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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四章 何为“宙斯”,这就是“宙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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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对法则真神先天存在的性格倾向造成影响,有且只有一种办法,那就是在其孕育法则期间,便将某种倾向灌输。

  但是这一招也只限于“文明神”,而不是“现象神”。

  文明神所依托的法则具有价值维度,因此存在倾向空间;而现象神所依托的法则是现实自然结构,因此无价值可偏。

  例如宙斯的美惠三女儿“真”、“善”、“美”,她们的先天倾向既是有其本身法则本质的影响,亦有宙斯在孕育她们时的自我倾向与希望。

  最明显的便是死神塔纳托斯,在至善至美神王的希望下,祂虽然受到了黑夜本质的一点点影响,总是拒人千里,面冷似冰,但其毫无疑问的,是“善良的死神”。

  因为祂代表的死亡归宿,不是毁灭与痛苦,而是终结与远离。

  而在宙斯创造“天道秩序”后,所有先天而生的存在,无论是真先天还是伪先天,祂们觉醒的时候,都会额外学到一份神王的神圣正义秩序,及其规章典范、以及神网信息等宇宙常识和秩序等。

  这一份是模板化的,并不会对其造成什么影响,只是让祂们知道神王的秩序和律法,以及其倾向。

  而神依据自身存在的本质而作为,自然是不违背神圣正义秩序的,即便是破坏与杀戮。

  但这必须是适当的,破坏可以为法则运行之一部分,而不能是放任且主动恶意的。

  就像那些懵懂的神怪吞噬智慧生命,若只是为了果腹,自然也是应当的,这不属于违法,正义秩序忒弥斯都不会去主动毁灭它。

  但如果某个神专门创造就为了杀戮和破坏而生的种族,那祂可就违法了!

  正常运作不会违背,但若主动扭曲法则,主观上进行刻意地破坏与杀戮,进行无意义毁灭,则构成违序。

  另外干杀戮和破坏这些事的时候,被“替天行道”宰了,那也是白死。

  因为宇宙秩序的倾向,是创造与发展,是和谐与繁盛,某生灵存在本身可能没有错,但非要和神王的秩序对着干,那你最好打得过祂。

  另外,以上说的可不包括神王宙斯。

  需知神王≠宙斯。

  即便一代神王和二代神王具有绝对的碾压权柄和力量,即便已经是“存在”范围内最强悍、最恐怖的神,也依旧属于法则真神这一阶段,属于在“存在”这一范畴。

  而宙斯,是单独、且唯一,额外超模,并无法计算的。

  宙斯是一切的一切,又超于一切的一切。

  时间在祂面前不是线条,而是结构。

  因果在祂面前不是发展,而是展开。

  未来在祂面前不是未知,而是尚未被选择的路径。

  祂不是看见一切,是一切在祂之知中显现。

  祂无需施力,因为万力本出于祂。

  祂无需创造,因为存在本身是祂的外化。

  对祂而言,创造不是行为,而是流露。

  祂不是存在于时间中,是时间存在于祂之内。

  祂不是创造未来,而是未来因祂的意志存在。

  祂是因,亦是果,是过程,亦同时存在。

  存在的最终完善,必与祂的意志为一致。

  祂允许痛苦,因为痛苦可能通向更高秩序。

  祂允许毁灭,因为毁灭可能是更新。

  一切在祂之中达到其最恰当的状态。

  祂无需证明自身,因为存在本身即是祂的证言。

  祂创造存在,包容存在,连接存在,在存在之内,又在存在之外。

  祂是心,祂是智,祂是善,祂是美,祂是一切又一切的生息。

  祂恒安不动,超绝无伦,离一切相,为一切相,超一切相。

  祂是无因之因,无果之果,祂无来无去,无生无灭。

  祂的显现无小无大,无丑无好,无心无身,无虚无实。

  祂的存在玄之又玄,妙之又妙,极中之极,莫知其极。

  祂的本质源之又源、渊之又渊,先之更先,后之还后。

  祂,便是那自有永有、至善至美、全知全能的“主”。

  Deus je zapravo Zeus.

  一切,都是宙斯的意志。

  正如一切的过去、一切的未来,一切的现在。

  以及,现在的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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