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尊,不如您为这孩子起一个名字吧?”
妻子忽然开口,让崔达拏不知所措,望向至尊;只见至尊似笑非笑,露出一个暧昧的表情。
崔达拏感觉自己被做局了。
这也不是什么大事,仅仅令他心里有些不舒服,但这也是荣耀的一种,于是他很识时务地起身向高殷行礼:“请至尊赐名!”
趁着他低头的空档,高殷的眼神眨了眨,很是调皮,让高永徽兴奋得大脑在颤抖,双腿微微发颤。
这种感觉……真是不一般的美妙啊!
高殷想了一会儿,忽然提到:“说起来,崔卿少年时温良清谨,饱有识学,还升高座开讲。”
崔达拏听至尊提起自己年少的得意之事,不由挺起胸膛:“年少无知,轻狂卖弄才学,不登大雅之堂。”
高永徽噗嗤一声笑出来:这件事在邺都颇有名气,崔暹为了给儿子造势,召集权贵名流来看崔达拏的表演,赵郡人睦仲让表演自愧不如,其父崔暹便升睦仲让为司徒中郎,因此邺都人云:“讲义两行,得官中郎。”
虽然过去了十多年,提及的人很少,但对知道的人来说,其实都是崔暹和崔达拏的黑历史,少爷想镀金想疯了,也就不会在本人面前提及而已;崔达拏自己也是隐约察觉的,但现在至尊以此夸赞,崔达拏不得不打肿脸充胖子,这模样让高永徽忍不住捧腹——比才学,你比得过至尊么?随手之作,落笔即搅动三国风云,还好意思在至尊面前矫作谦逊,实际得意洋洋?
崔达拏面色红润,也不知道是被夸赞的还是被妻子拆台给尴尬的,只听高殷继续感叹:“缘卿有此才学,故而太祖将公主降于卿。有志竟发,让朕不得不想起一个有名的才子啊。”
“敢问至尊,是位大贤?”
“陈琳陈孔璋。”高殷抱着怀中的孩子,心想自己真是绕了好大一个圈子:“其为建安七子之一,所作之檄文竟令病中阿瞒毛骨悚然,头疾顿去,翕然而起,曰‘愈我疾病’——真真是字如刀剑,可杀人尔!”
崔达拏立刻恭维道:“至尊所著三国,臣百看不厌,亦识此典故。”
高殷微微颌首:“后魏武破绍,谓陈琳何乃上及父祖,琳曰‘矢在弦上,不得不发’,魏武爱其才,乃不咎也。”
说完,高殷抚摸怀中小子,轻叹道:“朕爱公主之亲,亦喜崔卿之才,故有感而发。若致敬陈孔璋之锐才,以其名谓崔琳似有不妥,又恐与崔卿先祖冲讳;故而欲取其典故之喻,起名为‘箭’,将来发于朝堂,一鸣惊人,如何?”
高永徽又是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美目中有感动混合着湿热在流转。
当高殷说出崔箭这个名字的时候,她就想起了三月三那天,她和高殷搏斗时,嚣张地让高殷放箭,今日取此名,正是在暗示当日。
想到至尊绞尽脑汁给自己和他的私情找托词,高永徽就忍不住想笑,何必兜这么大一个圈子?迟早、迟早要让这孩子堂而皇之地出现在众人眼前……
旁边的丈夫对此一无所知,还对至尊感恩戴德,高永徽就忍不住生出一股讥讽嘲笑的滑稽情绪,急欲地想和高殷分享。