他的脑海。
“土地公有……”
怀荣喃喃重复,声音在寂静的竹棚里显得格外清晰,也格外陌生。
窗外,台湾夏夜的虫鸣不知何时已歇,只有海风穿过竹墙缝隙的呜咽,与桌上油灯灯芯偶尔爆开的噼啪轻响。
他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重新坐回那张粗糙的竹凳上。
而后将信纸在油灯旁小心摊平,一个字一个字地,从头再看。
这一次,他看得极慢。
【治台非为掠地夺产,乃为开万世太平之基。吾辈非与民争利,乃携民共利。】
目光在这两行字上停留许久。
不是口号,怀荣能感觉到写下它们时那份沉甸甸的分量。
这是定调,是向所有可能质疑、反抗的人,也是向他这个执行者,阐明最根本的立场与初心。
然后,是具体得令他心惊肉跳的章程。
【其一,现有土地确权入‘集体’……】
“集体公产……”怀荣的手指无意识地在纸张上摩挲。
不没收,但收回集体所有。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金包里社林火旺家祖传的十亩水田,毛少翁社巴隆家族世代狩猎的那片山林,从法理上,不再属于某一家、某一姓,而属于整个“金包里社集体”或“毛少翁社集体”。
他几乎能想象林火旺跳起来吼叫“祖产岂能归公!”的样子,也能看见巴隆警惕又困惑的眼神。
但紧接着,第二条像是一根定海神针,稳稳落下。
【其二,房屋宅基保留……】
“家宅不动……”怀荣紧绷的背脊,几不可察地松弛了一分。
是了,百姓可以没有田,但不能没有家。
房屋和宅基是他们最后的堡垒,是安身立命的根。
保住这个根,就保住了最基本的安稳感,激烈的抵抗就会失去最直接的理由。
光复军要破的是土地兼并的制度,不是要掀掉百姓头上的瓦片。
【其三,土地使用权明晰……】
“土地使用证……”
怀荣的目光在这五个字上反复流连。
一个全新的、他从未在任何古籍律例中见过的概念。
地权归集体,但使用权清晰分配到户、到人,且“可传之于孙,世代承继”。
耕作者还是在那块地上耕种,猎户还是在那片山林活动,看起来一切如常。
但关键在下一句——
【但,此‘使用权’严禁私自买卖、抵押予任何私人!】
怀荣的心猛地一跳。
禁止买卖!禁止抵押!
千百年来,土地是什么?
是财产,是硬通货,是家族兴衰的凭据。
是可以典当、出售、换取银钱度过难关,或者被豪强巧取豪夺走的“商品”。
多少流民失地,多少兼并横行,根源不就在这“买卖”二字?
统帅这一斧,是要彻底斩断土地作为商品流通的链条!
要把土地从“财富象征”和“兼并对象”的泥潭里拔出来,还原其最根本的“生产资料”和“生存保障”属性!
“把土地……锁死?”
怀荣喃喃自语,一股寒意夹杂着莫名的激动从尾椎骨窜上。
这简直是逆天而行!
挑战的是深入骨髓的财产观念和生存逻辑!
可再往下看,寒意渐渐被另一种灼热取代。
【唯光复军政府因筑路、开矿、修渠、建港等公共利益所需,可依法征用,但必须给予足额补偿,或置换他处相当之地。】
【此条,须以最大字体刻于证上,广而告之。】
不是无偿剥夺。
为了更大的“公共之利”,可以征用,但必须“足额补偿”或“置换”。
而且,要把这条最可能引发百姓不安的规定,用最大的字刻在证上,公开宣告,不加隐瞒。
坦荡,近乎冷酷的坦荡。
却也透着一股“阳谋”的力量。
我把规则明明白白摆在这里,土地不能再私下买卖兼并,但政府若因公益需用,也绝不让百姓吃亏。
怀荣忽然想起金包里溪的争执。
如果土地是集体的,用水章程是集体公议的,修新渠是为了灌溉更多集体田地、惠及两岸更多人家。
那么林火旺和巴隆的冲突,是否就有了一个超越个人私利、可以坐下来商量的共同平台?
信的后半部分,如同为他刚刚萌芽的设想注入了澎湃的活力。
【增量共享……新垦土地,一律由光复军组织‘开垦队’,划片集体开荒……房屋由官兵带队,邻里互助,共同建造,形成新村。】
【凡享有土地使用权之百姓,无论汉番,皆有义务参与修路、开渠、筑港、建城等公共工程……出工出力,每天详细记录……建设之利,与出力者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