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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庆典上的对诗、太平打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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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贤突兀的喝彩声让在座的众人惊愕了片刻,待看见李贤身前、那将胡旋舞旋转得更加卖力的胡姬,这才意味深长的呵呵一声。

  然后,当做没看见的转过头。

  但似乎有人不愿放过这个机会。

  武承嗣,这个刚刚被封为魏王的、武周王朝的新晋亲王。

  “沛王兄好雅兴。”

  武承嗣端着酒杯,笑着走近,脸上的笑意看起来似乎有些谦逊。

  但李贤却没放松警惕。

  这是刘建军重点交代自己要警惕的人。

  李贤强调道:“表兄。”

  “什么?”武承嗣似乎没反应过来。

  “我说,魏王该唤本王表兄。”李贤特意在“表”字上强调了一下。

  意思不言而喻:我是亲生儿子,而你只是侄子,咱俩之间隔了一层表亲的关系。

  武承嗣脸上谦逊的笑容瞬间变得僵硬,眼底闪过一丝阴鸷,但很快,又被更浓的笑容掩盖过去。

  只是这次,那笑容里已带了几分针锋相对的意味。

  “呵呵,是承嗣失礼了。”武承嗣拱手致歉,又说道:“表兄,今日陛下登基,万象更新,如此盛景,岂能无诗?不如我等以诗助兴,为陛下贺,如何?”

  他说这话的声音刻意提高,确保周遭不少宗室和官员都能听见。

  一瞬间,不少人脸上都露出了愕然的神色。

  但很快,那一抹愕然就变成了玩味和期待。

  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武承嗣这是在找事。

  用朴实无华一点的话来形容,武承嗣这行为就是小人得势,一朝从外戚成为亲王,自然是想要在李贤这个“前朝”的亲王面前嘚瑟一下了。

  武承嗣是什么人?

  如果说年少时候的李贤是有点文才、有点才气的纨绔子弟的话,那同时期的武承嗣就是纯纯粹粹的纨绔。

  作为外戚,武承嗣前途一片坦荡的同时,上限也已经被固定。

  所以武承嗣也只需要安安心心地做一个二世祖,混吃等死就行了。

  但,

  谁能知道居然有一天,昔日的武媚娘,竟会登临那至高至极之位呢?

  连带着武承嗣忽然之间竟也感觉到了一丝紧迫。

  好好的二世祖当着,突然有一天,有人告诉他要开始考虑修身养性、见贤思齐这些德行了——因为这是一个储君必备的素养。

  武承嗣欲戴其冠,必承其重。

  甚至……

  还有可能是未来的天子!

  在这个极致的诱惑之下,哪怕武承嗣再不习惯这些,也在竭力朝这方面努力着。

  而现在,站在他面前的,就是李唐王朝昔日的太子。

  他要不上来蹦跶一下,都对不起他自幼纨绔的性子!

  只是,让众人有些诧异的是。

  武承嗣是怎么敢的?

  这个敢不敢的倒是无关权势。

  如今的武承嗣贵为魏王,和李贤同样是一字亲王,在身份的尊贵上不相上下,再加上他姓“武”,所以哪怕是他当殿和李贤掐起架来,陛下会偏向谁都说不准。

  这里的敢不敢,仅仅只是指两人在文采上的差距。

  李贤虽然纨绔,但至少也是从小接受大儒教育,熟读四书五经,甚至还素有“才名”的存在。

  他武承嗣一个纯纯的纨绔,凭什么敢的?

  李贤也一脸古怪的看着他。

  虽说刘建军这个随口一吟就是千古绝篇的人不在身边,但自己好歹也是能“一摘再摘三四摘”人,武承嗣,要跟自己以诗助兴?

  他是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

  然而,面对周遭投来的或疑惑或玩味的目光,武承嗣脸上却并未露出什么异色,这让李贤心中暗暗警惕,道:“噢?魏王打算如何作诗?”

  “表兄才名,承嗣素有耳闻,自愧不如。”武承嗣倒是光棍,上来先自承其短。

  随即,话锋一转,“然则,为陛下贺,贵在心意,岂可因才疏而却步?再者,今日盛宴,群贤毕集,正可效仿以文会友之雅事。承嗣不才,麾下亦招揽得几位清客,略通文墨,便让他们代劳,抛砖引玉,也好让我等武人出身之辈,沾些文气。”

  李贤听完就懂了他打的什么算盘。

  他自诩武人出身,把代笔之事说得冠冕堂皇。

  这样一来,他就能请别人为他出场,甚至,都可以是提前准备好要作的诗,当着李贤的面诵一遍就行了。

  而李贤却要当场、当面,做出符合“为陛下贺”题材的诗。

  这世间可不是人人都是曹子建,能在七步之间,写出合乎体裁,又寓意明畅的七步诗来的。

  武承嗣此计,可谓阴险,无论李贤接或不接,他都占据了主动。

  若李贤推辞,便是对陛下不敬,也显得才名有虚,若李贤接下却作得平庸,甚至不如他门下清客的“抛砖”,那更是大大的丢脸,即便李贤作得好,那也是理所应当。

  他武承嗣并无损失,反而显得自己“提携风雅”,主动为盛宴增色。

  李贤心中冷笑,面上却不动声色,道:“魏王门下既有高士,本王倒是要洗耳恭听了。”

  同时心想,若是刘建军在这里就好了。

  论起作诗,李贤有自信,他武承嗣无论把谁找来都无济于事。

  那可是一首《蜀道难》,就让王勃唯命是从、马首是瞻的刘建军。

  武承嗣似乎等的就是他这句话,立刻回头,示意身后一位早已准备好的文士:“苏舍人,便由你先来,赋诗一首,为陛下贺,请沛王殿下品鉴。”

  那位身着青袍的苏舍人应声而出,向御座方向恭敬行礼,显然早有腹稿,略一沉吟,便朗声诵道:

  “紫极呈祥瑞,丹穴降灵禽。

  “五色成文彩,九苞耀丹心。

  “敢辞百鸟朝,长伴女君吟。

  “鸣岐今再见,四海仰德音。”

  此诗一出,不少官员,尤其是武氏一党的,立刻出声喝彩。

  “好!‘长伴女君吟’,贴切!”

  “‘鸣岐再见’,正是应我大周圣主临朝之兆!”

  “实在是彩!”

  颂扬声此起彼伏,就连坐在首位的武后也对这里投来了目光。

  李贤同样暗暗点头。

  虽然李贤自己作诗的水平不咋地,至少和刘建军相比,他是自认拍马也赶不及的。

  李贤品鉴诗的能力还是很足的,毕竟自幼就接受这些东西的熏陶了。

  这诗辞藻华丽,用典也算贴切,其中“鸣岐”指周朝兴于岐山凤凰鸣叫的祥兆,迎合了今日女主登基的特殊性,可谓是一首标准的、安全的颂圣诗。

  但……

  听完这首诗,李贤就知道自己稳赢了。

  因为,这首诗中“女君”一词,毫不避讳地点出了母后的女性身份。

  李贤听到“女君”二字的时候,几乎是下意识就想到了刘建军的交代:你要尽量淡化她女性的身份。

  诚然,武承嗣请的这位苏舍人,作出的诗的确算得上上佳之作,若是单独拎出来献给母后,母后也定然会很欣赏。

  但他错就错在,要跟自己“斗诗”。

  只要自己不提母后“女性”的身份,淡化女性特征,哪怕作出来的诗不如这首辞藻华丽,用典贴切,但只要和这首诗放在一起,在母后心里,也是胜过这首诗千百倍的。

  李贤心中大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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