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八方来♪~来~魔族♪~来——”
名为披头士的歌者在搞南海岸风说唱。
他养的鹦鹉在一旁卖力伴奏:“咕咕嘎嘎,咕咕嘎嘎....”
已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艺术里,不知天地为何物了。
受过正统古典乐教育,身为教廷圣歌队一员的佩佩完全欣赏不了,表情蚌的像在罚站。
反而霍劳德的表情从一开始的客套,变成渐入佳境的欣赏,也不知道他是看上这首歌哪点了,旋律?歌词?
诸如“魔王”,“魔族”之类的词汇在人类世界被视作不详,却也没有到伏地魔那种连名字都不能提的程度。以魔族为歌词的歌谣有很多,大多是赞美勇者或歌颂胜利的主旋律,像他这样拿魔族来无厘头搞怪的歌手,恐怕只有爱士威尔这种思潮开放的城市才能见到。
“披头士先生——”霍劳德摊开双手,“我有预感,您的音乐未来能被全世界知晓。”
“那还用你说?”奎恩拿捏rapper的气质很是到位。
“能请您给我签个名吗?”
霍劳德顺手从桌下拿了张空白信纸,与笔一起递给他。
“总感觉留到未来会很值钱,呵呵....”
虽然看着有些轻佻和随意,不得不说,这是个很能给人好感的家伙。
奎恩斜眼,看了那根钢笔一眼。
笔身是光滑的镜面材质。毫无疑问,只要拿起那支笔,就会留下指纹。
一些魔药可以改变指纹骨相这类人体最难以遮掩的特征,譬如复方汤剂。但他今天只是简单易容,绝不能留下指纹和签名这种占卜媒介。
“那签一个吧。”他抓起一旁的小鹦鹉,用爪子在信纸上踩了一爪,连条痕都没留下。
“要好好保存。等我发达了,凭这张签名可以让你在粉丝群里当老资历。”
他一本正经的说,霍劳德也一本正经的接过,郑重的折好放进胸前口袋。
“很有风格。”他如此赞赏。
随后,霍劳德往前一步,手撑在桌上,半边身子越过佩佩,凝视着名为‘披头士’的怪异歌者。
“你这只龙语鹦鹉很漂亮呢。愿意卖吗?我可以出一笔与您心理预期相符的金镑。”
佩佩听到老板直接挑明了鹦鹉不一般,顿时心头一紧。
她知道对方和雅各布是朋友,那要挑明姐姐的身份吗?
霍劳德微笑的等待着披头士答复,仿佛完全没注意到佩佩突然的纠结表情。
“这是我的乐器。”披头士摸了摸鹦鹉头上那撇秀气的羽毛,“如我的左膀右臂,心爱的很。给多少钱都不卖。”
“这样么.....”霍劳德也不坚持,或者说他从一开始就不在意这只鹦鹉,他的身子越凑越近,近乎要和奎恩贴在了一起。
四目相对。
“披头士先生。您似乎有一双不亚于这只鹦鹉的漂亮眼睛呢....”
披头士眨了眨眼。
“是吗?我也这么认为。但我不喜欢男人,你凑得太近了。”
“哎呀....呵....”霍劳德意味深长的笑了笑,缩回身子,似试探又似认真的提议道:“您误会了。我是说,若您愿意把美瞳摘下来,我或许在哪见过与您类似的眼睛....”
“神经病。”披头士不悦的皱眉,他的眼睛很普通,从一旁看来只是随处可见的淡棕色,“我没戴美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