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一次,汪直前往辽东具体都干了什么,明实录之中并没有详细的记载。”
“但是,在成化十四年,十二月的时候,王崇之被抓了。”
“【《明宪宗实录》:成化十四年十二月甲寅:监察御史王崇之巡按辽东,守备铁岭卫都指挥王英举呈指挥王宗受财枉法诸事,宗亦讦英私用官铁,崇之方按问,会太监汪直廉得其事,因奏执崇之,并英等下锦衣卫狱,且言:崇之尝以公事杖杀人,受都指挥廷参不为礼,所部卫卒有馁死逃窜者,皆不能抚循之,故并以为罪。】”
“【刑部以崇之因公殴人致死,罪当徒,例赎,英等拟罪有差。】”
“【大理寺以具狱奏,诏崇之赎罪毕,调除外任,余悉如所拟。】”
“【吏部拟崇之浙江金华府推官,特命改边郡,遂调陜西延安府。】”
“【崇之尝劾奏都御史陈钺启衅冒功之罪,直与钺比,故憾而去之。】”
“简单解释一下。”
“说是王崇之在查办王英检举揭发王宗收受贿赂,贪赃枉法之事时,王宗也反过来揭发王英私用官铁。”
“说白了,就是两人互相荐举揭发嘛。”
“而王英是谁,咱们都知道,说白了,就是汪直的心腹。”
“而这个王宗呢,是辽东的指挥佥事。”
“就在王崇之审问该案件的时候,恰好碰上汪直查访得知了这件事。”
“于是,上奏皇帝,直接将王崇之给抓了。”
“对,不是抓王宗,就是抓审理案件的王崇之。”
“当然,王英他们也跟着下狱就是了……”
“但这不重要……”
“而汪直为什么要抓王崇之呢?后面就说了,说王崇之曾经因为公事,打死过人,同时,在接受指挥使的参见时,还不行礼,是为倨傲失仪之罪,另外,他管辖的卫所士兵,有冻死、饿死,乃至逃跑的,他都没有加以安抚。”
“案件移交给了刑部,于是,刑部就判定,王崇之因公事殴打他人致死,按律应判徒刑,按惯例允许赎罪;王英等人也分别拟定了不同的刑罚。”
“大理寺将定案结果上报,皇帝下诏:王崇之赎罪完毕后,调离京城,改任地方官;其余人等一律按刑部所拟处理。”
“而改任这事,自然也就落到了吏部头上,吏部最初拟定让王崇之去浙江金华府担任推官,但朱见深看了很不爽,还专门将这个王崇之该放为边远郡县,于是改调陕西延安府。”
“后面最后那一句,说了王崇之为什么会落得这个结局。”
“说是王崇之此前曾弹劾都御史陈钺挑起边衅、冒领功劳之罪,而汪直正与陈钺勾结,因此怀恨在心,将他排挤走了。”
“啧,最后一句什么意思,懂的都懂。”
“这不纯在给王崇之洗白么?”
“这个记载,哪哪都有问题。”
“甚至不用我去解释,应该已经有人能看出问题来了。”
“重点就是这个王崇之之前弹劾陈钺,这一点,之前就说过了,当时我说的是,如果这王崇之不是脑子有问题,就是别有用心。”
“针对陈钺,其实就相当于针对汪直,因为陈钺就是汪直的人。”
“而针对汪直,就是针对皇帝,因为汪直是皇帝的人。”
“这下看懂了吧?”
“这就明显是这个王崇之在针对皇帝,针对皇权呢。”
“这帮子文官明显是觉得皇帝的手有些太长了,企图一点点的拔掉皇帝的爪牙,让皇帝成为一个垂拱而治的有为圣君!”
“说白了,就是一场政治斗争。”
“而汪直呢,其实就是去调查的。”
“一方面是调查辽东军务,另一方面,也是调查那些官员,身为监察御史的王崇之,自然也在其列!”
“且不管王崇之是如何从山东跑到辽东的。”
“现在问题就是,王崇之到底有没有罪。”
“有吗?”
“那肯定有!”
“这可不是什么汪直与陈钺排挤那么简单。”
“你想排挤人,莫须有可不够。”
“这分明就是汪直去了当地,专门搞到了王崇之的罪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