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哥哥,既然劝不了弟弟,那就得为弟弟考虑的周全一些,所以接下来两天,荀坚就帮着弟弟开始准备进山的事。
兄弟俩就是这样,一个决定了那另外一个就不会拖后腿,哪怕是觉得不对也会支持到底,这也是兄弟俩关系为什么这么好的原因。
关键时候兄弟是依靠,而不是阻力,不管对不对,你都得支持,因为兄弟之间不需要讲什么道理,也没有道理好讲,要的就是无条件站队,这和朋友一个样,也是为什么最要好的朋友叫兄弟的原因。
这时候的荀坚就是做好后勤,把他能想到一切能想到的东西都给弟弟准备上。
哪怕是弟弟的决定在他看来,完完全全就是胡闹。
要进山,首先需要的就是马匹,无论是四轮摩托还是山地摩托,长时间进山都是不行的,油料就把它们给淘汰了,所以唯一的选择就是马匹。
这玩意在附近倒是好找,美国这边要说什么多,马匹这玩意肯定是多的,多到了什么程度呢,在野外无主的野马差不多就有几十万匹之多,都是无主之马,或者是以前有主,但后来被主放弃的马。
有这么多野马,家马那自然也不少,多到了什么程度呢,如果你在西部,一匹调教好的马,差不多也就是几百美元,运气好一好,赶上旱季什么的,甚至你只要想要,白白就能得上一匹马。
进山挑的马和平常的马还不一样,平常的高头大马显然不适应山地,这时候就得挑矮小的马,对于速度的要求不高,但对于耐力,还有耐饲的程度要求高些。
最后,兄弟俩也没办法,干脆挑了两匹健骡当做荀展的代步工具。
至于武器,荀展带有一长一短两支枪,一支是他自己现在用的手枪,另外一只是雷明顿双管猎枪,当然,荀展的成名武器鱼枪必不可少。
至于补给,荀坚给弟弟整了一骡子,全是背的补给,至于三只狼和米纱的伙食,那就不用准备了,到了森林里,还能把这几个家伙给饿着?
于是,准备了差不多两三天后,一个明朗的清晨,荀展骑着一匹健骡,牵着一匹,然后带着米纱、半耳几个家伙钻进了森林里,准备给自己的三只小弟复仇。
荀氏兄弟俩哪里会管什么法规,对于这俩来说,只要逮不住那特喵的就是合法滴。
荀展带着队伍,浩浩荡荡的杀进了森林,在入林的第二日清晨,半耳三个家伙的嚎叫声便得到了回应。
于是,荀展在声音传来的下风口,摆开了架势等着狼群出现。
也没有让荀展久等,半个钟头不到,七八只灰狼出现在了荀展的视线中,这群家伙看到荀展和米纱,很显然愣了一下,它们没有想到三个败军之将居然还有帮手。
结果已经注定了,没什么悬念,也没什么意外,狼群的灭亡成了定局。
半耳三个这时候表现出了异常的凶残,在主人把狼王在内的狼群四只最强壮的公狼留下来之后,它们玩弄了这些家伙约半个钟头,最后几乎是把它们嘶咬成了碎片,弄得血乎淋啦的。
狼群一个照面就残了,荀展的队伍继续往森林深处去,遇到的下一个狼群也没有好到哪里去,照样是这样的下场。
不过很快,让荀展尴尬的事情就发生了,因为再往前走,一路上几乎就没有狼群出现了,半耳三个发出的嚎叫声,再也没有任何狼群回应了,似乎所有的狼里都知道,一队煞星来到了自己的地盘。
别说是狼了,连熊也不见一只。
不论是狼群还是公熊,听到一点动静立马撒腿就跑,似乎整个森林里有一种特殊传递消息的方法似的。
给荀展的感觉像是什么呢,就像是以前红毛的军队昂首挺胸的进入了阿富汗,觉得自己最多几个月就能把阿富汗给干服。
但阿富汗人民不硬拼,干不过你是事实,但我就是躲起来了,你拿我们也没有办法。
追击?
半耳三个倒是没有问题,米纱也可以,但荀展和两匹骡马就拖后腿了,骡马这玩意在森林中,无论是体力还是耐力都不是狼群的对手。
狼群想躲那根本就不是问题。
至于荀展,那更不用说了,他跑起来连骡子都不如,如何跟得上狼群。要真能跟得上狼群,荀展估计差不多要被老美拉去切片,研究一下怎么培养超级士兵了。
于是荀展这主战力,反而成了队伍追击中的短板。
就这么在森林里又耗了差不多八九天的时间,别说是遇到狼了,连狼毛都没有逮到一根,于是荀展只得打道回府。
于是这次报仇行动,就有点虎头蛇尾的意思。
弄得荀展觉得自己有点小丢脸。
当荀展带着半耳它们出现在营地的时候,布朗这些人立刻围了过来,纷纷问起怎么样了。
“里奥,怎么样,弄死了多少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