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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章 土地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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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祈笙没有打扰,就一旁看着他周叔在奋笔疾书,手中的笔时刻没有停过。

  就跟当初写狂人日记一样,仅用了一个晚上,就留下了第一部近代白话文小说。

  写到了一半停下笔来,跟张祈笙说道:“祈笙,刘和贞我是见过的,对她最深的印象就是她的笑容,是始终微笑的和蔼的刘和贞。这么一个温和的女孩子,有责任心的女孩子,有爱国热忱的女孩子,却在执政府门前喋血。

  如今的国府和当初的北洋军阀又有何不一样。

  这不是一件事的结束,是一件事的开头。墨写的谎言,决掩盖不住血的事实。血债必须用同物偿还。拖欠得愈久,就要付出更大的利息。”

  边说边写,用了两个小时,在文章最后写下: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

  这篇文章几年前没有出来,张祈笙想着会不会是某些时间节点发生了些变化,如今总算给补上了。

  上辈子小到时候读迅哥儿,只觉得他的文章很是平常,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这种感觉,换一个人也能写出来,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搞不懂他为什么这么出名?为什么会获得如此之高的赞誉?

  读了更多的文章之后,我才重新认识了迅哥儿。很理智,冷静地剖析中国大地上的各种形势,宛若一个局外人,而内里却有着十分的热忱。

  若说文学革命,迅哥儿当得起第一人。

  和校长那些御用文人打擂台,迅哥儿也是作家联盟的首要人。

  “家里来客人了?”

  来人是迅哥儿的助手,也是恋人。

  包办婚姻不是什么好的传统,过的好的很少,像寿长先生和他夫人那般儿女绕膝相濡以沫的太少太少了。

  以后离婚没什么大不了的,现在却是禁忌。

  像徐志墨那般,二十一世纪没啥大不了的,或许还能成段佳话,但现在可以说是人人口诛笔伐成了过街老鼠。

  张祈笙是穿越来的,自然更能理解。

  “是许小姐吧。我是张祈笙。”

  按理说,得称呼一声叔母。

  但两人年岁差不多,还是别把人叫老了。

  “张祈笙,我可是听先生常常说起过你。他说自己最得意的一件事就是把你从会稽带到了京城。

  五四的时候我是见过你的。当时我是直隶省立第一女子师范学校的本科,任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会刊《醒世周刊》的编辑,在京城的时候见过你。

  你可是五四时候青年领军人。”

  “是啊,都已经十年过去了,仿佛又在往昔。”

  “你们叔侄两在聊什么呢?”

  “周叔写了一篇文章。”

  “哦,我看看。”

  许广萍是迅哥儿的粉丝,对他的文章崇拜的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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