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中一只鸟儿显然已经不能满足这些少年们了。
他们吵吵闹闹的要去更远一点的山林里,他们想要打到更多的猎物。
一个伙伴见他一个人骑在马背上孤孤单单的样子,便策马跑过来冲着他喊道:“白松!一起去打猎啊!刚刚我们在前面发现了一头野鹿!”
对于伙伴的邀请,白松摇了摇头:“我不去了,我要看书。”
一边说白松一边晃了晃自己手中的书本,他竟然真的在借着放羊的时间在看书!
“你怎么这么喜欢看书?”
伙伴有些不解,他虽然学会了汉话,但是汉字对他来说还是太难了。
在他看来汉人的方块字全都一个样子,实在是难懂的很,实在是不明白白松为什么这么喜欢看书。
有这时间多多打猎,练习练习骑术和箭术不是更好么?
像白松这样喜欢看书的部落民还真不多。
想到这里,伙伴忍不住劝说道:“白松,我们就是再怎么看书也比不过汉人的,弓马才是我们的长处。”
是的,你作为一个部落民,再怎么研究学问还能研究的过汉人么?
这是绝大部分部落民乃至其余少数民族的看法。
汉人的学问和技术实在是令他们叹为观止,在汉人凶猛的火器和巨大的战舰面前,他们根本没有不了任何一点能够超过的地方。
对于这些上一辈还在茹毛饮血的部落民们来说,汉人如今所拥有的一切技术在他们看来就跟神迹一样,根本不可能是他们能够学会的。
既然如此干嘛还要浪费时间去学这些东西?只要学会说汉话,能够听懂汉人长官们所发出的命令就可以了。
说白了,在汉人的压倒性优势面前,大部分的部落民以及土著已经选择了放弃思考。
他们干嘛不好好的练习练习骑射,然后去参军或是成为一名开拓队成员呢?
对于这些部落民来说,参加汉军成为一名骑兵,立下军功得到嘉善,又或是去开拓队为汉国开拓出更多的牧场和农场,这样的事情才是他们应该做的。
研究学问和技术?那是汉人的事情!
对于伙伴的想法,白松有些无奈的摇了摇头。
他有心想要劝说伙伴,但他的心里也知道这没用,说了也是浪费吐沫罢了。
“好了你不用说了,你们去吧,我再看一会书。”
白松懒的说了,伙伴见他这样也不再管他,骑着马转头追上了已经走远的大部队,只留下白松依旧晃晃悠悠的看着手里的书本。
书名的名字叫做欧洲诸国见闻。
看名字就知道,是一本记录了欧洲诸国的传记,作者是一个行走欧洲的海商。
这本书中不仅记录了欧洲各国的风土人情,还记录了很多在海上航行所需要的知识。
白松很喜欢这样的书,堪称爱不释手,甚至就连晚上做梦都会梦到书里的场景。
如今的他有一个愿望,那就是去当一个水手,跟着这本书的足迹走遍欧洲诸国,亲眼去见证一下书上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