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起对花旗国西部的印象,匪帮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
这些活跃于荒野的帮派,通常由穷凶极恶的通缉犯、崇尚暴力的冒险者或是失去工作的穷人组成,以洗劫银行、火车和驿站为生。
有人将他们塑造成塑造成罗宾汉式的英雄,会将抢劫的财物分给穷人。
但实际上,更多的时候,这些无法无天的家伙,更喜欢对来这片土地讨生活的穷苦人下手。
因为穷人没有钱买枪、雇佣保镖,更没有钱发布让赏金猎人蜂拥而至的悬赏。
骑着马的匪帮速度很快,不过一会儿的时间,肉眼就能看见头目系在脖子上的红色面巾。
篝火旁彻底乱了套,车夫拿出前膛燧发枪,手忙脚乱地往里倒火药、装弹丸,那对夫妻被吓得六神无主,跪在地上向西面祈祷。
李桓觉得与其祈祷上帝显灵,不如像那个拎手提箱的男人,兔子一样窜进黑夜中的荒原,
听说荒原上有很多兔子洞,也许藏在里面就能躲过匪徒的袭击。
“头……”
桑景福很害怕,浑身都在颤抖,磕得牙齿哒哒作响。
然而就算是这样,他依旧站在李桓的旁边,紧紧握着擦拭干净的猎刀。
“一,二,三……五个。”
李桓数了一遍马背上的匪徒,摸了摸腰间的左轮枪,不由得叹了口气。
练枪,这次回去说什么都得练枪。
他回过身,问道:“景福哥,会骑马吗?”
“会。”
桑景福认真地点了点头。
“那就好,一会儿我喊走,你就上马。”
李桓抽出左轮枪,想了想,又换成了猎刀。
他刚想往前走,忽然感觉衣角被拉住,回头看见杰森可怜兮兮地看着自己。
“李……”
杰森哀求道。
李桓叹了口气,又问了同样的问题:“你会骑马吗?”
杰森连忙点头:“我会。”
“让你跑的时候机灵点。”
李桓走了出去,借着夜色的掩护,蹑手蹑脚地爬上大篷车。
离篝火还有一百多米远,并肩前行的匪徒们向两边散开,像是一张血盆大口,将这个临时的营地咬进嘴里。
他们也拿着和车夫差不多款式的步枪,却并没急着开枪。
这种前装燧发枪精准度很差,超过一百米就是神枪手都不敢保证可以命中目标,想要精准杀伤必须得像军队一样抵近射击。
匪帮虽然没有那么高的纪律性,能顶着敌人的枪口往前,但有自己的法子靠近目标。
他们绕着营地转着圈子,不停发出奇怪的叫声,时不时扔几个石子过来。
没过多久,车夫就顶不住压力,冒失的扣下了扳机。
枪口喷出一阵浓烟,弹丸呼啸着射进黑夜中的荒原,连马尾巴都没有碰到。
头目根本不给车夫装填的机会,踢了下马肚子,胯下那匹黑色的夸特马冲了过来,眨眼的时间就到了营地边缘。
他甚至不愿意浪费弹药,只拉着缰绳调整方向,想要将车夫撞飞出去。
嗖!
破空声传来,头目下意识地拉紧缰绳。
夸特马嘶鸣着直立而起,他紧紧夹着马肚子,余光瞟见一抹寒光打着旋飞来。
猎刀钉在了沙砾中,几缕棕色的头发缓缓飘下,随着微风散发、飘落。
头目心有余悸地看向大篷车,又看见一个黑影迎面扑了过来。
他刚要抬起燧发枪,就感觉一股磅礴的力量撞在了身上,两腿再也夹不住马鞍,一头摔了下去。
头昏脑胀地爬起来,头目摸向腰间的马刀。
他发誓要让对方知道什么叫作残忍,可这个想法还没从脑袋里散去,就看见一只拳头在眼前越放越大。
嘎巴。
头目的脑袋里只剩这么一个清脆的声音,鼻子传来彻骨的疼痛,眼泪瞬间涌出来糊住了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