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校长和法·律系领导的推动下,以及经过多方交谈后,燕大关于在香江开设一个华·国专利代理公司这件事给出了相关的方案。
第一、这个专利公司可以用燕大的名字,但是上级每年的拨付的经费有限,学校各个方面都需要花钱,这点经费根本就不够用。
因此,在专利公司这件事情上,学校“暂时”拿不出相关经费。
这件事想要办成,需要法·律系,以及督促这件事的外语学院......等,相关院系自行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但是,学校也不会对如何运用有太多的干涉,给其最大的管理权限。
第二、这个专利公司不能只享受挂名带来的好处,必要的责任也要承担起来。
首先,要积极做好沟通国内、香江和世界的桥梁,要宣传一些我国的优良传统、价值观,燕大的师资实力、教学资源......等等。
其次,专利公司开业之后,要“适当”的反馈校方,这一点后期会有相关人员跟进、指导。
最起码在不影响正常运营的情况下,要尽量给与燕大的广大师生争取一些去香江锻炼的机会和名额......等等。
第三、这个专利公司不管是挂在哪个院·系名下,日后一旦做出了什么不好、不利于团结,有损国家、民族、燕大名誉的事情,
校方不但会收回这个挂名,还会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负责人、相关当事人的责任,以及所属院系管理领导的附带责任......。
温校长对于学校给出的这几条方案早就提前预判到了,外语学院在专利公司中没有太大的发展,争取不到太多的名额,
温校长之所以如此的上心,前后帮忙推动、促成这件事,那是因为他要的是法律·系、社会科学.学院的人情。
而且,只要香江的这个专利公司存在一天,无论谁成为这些院·系的领导人都要承温校长的这份人情,可以说是一次投资,长时间见效的那种情况。
这个时代燕大所有的院·系都没有什么额外收入,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经费都来自上级的财·政部门拨款后,由校方“按需”分配。
当校方给出解决方案后,很多人都认为这件事没戏了,虽然不清楚前期需要投入多少钱,但是这笔资金缺口怎么办?总不能让个人先垫出来吧?
要是那样的话,这个专利公司的性质可就变了。
尽管国家已经在南方成立了几个开放特区,但是内地大环境还是姓“社”的。
在这种情况下,体制内没有人自己身上愿意背负上“投·资”、偏向资·本·Z·Y的标签。
但是,这个香江的专利公司对法·律系和社会科学.学院帮助最大,不但能够扩大他们院·系的影响力,还能给师生提供一个接触世界的窗口。
所以,在其他院·系退缩、犹豫的时候,这两个院·系没有放弃。
他们双方搜集、参考了国内这两年相关方面的资料,还真给他们找到了一条算是可以借鉴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