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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免费都不要!(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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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踪受害者秀妍的骸骨埋藏地点。

  警方挖掘证实了骸骨的存在,李斗石的心理防线随之崩溃。

  神秘人J才是真正的连环杀人魔,具有表演型人格,视杀人为艺术创作,无法容忍他人冒领自己的“作品”及荣耀为了证明著作权归属,不惜暴露罪证并现身直播。

  这部电影的底和结构都非常好,只可惜原版在很多细节处理上不够,同时也少了巨星加持,属于冷门佳作。

  叶少卿跟很多华娱圈的人精最喜欢的就是打这类日韩冷门佳作的主意,也是继日韩歌坛养活了华语乐坛后,用日韩影坛继续养活华语影坛。

  当然,叶少卿跟那些同行不同,他主要是要这个底和一些脑洞创意,整个故事跟大部分的细节设定,基本都是二创,所以最终的成片都会在原版基础上大幅加强,原版如果是7分,他能8分,甚至9分。

  而其他同行大多属于抄都抄不明白的类型,就是直接汉化,连一些本土化处理都不愿意做,唯一的改编就是把原版的精髓改得更烂更差,完全不考虑不同地域的法律和文化差异,最典型的就是光头包的那几部翻拍电影,也包括了胖妹导演的那部热辣滚烫。

  很多剧情设定非常的生硬,压根不符合本土的文化跟认知。

  这部电影存在明显的漏洞和区域性差异,而这正是影片的核心设定,即最关键的剧情核心——杀人公诉期。

  半岛那边是十五年,因为这部电影影响力不够,所以没能促进这方面的修改。

  而内地在这方面相对完善,追诉时效分为十年、二十年以及特事特办的情况。

  故意杀人罪,通常情形下:

  若情节较轻(如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10年;若致人死亡或手段残忍等严重情节(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追诉时效为20年。

  此外,即使超过20年,若最高核准,仍可追诉。

  所以像电影中的那个连环杀手,如果是按内地标准,肯定是没有时效的,不可能因为过了公诉期就无罪,不抓捕了。

  你没跳出来了就算了,一旦跳出来,立马就给你特事特办,抓你归案。

  所以直接翻拍肯定不合适,甚至都不适合设定在内地,所以改成了侦探宇宙里面的海港城。

  根据海港这里的法律,跟半岛一样是十五年。

  换句话说,这是一部发生在侦探宇宙的虚拟案件,可以算是番外篇,跟侦探宇宙的侦探联盟,犯罪组织关系都不大,就是同一个世界观下的一起恶性案件,讲的没有任何背景跟超能力的普通人,是如何破获这类案件,如何捍卫心中正义的故事。

  就像《误杀》《消失的她》要放在东南亚拍,放在内地拍就不合适也不合理的原因一样。

  李在石肯定会改名,改成了李天,叶少卿亲自出演。

  J先生是个非常有魅力的反派角色,很神经质,其实老周很适合演,可惜老周现在过不来,也未必愿意接,所以叶少卿想到了最近迷雾剧场大爆的《隐秘的角落》里的张东升。

  演员本身其实也有点表演性人格,有点神经质,这个角色应该问题不大,最重要的是人就在京城这边,打个电话就能过来,也绝对愿意过来。

  除了叶少卿这边的片酬不会少给外,明星最重要的是保持曝光度,尤其是刚刚大爆正要上位的明星,是最需要持续曝光度的。

  可现在情况特殊,没办法开工,很有可能就错失这波红利了,所以叶少卿这边发出邀请,还是他主演的电影,秦浩那边不可能拒绝。

  接到电话的秦浩确实是非常的意外,很是兴奋,立马就在小区登记,然后直接打车过来,扫码检测,确认没问题后,提前加入了剧组。

  看得出来,他被居家一个多月后,也有些无聊,憋了一股子劲,想要好好释放一下。

  在叶少卿这边同意后,秦浩当晚就在超话上发布了好几条进组视频,表示自己已经进组,新电影是跟叶少卿合作的,会在电影中跟叶少卿有很多对手戏。

  秦浩的粉丝自然大喜,叶少卿的粉丝也都一样,很明显他们老大很快又有新戏会上,说不定一个月后就能看到叶少卿的限免电影。

  光头和很多人在得知这个消息后,也都开始毛遂自荐,想要过来拍戏,不过被拒绝了,光头在业内什么名声,懂得都懂。

  拍个药神,都能说成全都是自己的功劳,又想要跟之前的《人在囧途》一样,霸占相关版权跟功劳,这样的烂人,叶少卿怎么可能会同意?

  药神可是追梦人的投资项目,从编剧,到前期筹备和后期制作,都跟他没有一毛钱关系,哪怕是制作过程中,他也仅仅只是男主角而已,有个屁的功劳。

  除了光头,那些平台太子跟顶流自然也是全部拒绝,免费的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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