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七点半,王老憨一家送来了几大桶热水。
有了沈书澜在,队伍里的生活品质直线上升。
毕竟是姑娘家,爱干净。
何况五个人要挤一个炕,总得讲究些卫生。
若是以往,陆远他们风餐露宿,别说洗脚,有时候连脸都顾不上擦。
现在每天早晚用热毛巾擦脸净手,再刷个牙,虽说多花了十几分钟,但确实神清气爽。
炕早就铺好了。
最暖和的炕头自然留给了沈书澜。
陆远紧挨着她,许二小和王成安睡在中间,新来的谭唧唧则自觉地躺在了炕尾。
连日奔波,所有人都已是筋疲力尽。
谭唧唧想必也是一路追查,没怎么合过眼。
几乎是头刚沾到枕头,均匀的呼吸声便此起彼伏。
一夜无话。
翌日清晨五点多,天色依旧漆黑如墨,但众人已经睡足了。
早饭是昨晚剩下的饺子做的煎饺,油汪汪的,外皮焦脆,内馅鲜香,吃得人满嘴流油。
简单收拾过后,一行人准备重新上路。
那个谭唧唧,犟得跟头牛,无论陆远怎么说,都执意要跟着。
陆远转念一想。
这次有沈书澜在身边,总不至于再有人能从背后给自己来一刀。
多个人帮忙,总归是好事。
最终,陆远还是默许了谭唧唧的加入。
谭唧唧骑了王成安的马,王成安则跟许二小挤在一匹马上。
五人四骑,迎着凛冽的晨风,朝着牤牛村往北八十里的落颜坡疾驰而去。
关于落颜坡,此地流传着一段相当有名的旧闻。
这与断命王家那些藏在犄角旮旯,无人知晓的养煞地截然不同。
不管是老套河还是春华苑,都需要按图索骥,到了地方仔细探查,才能发现其中诡秘。
但落颜坡,它的邪门,是写在名字里的。
昨晚吃饭时,王老憨就提过。
他说,落颜坡原先不叫这个名字。
那地方在清妖还在时,是奉天城赫赫有名的“柳氏美人瓷”的窑址。
窑主有个独女,名柳如烟,却生得奇丑无比,半张脸覆盖着青黑胎记,皮肤扭曲褶皱,宛如老树之皮。
十岁那年,她的母亲因女儿终日受人嘲笑,不堪其辱,投井自尽。
其父柳窑主悲痛欲绝,自此将所有心血倾注于瓷窑。
他烧制出一种胎质莹润如玉,光泽堪比美人肌肤的“美人瓷”,名噪一时。
柳如烟虽貌丑,却心灵手巧,尽得其父真传,尤其擅长捏塑人像。
她常在深夜对镜,用最好的瓷土在自己脸上修补,捏塑,痴痴地幻想着能重塑一张绝美容颜。
十七岁那年,奉天知府的公子前来订瓷,无意中窥见了她的真容,竟当众讥笑:“丑鬼也能烧出美人瓷?”
那晚,柳如烟彻底疯了。
她将自己反锁在主窑之中,不知从何处学来的邪法,竟将十二种胭脂,三滴处子眉心血混入瓷土,妄图将自己活生生烧成一件永不褪色的“活美人瓷”。
结局可想而知。
自那以后,“柳氏美人瓷”也就彻底败落了。
这种民间故事,流传多年,真假早已难辨。
但它至少证明,落颜坡这个地方,本身就带着一股子邪性,名声在外。
陆远想不通,断命王家为何会选择这样一个地方。
养煞地,讲究的是一个“藏”字,要的是在不为人知处,年深日久地汇聚煞气。
在落颜坡这种地方建养煞地,要么是艺高人胆大,玩一手灯下黑。
要么……就是此地的特质,对养煞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值得他们冒险。
陆远翻看养煞图,这处养煞地建成于二十七年前,在所有养煞地中,算是年头很长的了。
养煞地如房屋,需时时维护,一旦无法持续产生煞气,便会逐渐崩塌,失效,被断命王家遗弃。
多数养煞地的“寿命”都在十几年。
这落颜坡的养煞地能维持近三十年,必然有其特殊的“养护”之道。
……
一路无话,傍晚时分,天际最后一抹亮色即将被黑暗吞噬。
一行人抵达了距离落颜坡约三里外的一家野店。
说是野店,但其实规模不算小,像是一座大户人家的院落改造而成的。
门前挑着一盏气死风灯,灯罩上糊满了厚重的油污,透出的光晕昏黄粘稠,带着一股病态。
陆远勒住马,目光扫过院子。
马槽边拴着七八匹高头大马,匹匹毛色油亮,鞍具精良,绝非寻常百姓能用得起。
正屋窗户纸透出暖黄光晕,隐约有女子的娇笑声。
干粮什么的,陆远一行人有。
不过,这连续几日的奔波,马儿有些受不了了,今儿个下午就有些跑不动了。
碰到这种能喂马的店,自然是要马儿喂一喂。
这马上就要到地方了,陆远三人自然也是要稍稍休息一下,养足精神。
陆远翻身下马,眉头却微微皱起。
这不大的院子,马匹却停得乱七八糟,几乎堵住了入口。
他心里闪过一丝莫名的念头。
谁停的车,这么没素质。
哒哒哒,哒,耶~,哒哒哒,哒,耶~,哒哒哒,哒,耶~
……
陆远领着四人,径直走向店内。
掌柜的是个五十来岁的干瘦汉子,自称姓胡,左脸颊上有一道新鲜的抓痕,已经结了暗红色的血痂。
“还有房间吗?”陆远问道。
胡掌柜低头拨着算盘,眼皮都懒得抬一下。
“没了。”
“只剩一间大通铺,能睡五个人。”
陆远也不计较,歇几个钟头,等马吃饱了草料,他们就得动身。
马儿要实在累着了不想动,那五人直接步行去就成,反正这里距离那落颜坡也不过就三里地。
“那就一间。”
陆远从怀里摸出一张五块钱的大钞,拍在柜上。
“再给我们弄些热乎的饭菜。”
看到钱,胡掌柜这才抬起眼,目光在五人身上飞快地扫过。
尤其在沈书澜那一身清冷的道袍上多停了一瞬,又迅速垂下。
“饭食有,但得等。”
“前头那桌客人要得急,灶上正忙着。”
他的态度,与其说是冷淡,不如说是一种刻意的疏远和戒备。
之前便说过,在这乡野之地,道士通常是备受尊敬的。
当然,陆远不是说所有人都必须得笑脸相迎,但像是胡掌柜这种冷淡的,倒真是不多见。
陆远也不多寻思,只是道:
“无妨,先把我们的马喂好。”
胡掌柜头也不抬,直接道:
“去里头通铺等着吧。”
他话音刚落,正屋的门帘被一只手挑开,一个身穿月白绸衫的锦衣公子走了出来。
那公子约莫二十五六岁,面容精致的不像话。
只是那“精致”里透着股说不出的怪异。
皮肤呈现出一种毫无血色的白,光线下甚至泛着一层釉质般的光泽,缺乏生人皮肤应有的纹理和温度。
他的嘴唇红得过分均匀,像是用最上等的胭脂精心描摹过,没有一丝唇纹。
他穿一身月白绸衫,腰间悬着块羊脂玉佩,走路时步履轻飘,仿佛脚尖不沾地。
“胡老板,”
公子开口,声音温润,却带着某种瓷器碰撞般的清冷回音:
“再加一坛梨花白,要窖藏十年以上的。”
“哎,好嘞孙公子!”
前一刻还爱答不理的胡掌柜,此刻像是被抽了一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