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叔在这个时候又需要挑担子了,不过他的脚步一点都不慢。
或许是着急赶路,他们一路上都没有休息。
不过好在旅舍离姨婆家距离并不远,大概也就几百米的距离。
走路不到10分钟的时间,他们就到达了目的地附近。
远远看去,陈默就看到了满眼的红色。
办结婚喜酒的场所当然是一片大红的。
这个年代城市里在家办酒席和农村并没有太大的不同。
无非是城里人家的院子小些,桌椅摆得更紧凑。
可那满院的红绸、墙上到处贴着的“囍”字却完全一样。
当然,还有热热闹闹的劲头,和农村的喜宴没两样。
陈默刚走近,就闻到一股混合着酱油香、葱姜香的味儿直钻鼻子。
很显然,厨房里已经开始做菜了。
他们这一行人当然不是最先到的。
因为陈默现在就分明看到有另外一支队伍也和他们一样,挑着一担子的东西刚刚来到现场。
那同样是姨婆家的亲戚。
其中有一个壮实的青年挑着竹编担子。
担子一头是用红布包着的米面粮油。
另一头是捆得整整齐齐的腊肉和活鸡。
红布角被风一吹,晃悠悠的格外惹眼。
每家每户送的东西都不一定一样,但同样都是满满的心意。
毫无疑问,他们受到了热烈的欢迎。
而陈默四个人也很快来到了那里。
而奶奶在这个时候就激动了,因为她终于看到了好久不见的亲妹妹。
奶奶几步就冲了过去,握住对面那个头发花白、穿着藏青色斜襟褂子的老人的手,眼眶一下子就红了:“小妹!可算见着你了!”
姨婆也激动得直抹眼角:“姐!你身子骨还好吗?我这心里头天天都惦记着你咧!”
陈默还是第一次看见姨婆,因为上一世他都没有机会见。
他站在一旁,看着两位老人絮絮叨叨。
姨婆的眉眼和奶奶有几分相像,只不过看上去要更年轻一些。
可能是因为在城市生活,她不用像奶奶那样每天辛苦工作吧。
她笑起来眼角的皱纹挤在一起,看着同样亲切。
爷爷和三叔也上前分别和姨婆打了声招呼。
陈默也自然不会落后,礼貌地问好:“姨婆,您好,我是陈默。”
姨婆黎雪兰略带惊喜地向奶奶寻求答案:“这个娃是你哪个儿子的孩子?看上去长得很周正机灵!”
她一开口就夸起了陈默。
奶奶笑着回答:“这是我大儿子的孩子,他这次也跟着一起来,顺便见见世面。”
姨婆点点头:“很好,你们就应该多让孩子去外面长长见识。”
“喝完喜酒后先不要急着回去,把他留在我这里住几天吧,我会好好照顾他的。”
只能说上一辈的人都喜欢这么说。
他们特别喜欢说留小孩子在自己家里住的话,感觉都算是一种“毛病”了。
当然,陈默不可能答应的。
他真的不太习惯住在别人家里,哪怕这个人是自己的亲戚。
重生之前的陈默也是这样的性格,只要自己一个人能够把事情解决,那就不要麻烦别人。
不然的话,他也不会想到昨天自己一行人先住到旅社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