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握着话筒的手在微微地发抖。
不是害怕,也不是紧张。
而是......极致的兴奋。
导播间里,吴明死死盯着主监视器上林书文的面部特写吼道。
“别切!镜头就给我怼在他脸上!看到他那个眼神没有?”
“真不错!就算只露出一双眼镜,也能看出来,他在享受这个舞台!”
导师席上,刘威也看到了那只微微颤抖的手,忍不住心里一笑。
不管你到底是哪位,就这成名多年,还能满溢而出的能量和表现欲,就让他很欣赏。
后台的角落里,小桃子已经停止了尖叫。
她只是痴痴地望着舞台上那个男人。
灯光下,他明明只是安静地站着,微微喘着气,却像一个刚刚结束了加冕仪式的年轻君王。
那份从容,那份理所当然,让她心脏不受控制地狂跳起来。
她知道的,她一直都知道,只是不愿承认,故意不去想。
从一开始,自己就是在“利用”欧巴而已。
只是她自己,想要脱离一直为他人而活的人生,找回属于自己的真实。
所以出格的自顾自靠上来。
只是为了自己。
可这段时间来,一切早就不一样了。
直到现在。
看着他第一次站在舞台上,却意气风发,万众瞩目。
她终于确定。
这种感觉,和自己表演时,和以前看亲故的舞台时,都完全不一样啊。
我受够了为了他人而活。
可好像为你而活的话,其实也不错诶,欧巴。
林书文深吸了一口气。
他发现,他爱上了这种感觉。
他爱上了这种被成千上万道目光注视的感觉。
爱上了这种用自己的声音,去掌控所有人情绪的感觉。
爱上了这种,将自己的一切都展现在舞台上,然后收获最纯粹赞美与崇拜的感觉。
他天生,就渴望舞台。
前一世蹉跎半生,最终也只是个幕后音乐人。
可他当初之所以会成为音乐人。
从二十岁出头,在酒吧里抱着把破木吉他,唱着许巍和郑钧,一头扎进这个圈子,为的可从来不是这样。
只有他自己知道,每次坐在调音台后面,看着那些他其实并不欣赏的网红。
用着平庸的技巧,唱着他呕心沥血的成果,接受本该属于他的掌声时,他心里有多不甘。
就像是亲手养大的最漂亮孩子,被别人领走,还冠上了别人的姓氏。
而现在,重活一世,他终于站在了梦寐以求的舞台上。
他甚至得到的更多。
软乎乎的金小个,热情似火的郑大猫,爱生气的小河豚,调皮捣蛋的林小鹿,粘人的小桃子,咋咋呼呼的龙崽......
她们都把一些很沉重的东西,寄托在了他的身上。
她们把他推上了神坛。
它沉甸甸的,带着温度,带着期望,带着一群星光璀璨的女孩各自不同,却又同样真挚的感情。
“行走的缪斯”吗?
多好听的一个名字。
那就让他这位缪斯,借着她们点燃的神火,在这片觊觎两辈子名利场里闹他个天翻地覆吧!
毕竟就像他刚刚唱的,谁生来不都是一样?
既然总要有人站在聚光灯的最中央,接受所有人膜拜和仰望。
那这个人,为什么不能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