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梦加得干出来的那些事情显然不是龙能干出来的,更何况是龙王。
她的嘴硬是真的,尽管她死不承认,但她在很多时候就是夏弥,以夏弥的思考逻辑思考,以夏弥的行事风格做事。
但问题的关键就出在这个死不承认上了!
不管夏弥是感觉到了什么,爱也好恨也好,无论什么东西都好,她的人设最终都会让她的决定回到一个死不承认上!
这样的人说服不了,谁来了也没招,你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说不定她本身都知道自己已经快从耶梦加得变成夏弥了,但她就是不承认。
这正是我为难的点。
想写的合理,就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若是想绕过这个问题,我自己都接受不了,写出来的东西就更是一团糟。
身为作者,却无法处理女主的人设和剧情的冲突,此我罪三。
笔力疏浅,所以剧情跌宕起起落落起落落。
才情不足,所以故事趋向好好坏坏好坏坏。
承蒙各位厚爱,说出了那些让我心情低落的话,也让我直面自己的问题。
我总是想着——来个花的,玩个吊的,搞个帅的。
但每次都是让人失望……
好了,就此打住。
骂声依旧,夸赞依旧,我不是人民币亦不是美刀,得不到所有的喜爱。
但我至少想抓住和我文风能对上信号的读者们的胃口。
说句直白一点的——我为你们服务。
作者把故事卖出去,读者将故事买回去。
作者应当为读者服务,而不是读者试着理解作者的脑洞。
我有三大罪,没能稳剧情、补背景、填感情。
或许在别人看来,一时的失误罢了,无关痛痒,该怎么修正便怎么修正。
可我是个靠码字吃饭的人。这三条罪几乎就是在判死刑了,这方面的挫败感甚至不是读者们给的,而是我自己在读自己写的东西时被气出来。
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呢——
就好像是你看了眼不怎么亮的天空,忧心忡忡的下楼吃早饭,可到了早餐店才发现这会儿不是早上,是晚上。
人家都在准备明天早上的食材了,你这会儿下楼想吃的却是人家今天早上卖的东西。
很绝望了。
或许接受自己是个平庸的写手真的是一件很难很难的事情吧……
我尽量把这段剧情维持在六千字以内结束,不折磨自己,也不折磨大家。
因为我其实觉得我自己写的时候都像是老狗拉磨那般折磨,更何况花了钱的你们了。
但是——
好在我前面还补了一些剧情和人物关系推动,路明非和夏弥之间的感情线也不再是一摊死水了,至少我可以顺着“耶梦加得不再是耶梦加得其实是夏弥”这条暗线往下写。
此间事了,便是推动感情线之时。
以我的QQ签名结束这场罪己诏吧——
ONCE MORE.
再来一次,再一次。
人生就是这样,被各种挫折和困难打倒无数次,但总得再来一次,总得学着爬起来,再来一次,我这短短的写手生涯也是如此,被迫学会失败,被迫在失败中沉溺无数次,但总得学着爬起来,重头开始,再来一次。
ONCE MORE.
我不需要安慰,也不需要找补,当我犯错、令人失望时,我都已经给自己找补过了,但所有的找补都是空谈,错了就是错了,失望了就是失望了。
谢谢你能看完我的长篇大论。
晚上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