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京城张鸿工作室。
宿醉的头痛早已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紧迫感。
张鸿坐在剪辑室里,面前是《扬名立万》的最终版成片。
窗外是盛夏烈日,室内只有屏幕的光映在他脸上。
“色彩校正、音效混录、特效合成……全部已经做到最好了。”
后期总监站在一旁,疲惫的脸上透着一股淡淡的死感。
但凡张鸿再说一句“重来”,说不定他就能当场猝死在这。
幸而张鸿没有那么丧心病狂。
再次从头到尾认真看了一遍后,他终于点了点头。
“可以,就按这个版本送审吧!”
后期总监闻言差点喜极而泣。
张鸿的心情也挺轻松。剧本是提前备案审核过的,拍摄严格按本子来,片子本身讲的是一个虚构的民国悬案,不涉敏感情节,在他看来过审应该只是走个流程。
相比之下,他反而更担心送审过程中的安保问题。
最难的地方都趟过去了,如果在终点线前翻车那就太可惜了。
为此张鸿特地让自家的两个保镖亲自护送着硬盘。
实际上总局那边也担心某些刚入行的出品方没有经验,犯这种低级错误,故此干脆在公开的送审要求中明确规定,提交数字影片送审时,需将硬盘装入卡扣式保护盒,并在盒体标注影片名称和送审日期。
这种硬盘就是所谓“数字拷贝”,内部存储的是经过加密的电影数字包(DCP),用于技术审查和内容审核。虽然传统术语中仍沿用“标准拷贝”这一说法,但实物已从胶片或磁带过渡为移动硬盘介质。
当然,随着技术发展网络传输其实已经很快速便捷了。
比如在电影发行环节,很多院线都已经采用卫星传输、网络加密传输等方式替代物理硬盘邮寄,这不仅大大提高了放映效率,而且极大扼制了盗版的泛滥。
可是到目前为止,总局在送审环节仍普遍要求提交实体硬盘。
而张鸿眼看着保镖将硬盘装入保护盒里上车离去后,方才如释重负地长叹一声,足足过了好一会儿方才回到办公室。
片刻之后,苏安敲开了他办公室的门。
“鸿哥,刚收到一个本子,你要不要看一下?”
苏安的表情有些纠结,似乎难以判断。
“什么本子?”
张鸿有些奇怪,他还是头一次看见苏安出现这种表情。
“《鬼吹灯》系列电影。”苏安一边将剧本放在张鸿面前,一边解释道:“萬达的项目,预算五个亿,编剧找得是原著作者天下霸唱。”
听到这里,张鸿不由眉头微挑:
“这不是挺好的吗?”
毕竟无论从哪个角度看,这都是一个优质项目。
有萬达院线在,至少后续的排片不用担心。
有原著作者天下霸唱亲自操刀剧本,也能避免出现陆川太郎那种魔改局面。
苏安闻却则双手一摊:“不是你说的么,中美合拍必出烂片!”
作为跟随张鸿最久的伙伴,苏安对张鸿的专业眼光向来深信不疑。
若非这个项目的卖相确实很好,苏安都不会拿过来。
而听她这么一说,张鸿当即翻开文件夹,只见导演一栏赫然写着西蒙·韦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