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超能力者的数量实际上并不少,但却都只出现在都市传说中鲜为人知的原因。
相比于大部分超能力者,麻宫雅典娜和椎拳崇算是幸运的,两人虽是孤儿,却被镇元斋收养,并且教导他们如何使用自己的力量。
超能力和武术虽有不同,但本质上都是对力量的运用,所以麻宫雅典娜和椎拳崇在跟随镇元斋修行之后,已经可以操控自己的超能力,并且将之化作战斗的力量。
而除了如何运用超能力之外,镇元斋更是悉心教导两人做人的道理,这才使得两个小时候吃尽苦头的孤儿在长大后没有形成什么反社会人格,雅典娜自不用说,活泼可爱、乐于助人、正义心强,是人见人爱的超级偶像,而椎拳崇也是,除了有时候有些疲懒,总是包子不离手,其他方面都可以算是个好孩子。
“小雅和拳崇的超能力相近,都是精神类,也就是念力方面的超能力,除了念力控物之外,战斗的时候还可以形成精神攻击,目前来说,小雅的超能力要强一些,不过拳崇体内好像还有另外一股力量潜藏着,假以时日,或许能够超过小雅也说不定。”
说起自己这两个弟子,镇元斋脸上满是笑意。
他无儿无女,临老能有两个这么可爱的孩子为伴,也真是人生一大幸事。
“超能力还有很多分类吗?”
李信听出镇元斋话中的潜在意思。
镇元斋笑着道:“当然,都说了超能力者是人类中的特异者,既然都特异了,那自然是什么千奇百怪的能力都有,不过我也没有全部见识过。除了小雅和拳崇,去年在‘KOF’大赛上,我还见过一个用火的小子,他天生能够操控炙热的火焰,这也是超能力的一种,不过他却不这么觉得,说那是他家世代相传的‘赤炎’,是由他们家的‘草薙之血’带来的能力,哎,这说白了不就是超能力嘛!”
李信听了镇元斋的话后惊讶道:“这超能力,居然还能遗传?”
镇元斋点头道:“可以,但也分情况,像小雅和拳崇这类精神方面的超能力很难遗传,但是像那个草薙家的小子,能力是由血脉的力量发动的,那就比较容易传下去,古往今来,实际上也曾出现过很多这样的超能力家族,不过大多都消失,现在还留在世上的已经不多了。”
“为什么会消失?”
李信问道。
出生就拥有和其他人辛苦修行就拥有的力量,这样的家族不应该很强吗?为什么会消失?是因为太过强大而受到其他人的忌惮,最终被消灭了吗?
“因为近亲结婚啊。”
镇元斋苦笑着摇了摇头:“力量源自血脉,但是血脉的力量在传承数代之后,会不可避免地出现稀释的情况,而那些超能力家族的基业,很多都是建立在他们的超能力之上的,为了维持强大的超能力,维持自己血脉的纯度,很多超能力家族不惜违背伦理纲常,不断在族内近亲通婚……阿信你应该也知道近亲通婚的坏处,这样通婚了几代之后,那些家族里面不是畸形儿就是失去了生育能力的人,这样的家族,如何会不消失?”
这个答案虽令李信大跌眼镜,但不得不说,这特么太合理了!
源自血脉的力量,最终也因为血脉而毁灭,这不得不说是一种讽刺。
顿了顿,镇元斋又道:“对了,阿信,有个事我还要说一下,虽然这世上有超能力,也有人将超能力当做‘神明的眷顾’又或者‘恶魔的馈赠’,将超能力者称做‘神眷者’、‘堕魔者’,但你需要知道,这个世上是没有神的,超能力不过是一种能力,和武功,和异术没有太大差别,千万不要……”
“我知道,我是中原人,是社会主义的战士,是无神论者。”
李信对镇元斋道。
镇元斋笑了笑,对着李信举起酒壶灌了一口:“哎,还是和自家人说话痛快!”
他实际上并不是第一次和人说自己总结的这套关于超能力者的理论,他之前还和其他国家的人也提起过这些,只是那些人一个个都把镇元斋的话当成了什么“恶魔的呓语”,那些人中有的甚至还是学者,是科学家,结果却一个比一个迷信,说自己是个亵渎神明的恶魔,死后会下地狱!
真是的,都把镇元斋弄无语死了。
最后,镇元斋又告诉李信,超能力这种东西主打一个千奇百怪,他也没有全部遇见过,所以如果李信遇到拥有超能力的人,千万还是小心一些,他们的能力,有时候是不讲道理的。
对于镇元斋的谆谆教导,李信自然不会不听,全部牢牢记下。
和镇元斋聊了一下午,晚上,麻宫雅典娜准备好了丰盛的晚餐,好好招待李信,一顿饭下来,宾主尽欢。
饭桌上,麻宫雅典娜对李信说,让李信可以随时来她家,她任何时候都欢迎李信来做客,嗯,元斋师父和拳崇也都会很高兴的。
(椎拳崇小声逼逼道:我可没有这么说……)
麻宫雅典娜的话令李信极为感动,甚至有在这个异国他乡找到了家的感觉,不过他也不是不知道好赖的,人家雅典娜心地好,但是他却不能这么不要脸一直过来蹭饭,所以只能对麻宫雅典娜的好意说抱歉了。
在麻宫雅典娜家吃完晚饭后,李信慢悠悠地向猫眼咖啡厅走去,那颗“王者之星”还在他身上没有交给来生泪呢,他要拿去交给来生泪,并且接收尾款。
路上,李信一边走一边想着该如何混到“KOF”大赛的参赛资格。
他已经听椎拳崇说过了,上一届“KOF”大赛的奖金足有一千万美元,这一届不知道是谁举办的,但奖金应该不会低于这个数,这么大一笔巨款,实在是让李信心痒难耐,而且大会举办的时间在三个月后,只要能在这三个月里将武功进一步提升,然后混进一支强力的队伍中,那一千万美元也不是全无希望。
路过一条小巷,一阵轻微的猫叫声从箱子里传来,令李信不由转头,却见巷子里,一只奶白色的小猫在一个盘子里舔着什么,它的身旁,一个染着红发的年轻男人蹲在地上,望着小猫露出温和的微笑。
小猫舔得很开心,那一声声猫叫就是它发出的,红发青年拿起一罐盒装的牛奶,将最后一点牛奶也倒入了盘子里,随后将纸盒丢进附近的垃圾桶。
注意到有人路过,红发青年抬起头瞥了一眼李信,眼神中满是冷漠,和喂小猫牛奶时的温柔形象大相径庭。
喂完小猫后,红发青年从地上站起,背着一个琴包从小巷中走了出来,没有理会李信,默默离开,只留下一个印着一弯新月的背影。
这人……是混乐队的?
李信心里自顾自道。
看那杀马特的形象和奇装异服,还有背后的琴包,李信只能将其认作是某个流行乐队的成员,毕竟东京的那些流行乐队好像就是喜欢把自己往非主流上打扮。
只是,为什么这个红发青年给人的感觉,会这么危险呢?
李信心中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