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罗纪感觉还是有些美中不足。
主要是还是因为时间紧凑,只能把公司注册在美国本土。如果再有一点时间,罗纪可以把公司注册在开曼群岛这些免税的地方,这样赚的更多。
更何况权老大这边,现在有严重的的逃税现嫌疑,已经在IRS的名单上了。所以罗纪没想过再有别的办法能够合理避税。
BV公司是罗纪找人在美国注册的,当时注册的时候选择的是S公司类型,公司收入透过税务实体。税款要按照个人税率顶格交。
罗纪打算以后的收入和投资就走C型公司,因为C公司类型是双重征税。公司决定向股东分发股息的时候,股东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平时就只需要缴纳公司所得税就行了。
目前到手的四十万美元,并没有让罗纪的生活有太多改变。因为他又把这些钱投资到电影产业里面了。
孙艺珍之前就提过的那部电影,罗纪果断选择参与投资,所以这些钱目前都已经用掉了。
但罗纪心中知道,这部已经改名为《大叔》的电影,未来一定是赚的。这是重生的优势,他能确保自己稳赚不赔。
最后还有一笔收入,就是专辑这方面了。
邓超群把那五万张专辑运回国销售,每一张卖出了140块的价格。因为这个时候,国内几乎没有专辑的销售渠道,那些粉丝大吧的运营还没有真正出现,所以几乎变成了独门生意。
专辑的价格本来没有这么高,但是独门生意,再加上过海关的费用,每张专辑都要贵一些。目前卖出了八千多张专辑,后续还在卖,钱是逐渐回流的。
这些专辑,邓超群没有要分成,只收取了基本的运营和运输成本。作为代价,罗纪的那些签售会邀请函,要全部给他拿出去卖。邓超群很聪明,分得清哪个是大头。
只不过罗纪其实也没有别的选择,所以欣然答应。面前这些专辑到手的钱,差不多是八十万软妹币。
罗纪早就说过,卖专辑的钱和丁浩宇平分,所以这其中的一半是丁浩宇的,罗纪已经存起来了,等见面的时候给。
其实不给也没关系,因为丁浩宇也不在乎这些钱。但亲兄弟明算账,因为这点钱影响感情,更不划算。
罗纪分到的差不多四十多万,让欣怡用这些钱去买影视版权花了二十五万。剩下的钱罗纪直接转给父母了,这点小钱也没必要再来回折腾了。
剩下的专辑小卡,罗纪是拿出来单独卖的。但是这东西好像要的人不是很多,卖出去几千张,就有点卖不动了。而且卖出去这些,主要还是泰妍、西卡和林晕鹅的。
这三个人的人气蛮高的,一张小卡目前市价是一张10美元。
至于二斤老三、舞老五、鬼子六、鬼脚七这些人的小卡......不是价格的问题,而是根本卖不出去几张,失算了。
不过小卡这东西很好保持,一个大盒子就能装下,所以积压在手里也无所谓,没有太大的仓储成本。
最后的大头,就是签售会的邀请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