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水的引荐下,林海成为了这里最尊贵的客人。
德克萨十分殷勤的将林海带到了他们最“豪华”的会客厅。
这是一个在木质小教堂旁边的简陋到极点的小房间。
看着房间内凹凸不平的土墙,铺在地上的毛糙草席,以及一张歪歪扭扭的木桌和几个树桩充当的凳子,林海越发确定这些家伙是被流放来的。
二人坐下,德克萨的目光死死锁在了林海带来的那个木桶之上,嘴里满是抱怨的说道:“神父大人正在午祷,我们可以先.......呃.......交流一下。
上帝啊,这鬼地方除了几杯早就已经发霉的龙舌兰酒,就是那些土著弄来的不知道什么玩意儿酿的酸水,我已经半年没尝过真正的烈酒了!”
既然如此,那就先喝起来呗。
随着两口酒下肚,二人之间的气氛顿时热乎起来了。
“哈——!”
德克萨长长吐出一口带着酒气的热气,就连看着林海的眼神都迷离了几分:“够劲!这才是男人该喝的东西!”
林海不留痕迹的往门口的位置坐了坐。
听说这些被流放的欧洲人的兴趣十分的奇怪,有的人甚至还喜欢母羊......
很显然,已经有些醉意的德克萨并没有发现林海的警惕,随着第二杯酒下肚,他的话匣子算是彻底打开了。
不用林海多问,他就开始倒苦水般抱怨起来:“林先生,你是不知道这里的日子有多难熬!”
“我们这些倒霉蛋,被流放到这个连上帝都遗忘的角落,守着几条破枪,看着几十个混血杂种和愚昧的土著。”
“至于墨西哥城的老爷们,哈,他们早就把我们忘了!”
很显然林海猜对了,这些家伙真的是被流放来的。
事实上欧洲人特别喜欢往殖民地流放罪犯。
这样既补充了殖民地的人口,还解决了国内的罪犯,不仅如此,还省下了一大笔安置罪犯的钱。
真是一举三得。
特别是到了后期的英国更是个中好手,像后来的美国、澳大利亚,都是英国人流放罪犯的地方。
至于为什么英国拥有这么多的罪犯,那就要问一问当时英国堪称恐怖的法律了。
在1688年至1815年间,英国议会通过的一系列法律,其核心特征是:
将越来越多的、原本微不足道的罪行都定为死罪。
这些法律被统称为《血腥法典》。
其中的代表就是:小偷小摸,死刑起步。
法律规定,盗窃价值超过1先令(约等于今天的30-50英镑)的商品,或是偷窃萝卜、砍伐树木、破坏鱼塘。
甚至只是被人发现涂黑身体(便于夜间行动),一经定罪,即可判处死刑。
另外还有流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