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
有肉铺直接把肉送到府上来?
那可是那些有钱有势的达官显贵和世家分族,才有的特权,自己洪寿亭不过是一个外来的武馆主,还没有那个待遇!
不然,他也不必费心去结交卢员外等人了。
“这白狼少见,想来颇为凶悍,师弟倒确实有一番手段啊!”
刚正男子也是不由得啧啧称奇,对着这白狼王的脊骨和腿骨一阵上下摸索,显然是察看出了这畜牲的筋骨不俗,寻常武人怕是都对付不得。
“我本是村人,别的本事没有,上山下湖却是不在话下的。”
齐煜也是听出来此人是洪师的弟子之一,对方知道自己只是记名弟子,还愿意称一声师弟,可见其人多半并非目中无人之辈,便也是半开玩笑地回道。
“齐煜啊,这位是你大师兄陆逸飞,眼下在县城户所担个百户的职衔。”
“这白狼不错,逸飞你拿去给你师娘料理炖上些,今日晌午咱仨就在院里,吃狼肉喝美酒!”
洪寿亭心情不错,他大手一挥,便是留下二人闲聊吃饭。
二人自然没有异议。
齐煜顺势将酒坛摆上桌,伸手将其沾泥酒封解开。
一股沁人心脾的诱人香气,登时毫无保留地飘了出来,十八年的陈年酒香,在这一刻,萦绕在了石桌四周,浓郁不化!
“嗯?!”
这香气自然很快飘入洪寿亭的鼻子里,他目光倏忽一凝,鼻翼不停地耸动起来,渐渐嗅出了这美酒的上品味道。
下一瞬,他直接惊讶地站了起来!
“这……这是从哪里弄来的酒?!”
洪寿亭语气有些喜不自胜,他本以为那泥封的浊酒,最多是年份长一点,味道什么的,怕是只具备些许乡间风味,却终究是比不过酒肆的招牌黍酒。
他最爱喝城头酒肆的招牌黍酒,但没人知道,这是因为这种酒已经是他在缺粮食的灾年里,能喝到最好的酒了。
所以,当他闻到这坛子老酒的酒香味儿后,便是急忙伸手用袖子擦了擦酒坛上的泥土。
然后他就惊讶地发现,这居然是上好的陶土酒坛,而且暗淡红纸上书‘女儿红’几个污了的大字!
“女儿红?!”
洪寿亭瞪大眼睛,他语气充满惊喜地抬头望向面前的齐煜,道:
“这酒少说得是十五年份吧!?”
见状。
齐煜心里暗想,自己这位洪师果然是嗜酒之人,怪不得经常都要去酒肆打酒喝,他面上也是笑着赞叹道:
“洪师猜的很对啊,卖我的老翁也是这般说的……”
“那老翁卖了你几坛子酒?”
闻言,洪寿亭急忙张口问道。
“只此一坛。”
齐煜没说更多,既是物以稀为贵,也是生怕自己这位洪师当场拉着他回家取去,自己家里可没第二坛拿出来了。
要带也得是下次自己亲手带过来才行。
“可惜,可惜啊……”
洪寿亭扼腕道。
但他随即又不死心地问道:“你可知道老翁家住何处?”
“这我不知……不过下次若是碰到老翁,我可替洪师再问一问。”
想到这,齐煜心里默默打算着,回去的时候,要放两坛子女儿红在家里,以作备用。
“好好好!”
听到这话,洪寿亭满意地点了点头,这种佳酿一般是老翁家里为孙女儿出嫁准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